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弗拉基米尔·安德烈耶维奇·哈穆塔耶夫在第二届布里亚特独立支持者大会上的发言


弗拉基米尔·安德烈耶维奇·哈穆塔耶夫简介:

主要研究领域:

布里亚特民族运动、民族问题、苏联解体前后的政治与社会转型

2002年学位:历史学副博士,俄语为 кандидат исторических наук

2010年学位:历史学博士,俄语为 доктор исторических наук

相关研究:

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蒙古学、佛教学与藏学研究所

主要学术活动地点:布里亚特共和国首府乌兰乌德

2000年: 出版《布里亚特—蒙古问题:历史、法律、政治》,涉及民族、自治与政治地位等议题。

2002年: 在布里亚特国立大学完成关于布里亚特民族运动的历史研究,并取得历史学副博士学位(俄文学位名称:кандидат исторических наук)。研究主题是1985—1998年的布里亚特民族运动。

2005年: 出版专著《布里亚特民族运动:1980—2000年代》,研究布里亚特民族复兴运动。

2008年:出版另一部民族问题研究著作,《布里亚特的民族问题: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вопрос в Бурятии. 1980–2000-е гг.)。

他的博士论文题为《布里亚特民族运动在俄罗斯社会政治发展中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俄文题名:Бурятское национальное движение в обществен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м развитии России (1980–2000-е гг.)

这项研究于2010年在乌兰乌德完成,论文约359页,研究工作在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的蒙古学、佛教学与藏学研究所相关院所里完成的。


他研究的布里亚特民族运动,究竟是什么?

要理解哈穆塔耶夫的思想背景,首先要了解布里亚特人的历史与政治地位。

布里亚特人是一个具有自身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的民族群体,主要分布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的布里亚特共和国及贝加尔湖周边地区,在蒙古国和中国也有布里亚特人群体。

布里亚特共和国是俄罗斯联邦的一个共和国,并非独立国家。其首府是乌兰乌德,地处贝加尔湖以东。

哈穆塔耶夫的研究重点,正是布里亚特民族意识、民族文化复兴和政治制度变化之间的联系。

1. 1985—1991年:苏联改革与民族意识的发展

他的副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研究1985—1991年苏联政治体制危机与民族问题,特别涉及改革时期民族运动的兴起,以及民族运动在布里亚特公共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这一时期,苏联各地的民族问题与政治改革、地方权力调整和历史记忆等议题交织在一起。布里亚特的民族运动也可以放在这一更广泛的历史背景下理解。

但需要注意:民族文化复兴、要求扩大自治权与主张脱离国家,是不同层次的政治诉求,不能简单地视为同一回事。

2. 1991—1998年:苏联解体后的政治制度变化

他的论文第二部分研究苏联解体后的布里亚特民族运动,具体涉及:

布里亚特的民族国家建设;

民族性质的社会组织与政治运动;

民族问题在地方公共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这个时期的重要背景是:苏联解体后,原有的政治体制发生根本变化,各加盟共和国成为独立国家,而俄罗斯联邦内部的共和国则继续处于俄罗斯国家框架内。

在这样的背景下,布里亚特民族运动中的不同力量可能对民族文化保护、共和国自治、地方资源和政治地位提出不同要求。研究支持布里亚特民族复兴,等于支持布里亚特脱离俄罗斯独立。

蒙古国总理尼·乌其日勒启程访日本

据报道,蒙古国总理乌其日勒27日至30日访日。应日本首相高市早苗邀请,蒙古国总理尼·乌其日勒今天上午启程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

蒙古国政府办公厅主任巴·恩赫巴亚尔在“成吉思汗”国际机场送行了总理尼·乌其日勒一行。

访问期间,蒙古国总理尼·乌其日勒将与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举行正式会谈,就拓展“和平与繁荣的特别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蒙日两国“以人为本”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尼·乌其日勒总理将分别会见日本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此外,他还将分别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负责人、蒙日经济委员会和日本工商界代表举行会谈。

29日他将与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举行会谈。这将是两人首次会谈。蒙古国与中俄两国接壤,日方有意深化日蒙关系,加强在维护基于自由、民主主义和法治的国际秩序方面的合作。

日蒙两国2022年将双边关系升级为“特别战略伙伴关系”,力争通过此次访日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预计首脑会谈将讨论经济、安全保障等广泛领域的合作。

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

【内蒙云家】中共三代世袭罔替的蒙古王庭 -- 自己评价

胡春华形象工程: 内蒙古自贸区!中共内斗已见结果

 


中国自贸区试验区又“上新”了,这次是内蒙古。胡春华熟悉的区域,这是胡春华形象工程。邓小平的深圳,江泽民的上海,习近平的雄安,和胡春华的内蒙。

4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对外发布。根据总体方案,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共119.74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呼和浩特片区76.28平方公里(含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0.88平方公里),满洲里片区25.11平方公里(含满洲里综合保税区1.44平方公里),二连浩特片区18.35平方公里。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成为中国首个自贸区。如今,随着内蒙古自贸区正式获批,我国自贸区已扩围至23个。为何内蒙古能成为“十五五”首个获批的自贸区?

回顾过去几年,自贸区的扩围步伐,一度按下了减速键。相较于“十三五”时期的批量“上新”,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只有新疆自贸区一家获批。

这不是因为对外开放的脚步放慢了,而是自贸区建设的核心逻辑变了——从追求数量的规模扩张,转向追求质量的内涵提升。

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布局,自贸区已经是遍地开花,基本覆盖了沿海、内陆的主要经济重镇;另一方面,已经建成的部分自贸区,也存在着功能重复、效率不高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国家对新自贸区的审批,自然会变得更加谨慎,不再单纯看重外资、外贸的规模指标,而是更注重其战略价值和独特定位,要确保新获批的自贸区能够实现差异化的发展。

在自贸区建设审批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背景下,国家选择给内蒙古“开闸”,背后藏着深远的战略考量。

从国内来看,“十五五”规划提到,要推进制度型开放,优化自贸区布局。这给自贸区扩围释放了明确信号,内蒙古正好抓住了窗口机遇。

更关键的是,在此之前,我国已批复的自贸区中,北方沿边地区长期处于空白状态,形成了明显的短板,内蒙古自贸区的批复正好补齐了这一缺口。至此,我国自贸区的地域分布,基本上完成了对沿海、内陆、沿边地区的全覆盖。

从国际来看,当前,全球格局正在重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供应链面临诸多不确定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我国和俄罗斯、蒙古国的合作越来越重要,迫切需要一个国家级的开放平台,来支撑对外的贸易往来合作。

尽管在全国外贸总额中,内蒙古的占比不算突出,但其区位条件和开放基础不容小觑。

内蒙古“内联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欧亚”,并且有4200多公里的边境线、20个对外开放口岸,是连接俄罗斯、蒙古国,以及辐射欧亚的重要枢纽,承担着全国大部分对俄、蒙地区的陆路贸易往来。

通过强化陆路运输通道建设,可以保障能源、矿产等产品的进口稳定,有效维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

而且,作为沿边省份,内蒙古的外贸基础扎实。满洲里、二连浩特是知名的陆路口岸,辖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也已经运营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开放经验。所以,相对于其他正在申请自贸区的北方省份,内蒙古的开放条件更为成熟。

同时,内蒙古有着丰富的资源,如稀土、、风电、农畜产品等,可以依托自贸区的开放平台,推动相关领域的投资与贸易。

胡春华上位前夕:内蒙古大清洗切断习近平与乌兰夫家族利益链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协原一级巡视员胡春被严厉开除党籍,官方通报篇幅极长、涉案字数颇多。在波谲云诡的高层政治博弈中,这一看似地方中层官员的落马,实则是一场更大规模政治海啸的冰山一角。 

如果我们把视野拉高,将“胡春被查”与“胡春华上位前夕”的宏大背景相挂钩,便会发现这并非叙事上的“跑题”,反而精准地勾勒出中共高层权力移交阶段,地方藩镇进行系统性“清场”的残酷剧本。

这场大清洗的本质,正是新势力在正式登顶前,对习近平、习仲勋以及乌兰夫(云氏)家族在内蒙古盘根错节数十年的政治与经济余党,进行的一场连根拔起的铁腕清算。

 一、 欲登高位,先斩软肋:胡春华上位的“避嫌”与“作秀” 在外人看来,胡春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作为共青团派系的核心中坚,在上位前夕理应保护自己的旧部和地盘。然而,中共高层政治的底层逻辑往往相反——“欲登高位,先清门户;欲用铁腕,先斩软肋”。 洗刷“山头主义”嫌疑,自证清白 任何政治新星在走向最高权力的关键节点,都会被全党、尤其是反对派系(如习派)拿着放大镜审视。内蒙古作为胡春华曾深度主政过的地方,如果任内官员被保护得密不透风,反而会给政敌留下“拉帮结派、经营独立王国”的口实。 以“大义灭亲”换取政治合法性 内蒙古的涉煤、涉稀土腐败长达二十年。胡春华要确立其上位的绝对权威,就必须借反腐之名向全党交出一份“绝不姑息”的答卷。通过对自己曾经治下的内蒙古官场重手清洗,甚至连同样姓胡的官员(如兴安盟胡春)也一并拿下,恰恰是最高明的政治作秀。这在客观上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新集体的清洗大公无私,即便是地方老部下、甚至是同姓官员犯错,也绝无庇护可能。 

二、 借力打力:切断习近平与乌兰夫家族的“合伙人利益链” 内蒙古的大清洗,表面上是“倒查二十年”的经济反腐,实质上是高层权力易手时,对特定政治家族既得利益的精准缴械。在这场风暴中,清洗的核心目标直指乌兰夫(云氏)家族以及在其背后默许、纵容并分润的习氏家族余党。 

1. 历史同盟与利益的“右手倒左手” 历史上,习仲勋与乌兰夫在西北局和民族工作上有着深厚的私交,这使得习、乌两家在下一代形成了天然的政治护航。2016年,布小林(乌兰夫之孙女)打破常规“弯道超车”出任内蒙古主席,正是习近平对旧友家族的政治犒赏。 而随后空降内蒙古的陕西帮大员王莉霞,其背后不仅牵扯到习近平老家的本土骨干,更暗中维系着齐桥桥(习近平姐姐)当年在内蒙古插队时形成的“插队帮”利益。王莉霞主政内蒙古的真正目的,就是利用习家军的权威在当地“捂盖子”,顶住外部压力,延宕和捍卫乌兰夫家族长期垄断的煤炭、稀土既得利益,确保这条白手套资金链不断。 

2. 2024年后的“连根拔起” 随着高层军权与组织大权的换手,胡春华上位的大局逐渐铺开。要彻底稳固北方的政治与经济基本盘,就必须将内蒙古从“蒙古王家族”和“习家军”的共同控制下夺回来。 否定家族遗产: 2021年布小林因身体(及政治)原因突兀引退,行政级别最终止步于正部级,连一个安慰性的副国级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头衔都没拿到,代表了新势力对乌兰夫家族政治遗产的彻底否定。 雷霆清除王莉霞: 2026年官方对王莉霞严厉“双开”并迅速公诉,通报中极其刺眼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放在派系博弈的语境下,直白地宣告了其作为旧主代言人、对新核心指令消极抗命的下场。 

三、 官场大清洗的时间线:胡春是连环计中的“过河卒” 在大逻辑完全自洽之下,兴安盟胡春的落马,完全是这场政治大清场、为胡春华上位扫清地方障碍的连环计延伸。 观察近年内蒙古关键官员被查的时间线,其系统性清洗的路径清晰可见: 2025年6月: 费东斌被查(曾任乌兰察布市长、市委书记)。 2025年12月: 乌兰察布市政法委书记李勇被查。 2026年2月: 兴安盟政协原一级巡视员胡春被查。作为布赫(乌兰夫之子)昔日家臣崔国柱的下属,胡春的落马直接触及了乌兰夫家族在地方盟市的底层根基。 2026年4月: 谭景峰被查。他曾任阿拉善盟政法委书记,是布小林主政阿拉善盟时期的核心辅佐者,其落马直接剪除了布小林的政治羽翼。 这一连串毫无拖泥带水的司法与纪检风暴,其剑锋所指,根本不是官员个人的“经济受贿”,而是通过把这些“捍卫旧主、盘根错节”的地方大员与中层骨干彻底送进监狱,向全党全军宣告:习近平与乌兰夫家族在北方边疆的政治香火与利益链条,已经被彻底掐断。 结语 纵观整场草原风暴,标题中的各项元素非但没有跑题,反而构成了一个逻辑闭环。胡春华要在高层正式位列巅峰,就必须在地方上对最具经济油水和政治指标意义的藩镇(内蒙古)完成全面清场。 

在这场大博弈中,旧日高高在上的“三代蒙古王”布小林黯然退场,陕西空降的派系掌门人王莉霞被雷霆粉碎,而诸如兴安盟胡春、阿拉善盟谭景峰等地方实力派的连环落马,则是这场新旧交替、派系大洗牌中,用来祭旗和彰显清洗彻底性的必然代价。属于旧时代的草原权力神话已然彻底终结,内蒙古的实权,已以一种寸土不让的姿态,完全易手到了新势力的掌中。

蒙古首座大型炼油厂建设进度突破60%,拟2028年二季度投产

 


蒙古国首座大型炼油厂的建设进度在停滞两年后突破60%。该项目位于东戈壁省,此前工程完成度长期维持在20%左右。施工现场现有4500名专业人员实行三班倒连续作业,设备安装已全面铺开。用于储存原料和成品油的储罐区总容量为27.64万立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管网建设是基础设施的关键部分。规划中的289公里地上及地下管线已铺设190公里;527公里输油管道工程已进入最后阶段,完工率超过90%。

这座年加工能力150万吨原油的工厂计划于2028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资金来自印度提供的17亿美元信贷协议。达到设计产能后,该企业将年产82.4万吨柴油和39.6万吨АИ-95汽油,可满足蒙古全国约55%的燃料需求。

目前蒙古的燃料供应几乎完全依赖进口。由于国内消费量以年均14%的速度增长,新一届政府决定恢复炼油厂项目建设,并同步启动22个燃料储备储罐的施工,这是33年来首次开展此类建设。

蒙古道路与交通部数据显示,今年8月蒙古计划从俄罗斯、韩国和中国进口27.091万吨燃料。其中俄罗斯将供应近5.9万吨АИ-92和АИ-92 Евро汽油,中国供应6000吨АИ-92和АИ-95汽油,韩国供应2万吨АИ-92 Евро汽油。另据本周消息,俄罗斯将在本月底前向蒙古额外提供2.5万吨АИ-92汽油。上述消息由蒙古通讯社“蒙通社(Montsame)”发布。

俄罗斯国内正在闹“油荒”,却依然决定向蒙古国紧急调拨大量的燃料

 


俄罗斯自己的油都不够用,还援助蒙古国?普京其实有他的苦衷。

日前,蒙古国工业部长达木丁尼亚木宣布,对于蒙古国部分地区出现的燃油供应紧张,俄方同意加快并增加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的供应,具体包括25000吨的AI-92汽油,和5000吨的航空燃料。

蒙古国方面着重感谢俄方在困难时期的帮助,认为此举将帮助乌兰巴托稳定市场。蒙古国政府则呼吁民众不要恐慌性加油,强调正在协调油罐列车和口岸运输,紧急燃料到货后,供应压力将逐步缓解。

问题在于,现在真正缺油的似乎是俄罗斯自己。受乌克兰无人机持续袭击、炼油厂非计划停产和设备检修影响,俄罗斯汽油产量一度降至季节性平均需求的约65%,柴油产量也只能勉强覆盖国内消费。俄罗斯多个地区出现加油排队、限量供应和批发价格上涨,蒙古国相邻的阿尔泰共和国甚至要求车主凭车辆登记证购买燃料,部分地区每天只能加30升汽油。

为了填补缺口,俄罗斯不仅禁止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出口,还从白俄罗斯等国大量购买成品油。2026年前7个月,光是白俄罗斯对俄汽油供应量就同比增加约25倍,柴油供应增长近7倍,此外,俄罗斯还开始从印度、哈萨克斯坦和摩洛哥进口燃料。

一个世界主要产油国,竟然要从国外购买汽油,同时还给蒙古国“送油”,表面看像是打肿脸充胖子。

实际上,俄罗斯缺的不是原油,而是能够直接装进汽车油箱的成品油。原油从油田开采出来以后,还要经过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加氢处理和调和,才能变成不同标号的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

乌军打击的恰恰是炼油厂、储油库、泵站和铁路装卸设施。俄罗斯可以大量开采和出口原油,却没有足够稳定的炼化能力,把所有原油及时变成国内需要的成品油。

据报道,光是今年5月,受乌军打击影响,俄罗斯中部多家大型炼油厂停产或者降低负荷,受影响产能超过8300万吨,相当于全国炼油能力的约四分之一。这些炼厂贡献了俄罗斯30%以上的汽油和约四分之一的柴油。

俄罗斯为什么不先保自己,反而还要照顾蒙古国?最直接的原因是,这并不是无偿援助,而是必须履行的政府间供应协议。

蒙古国没有出海口,本国炼油能力有限,长期依赖进口成品油。2025年底,蒙古国约95%的石油产品来自俄罗斯,俄蒙协议规定,俄罗斯每年向蒙古国供应约180万至190万吨石油产品以及6万吨航空煤油,其中普通AI-92汽油还享受相对稳定的合同价格。

因此,俄罗斯即使禁止普通商业出口,普京也必须为蒙古国等签署政府间协议的国家保留例外。今年4月和7月俄罗斯实施的汽油、柴油出口限制,都没有切断对蒙古国的供应。换句话说,这批燃料不是普京临时从俄罗斯车主的油箱里抽出来“送人”,而是早已纳入年度生产和铁路运输计划的合同货物。

第二个原因,是俄罗斯国内的燃料短缺存在明显地域差异。受袭最严重的炼油厂主要集中在俄罗斯欧洲部分和中部工业区,而蒙古国的传统供应源之一是东西伯利亚的安加尔斯克炼油厂,燃料经西伯利亚铁路和蒙古纵贯铁路南下。把已经装车、报关并列入跨境合同的油罐列车临时调往俄罗斯西部,不仅要改变铁路调度,还未必能迅速补上当地缺口。

更重要的还是地缘政治。蒙古国夹在俄罗斯和中国之间,资源丰富,却对外部运输和能源供应高度敏感。长期以来,俄罗斯凭借石油产品、电力和铁路合作,在蒙古国保持着重要影响力。如果莫斯科在蒙古国最需要燃料的时候突然违约,乌兰巴托必然加速从中国、哈萨克斯坦和韩国寻找替代来源。

事实上,蒙古国已经开始这么做。蒙古国政府正在研究进口哈萨克斯坦原油,并与中国、韩国接洽新的成品油采购渠道,同时建设大型国家储油设施。7月公布的计划显示,新储备设施容量约29.1万立方米。对俄罗斯来说,一旦蒙古国建立起稳定的替代供应链,以后想把市场份额抢回来就很难了。

这不仅关系到一年一两百万吨燃料生意,还涉及俄罗斯—蒙古国—中国经济走廊、蒙古纵贯铁路扩能,以及未来可能经过蒙古国的天然气管道。莫斯科如果连最基本的燃料合同都无法履行,其他大型跨境项目的可靠性也会遭到质疑。

所以,普京确实有他的苦衷。俄罗斯国内车主排队加油,政府当然要优先稳定本国市场,但蒙古国的供应又不能轻易切断,因为那是关乎俄政府信用、长期市场和地区影响力的一部分。俄罗斯只能一边禁止普通商业出口、增加燃料进口,一边从仍能正常生产的炼厂中挤出一部分产量,确保政府间协议不断供。

从数量上看,蒙古国市场相对于俄罗斯全国消费仍然有限,紧急增加一些油罐列车,并不足以决定俄罗斯“油荒”的走向。但如果乌军继续打击大型炼厂,俄罗斯成品油产量长期只有正常需求的六七成,那么今天可以照顾蒙古国,明天就未必还能同时照顾中亚其他国家。

这场看似矛盾的“国内缺油、对外供油”,已经暴露了俄罗斯能源体系的软肋,俄罗斯不缺油田,却越来越缺安全运行的炼油厂和供应链。普京给蒙古国送去的除了对方急需的燃料,也是在竭力维护俄罗斯作为大国的信誉。只是这种信誉还能维持多久,最终还是要看俄方能否守住自己的炼油体系了。


俄罗斯对蒙古国供油的减少,导致蒙古发生“油荒”


蒙古国近期因成品油极度依赖俄罗斯、国内无炼油厂以及口岸转运能力不足,爆发了严重油荒

蒙古自8月4日起实施紧急措施,车辆按车牌单双号限行加油,单次加油限制在18升以内。

外交预警:美国驻蒙古大使馆发布公告,建议公民推迟或取消非必要行程。

社会风波:在能源短缺背景下,8月14日发生部分人员冲击中资丰森能源石油勘探营地的事件,引发中国外交严正交涉与蒙古高官的反思。

爆发油荒的原因极高对外依赖:蒙古95%以上的成品油依赖俄罗斯。俄罗斯近期收紧成品油出口以保障国内民生,导致对蒙出口量出现波动。

缺乏本土炼化能力:境内没有大型炼油厂,无法将原油转化为成品油。基础设施落后:燃油主要依靠效率较低的铁路罐车运输,口岸转运能力老化严重。

 没有证据表明俄罗斯对蒙古国切断了能源供应。

- 近日蒙古确实经历了新一轮“用油荒”。蒙古官方认为,短缺与蒙古境内的交通拥堵、石油产品仓库没有充分发挥其能力、部分公司囤积柴油人为制造短缺等因素有关。

蒙古国近日确实经历了一轮“用油荒”。8月11日,蒙古媒体ubn.news在报道中提到,“因燃料短缺,周末人们在加油站外排了3-4个小时的队。”

与短缺相关的讨论主要围绕92号汽油和柴油展开,这是在蒙古能源市场应用最为广泛的两种汽车燃料。东亚与东盟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蒙古的公路运输车辆使用的主要燃料中,92号汽油和柴油的市场份额占比最高,分别达到了31.86%和27.36%。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蒙古国第一次面临燃料短缺的情况。作为燃料进口国,蒙古在石油等能源资源上高度依赖俄罗斯。联合国环境项目与气候和清洁空气联盟举办的一场边会报告中提到,蒙古进口的石油类产品中,约97%来自俄罗斯;世界银行(WB)旗下信息平台WITS的最新数据显示,蒙古国从俄罗斯进口的燃料贸易额占到了其全年燃料进口量的80.39%。

从数据上看,俄罗斯确实有能力对蒙古国的燃料市场造成影响。

蒙古国正在经历一场严峻的燃油危机。自2026年8月4日起,蒙古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按车牌单双号限购燃油的紧急措施,每辆车每次加油的上限仅折合约14美元,大约只能加注十余升汽油。92号汽油价格持续攀升,各地加油站外排起了望不到头的长队。

一个坐拥3.33亿吨探明石油储量的国家,为什么会闹油荒?答案藏在一个致命的结构性缺陷里:蒙古国虽然地下有油,但地面上几乎没有炼油能力。国内超过95%的成品油完全依赖进口,其中绝大多数来自俄罗斯。

正常情况下,蒙古国内约60%的汽油和70%的柴油从俄罗斯采购。这种把能源命脉全部押注在单一供应渠道上的做法,平时看着稳妥,一旦上游出了问题,蒙古国立刻就会陷入被动。

2026年以来,受地缘冲突影响,俄罗斯境内多处炼油设施遭到破坏,全国炼油产能骤降,成品油出口大幅收紧。直接后果就是:俄罗斯自顾不暇,能向蒙古国出口的成品油大幅减少。蒙古国的油荒,由此而来。

8月6日,蒙古国总理乌其尔勒签署了一项力度极强的财政紧缩政令。该政令叫停了国内所有大型线下集会活动,全面暂停了各类官方境外出访行程,确有必要举办的会议一律转为线上形式。通过节流腾出的全部资金,将集中投入冬季防灾工作与能源保障领域。这项硬性规定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蒙古国政府目前正在推进本土炼油厂的建设计划,但这注定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技术和时间的长期工程。在炼油产能建成之前,蒙古国仍将不可避免地依赖外部能源供应。

伊朗局势再度紧张 美发布与蒙古空军联合训练内容

 在伊朗局势持续紧张之际,美国中央司令部发布一段视频,展示美军和蒙古空军联合训练的场景。

周六,美国中央司令部(CENTCOM)发布一段视频,展示美军和蒙古空军参加“区域合作2026”联合演习( Exercise Regional Cooperation 26)。视频中,蒙古空军少校恩赫图夫辛・纳姆吉尔道尔吉(Enkhtuvshin Namjildorj)正在参加M4步枪训练。

纳姆吉尔道尔吉在中央司令部发布的视频中表示:“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国际军官一起学习和合作。”

中央司令部表示,此次演习表明,“美国军队和我们的伙伴在共同训练和行动时会更加强大”。

蒙古国外交部长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蒙古渴望在航空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日本的合作

《日经亚洲新闻》报导,蒙古国外交部长巴特蒙赫‧巴特策策格(Batmunkh Battsetseg)上周在出席《日经新闻》主办的年度“亚洲的未来”论坛期间表示:该国目标是确保不过度依赖任何一个国家。

蒙古位于中国和俄罗斯之间,长期以来奉行所谓的“第三邻国”外交政策,并将日本定位为该政策下的合作伙伴之一。该国外长表示,这项政策“取得了成功”,并补充说蒙古一直在积极主动地推进与各伙伴国的关系。

近几年来,蒙古与日本的关系日益加深。去年,日本德仁天王与雅子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这是日本天王夫妇首次访问该国。

巴特策策格说:“我们设定了将蒙古打造为枢纽,并成为通往中亚的重要门户。”

蒙日两国之间的重点项目之一是在航空领域。位于首都乌兰巴托附近的成吉思汗国际机场就是利用日圆贷款建造的,巴特策策格将其描述为“象征两国友好关系的重大项目”。

成吉思汗机场于2021年投入运营,尽管其启用因COVID-19疫情而推迟。该专案日圆贷款总额为656亿日圆(以目前汇率计算约为4.1亿美元),三菱商务、成田国际机场、日本机场航厦公司(Japan Airport Terminal)和Jalux这四家日本公司参与了机场的营运。

据日本政府称,新机场取代了原有的旧国际机场。旧机场因地理和天气条件的限制,经常出现航班延误和取消的情况。巴特策策格表示:“我们最初预计年客流量为200万人次,但现在需要按500万人次的规模进行规划。”她借此强调了随着出行需求增长,扩建机场变得日益重要。

上周二,巴特策策格在东京会见了日本外相茂木敏充(Toshimitsu Motegi),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特别战略伙伴关系”。茂木敏充表达了日方在机场扩建工程上合作的意愿。

巴特策策格也指出,与日本在能源、农产品加工、教育及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同样至关重要。

今日的南蒙古・第四回 - 「民族团结法」从宣传走向实施 —— 内蒙古推进教育、人事、地域社会与文化的一体性重组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 2026年8月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1. 今日的要点

自第三回以来约一个月,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不再只是纸面上的法律。

在内蒙古自治区,该法已深入教育、人事、地域社会、文化、旅游、边境地区与互联网空间,进入按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组整个南蒙古社会的阶段。

重要的是,该法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蒙古语教育」。当前推进的是触及蒙古人的语言、历史、文化、地域社会、就业、边境认知,乃至孩子们记忆的整体社会重组政策。

这一个月确认的主要动向有以下四点:

第一,内蒙古自治区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出23项具体措施,明确将法律推广到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与网络空间。

第二,自治区开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所有政策的前置审查、干部考核、责任清单与纪律监督标准。国家民委8月11日资料明确,干部教育中相关科目比例提升至20%,并将「共同体意识」嵌入市民守则、居民公约、乡村规约、企业文化与行业规则。

第三,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598名儿童、学生与教师乘坐全国首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赴京,开展党史、国家史、首都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体验活动。这是通过体验式教育重新塑造孩子们历史认知与民族意识的政策。

第四,在人事与招聘方面,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将「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列为基本条件,并明确由公安部门与国家安全部门核查海外留学经历及「境外表现」。

也就是说,《民族团结法》已不再是纸面上的法律。

在南蒙古,它正通过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干部管理、地域社会、文化展示与青少年活动,真正进入人们的生活。


2. 背景:第三回后一个月,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三回分析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用于南蒙古当地管控,也可能演变为针对海外社会的跨境镇压工具。

此后约一个月,更清晰显现的是:法律已开始在当地转化为具体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自治区民委、司法厅联合出台学习、宣传、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方案,提出23项措施。方案不仅要求将法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活动、党校与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民委系统全员培训,还明确要向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与网络空间推广。

这一表述绝非单纯的普法活动。

而是通过法律,将包含行政、教育、社会生活、文化活动与互联网空间在内的整个南蒙古社会,按照国家民族政策进行重组的方针。

中国当局称之为「民族团结」。

但从南蒙古的立场看,这并非民族间自由共存,而是向国家所定义的单一认同的整合。


3. 二十三项措施:将法律渗透到整个社会的机制

23项措施中最重要的,不是「在哪里学习法律」,而是「要推广到哪里」。

当局表示,将把该法纳入各级党委、党支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与民委系统培训。同时通过宣讲团、法治乌兰牧骑、「石榴籽e起来」基层活动、作文、演讲、短视频、知识竞赛等方式,将法律推广到社会各层面。

这意味着法律的实施不再局限于法庭或行政文件,而是通过学校、村庄、社区、文化设施、企业与互联网,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尤其重要的是嘎查村与社区。

嘎查是蒙古人牧业生活、亲属关系与地域共同体的基础。将「民族团结法」的宣传与实施引入其中,意味着国家的民族理念将渗透到牧民的日常生活、地域活动、村规约与居民关系之中。

这部法律已不再只是「号召民族团结的法律」,而正成为管理地域社会本身的法律。


4. 政策审查:共同体意识成为上位标准

8月11日国家民委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正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变为政策决策与行政运行的上位标准。

资料指出,自治区制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建立对所有改革发展赋予「三个意义」的前置审查与评估制度,并构建将「共同体意识」相关考核体系、评价指标、责任清单与监督执纪一体化的平台。

这一点极为重要。

因为民族政策已不再是某一个行政领域,而成为所有政策必须通过的政治审查标准。

教育政策、草原政策、城市规划、旅游开发、公共文化设施、历史展示、企业活动乃至边境政策,今后都可能以「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标准进行评估。

实际上,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也明确,将加强对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查,并将其要求落实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与旅游景观展示等方面。

这对南蒙古具有深刻意义。

因为蒙古人的历史、草原、城市空间、纪念设施与旅游景观,都有可能不再从蒙古人自身的视角,而被按照国家的「共同体」叙事重新诠释。


5. 用数字看统治模式

8月11日资料用具体数字展示了内蒙古正在推进的政策规模。

资料显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被纳入各级党委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大中小一体化思政教育、学校办学、企业文化与居民公约,干部教育中相关科目比例提升至20%。

此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累计达116个,所谓「8+N进」优秀成果示范点达2810处,互嵌型社区超过1200个,青少年活动每年超过5000场,旅游「三交」品牌达127个。

这里的「互嵌」是当局的政策术语,意指各民族相互嵌入、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工作的社会结构。

表面上看是交流与共生。

但从南蒙古的立场看,这可能成为解体少数民族独特地域社会、语言环境与文化空间,将其纳入以多数派为中心的国家生活空间的政策。

「互嵌」如果是真正平等的共存,本无问题。

但在母语教育被削弱、历史诠释被国家管理、就业与干部评价与政治忠诚挂钩的环境中,它很容易成为推进同化的社会设计。


6. 边境宣教走廊:历史认知的管理

国家民委8月11日资料还披露,自治区在边境地区设置了63处「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长廊,并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层「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429处。每年「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超过10万场。

这表明,边境地区已不再只是行政与安全保障区域,而被重新设计为思想教育与国家认同形成的空间。

南蒙古是与蒙古国在历史、民族与文化上相连的地区。尤其是边境地带的蒙古人社会,拥有民族记忆、草原文化、游牧生活、亲属关系与跨界历史感知。

在此设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走廊,意味着将边境风景本身转变为国家历史教育装置。

这是试图将南蒙古的历史不再作为「蒙古人的历史」来讲述,而是作为「中华民族一部分」进行重构的尝试。边境正从民族记忆的场所,转变为国家宣传的场所。


7. 北京研学专列:重塑孩子们的记忆

教育领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598名儿童、学生与教师乘坐全国首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赴京。

据北京市丰台区官方媒体报道,该列车作为「京蒙同心・共铸华魂」研学行动的一部分运行,参加者将参观北京民族文化宫、蒙藏学校、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安门广场、故宫、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地。

重要的是,这绝非单纯的修学旅行。

列车本身被定位为「移动教室」,抵达北京后将结合国家史、党史、首都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也就是说,蒙古人的孩子们并非从自己的母语、草原与祖先历史出发去学习,而是被引导通过北京、党史、国家史、抗日战争、天安门与故宫等国家象征,重新认识自身的位置。

这不仅仅是更换教材,而是重新设计孩子们记忆、情感、体验与自豪感指向的教育。对南蒙古而言,这是极为重大的问题。

民族的未来取决于孩子们的教育。孩子用什么语言学习、学习何种历史、将哪些地方作为自豪记忆去体验,直接关系到该民族的未来。


8. 招聘审查:海外经历也被纳入监控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是对就业与人事制度的渗透。

赤峰市翁牛特旗2026年度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公告中,将「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明确列为应聘者基本条件。

资格审查中,用人单位在进行心理健康与职业适应性评估的同时,将委托公安部门与国家安全部门核查海外留学经历及「境外表现」。面试也明确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进行。

这对南蒙古年轻人具有重大意义。

因为在海外留学的人,与谁交往、参加过何种集会、就南蒙古、西藏、维吾尔、香港、人权与民主发表过什么言论,都可能影响未来的就业与公职生涯。

当然,目前尚未确认有具体南蒙古学生因此被拒录的案例。

但从制度结构来看,这将对海外的自由言论与交流产生强烈的寒蝉效应。

这既是国内的人事管理,也是对海外南蒙古人的间接管控。


9. 文化管理:保留外形,剥夺主体性

中国当局并非全面禁止蒙古文化。

那达慕、乌兰牧骑、民族服饰、蒙古歌舞、草原旅游与民族手工艺等,反而被积极展示并用于旅游与宣传。

但问题正在于此。

文化的外形被保留。

但其意义由国家管理。

乌兰牧骑本是扎根于草原的蒙古人艺术活动,与牧民社会紧密相连的文化表达。但如今它被定位为「红色文艺轻骑兵」,成为在基层与边境地区进行宣传演出的工具。8月11日资料也介绍,乌兰牧骑已在基层与边境地区累计演出超过1.4万场。

那达慕同样如此。

赛马、摔跤、射箭、歌舞与民族服饰或许会保留,但若被用作装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舞台,蒙古文化的主体性就会丧失。

这不是文化保存。

而是文化的政治性再编辑。


10. 分析:这一个月显现的法律本质

综合这一个月的动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本质更加清晰。

它不是保护民族权利的法律。

而是将民族独特性纳入国家统一认同的法律。

它不只是教育政策。

而是整个社会的重组政策。

它不只是宣传。

而是通过人事、评价、规则、地域治理、文化展示、边境政策与青少年教育实施的统治系统。

南蒙古正在发生的事情可归纳如下:

蒙古语教育被国家通用语教育所取代。

蒙古历史被重新诠释为中华民族史的一部分。

蒙古文化被用作国家宣传的展品。

蒙古人的地域社会被纳入互嵌型社区与嘎查管理。

蒙古年轻人通过就业与留学经历接受政治审查。

蒙古孩子们通过北京研学与党史教育被导向国家记忆。

这就是《民族团结法》在当地的真实面貌。


11. 对南蒙古的影响

第一,对蒙古语与民族教育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

2020年以来蒙古语教育已大幅倒退。本次法律与实施措施有可能将这一趋势从临时行政措施,固定为法律制度与政策体系。

第二,蒙古人社会的自主性被削弱。

当「共同体意识」进入嘎查、社区、企业、学校与文化设施后,地域社会依据自身传统与需要开展活动的空间将缩小。

第三,对年轻人与知识人的压力加剧。

就业条件、面试语言、海外经历审查与政治考察相结合,将迫使南蒙古年轻人在学术、言论、交流与海外活动中更加谨慎。

第四,仅保留文化外形,民族主体性丧失。

即使蒙古文化被用于旅游与舞台,若蒙古人自身无法自由阐释其意义,那就不是真正的文化传承。

第五,边境地区的历史认知成为国家管理对象。

南蒙古与蒙古国的历史与文化联系,对中国当局始终敏感。在边境地区设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走廊,应视为将这一联系吸收进国家历史叙事的尝试。


12. 向国际社会提出的议题

国际社会不应仅将南蒙古问题视为「教育政策」。

当前发生的是同时重组蒙古人语言、历史、文化、地域社会、就业、边境认知与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因此,向国际社会提出的议题也需要相应拓宽:

恢复蒙古语教育。

核查国家统编教材对民族史的歪曲。

监督招聘与就业中的政治审查。

停止对海外留学者的公安与国家安全审查。

核查针对青少年的强制性爱国主义与党史教育。

警惕乌兰牧骑、那达慕与文化旅游的政治利用。

对边境地区历史宣传设施进行独立调查。

评估针对南蒙古人离散社群的跨境镇压风险。

南蒙古问题不只是文化问题。

它是关于「谁有权定义民族存在本身」的问题。


13. 结语:这不是团结,而是重组

中国当局称之为「民族团结」。

然而,真正的团结本应是平等的人们相互承认彼此的尊严。

如果削弱一方的语言,

改写一方的历史,

将一方的文化变为展品,

重塑一方孩子们的记忆,

甚至审查一方年轻人的海外经历,

那就不是团结。

那是重组。

那是管理。

那是同化。

真正的团结不会从同化中诞生。

真正的平等不会从沉默中诞生。

真正的稳定不会从剥夺民族尊严中诞生。

南蒙古人民所要求的,不是特殊权利。

而是用蒙古语学习的权利。

讲述蒙古历史的权利。

在草原上生活的权利。

用自己的语言传承自身文化的权利。

以及无畏惧地谈论未来的权利。

如果《民族团结法》真正以团结为目的,那么首先应守护的,不是国家的统一叙事,而是生活在那里的每一个民族成员的尊严。


参考来源: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23项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2026年6月12日。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聚焦主线发力持续深化创建」2026年8月11日。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公告,2026年7月20日。

・北京市丰台区官方媒体「全国首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驶进丰台」2026年8月12日。

今日的南蒙古・第三回 - 从当地管控到跨境镇压 —— 中国「民族团结法」同时束缚南蒙古与海外社会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 2026年7月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本次将整理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如何开始渗透南蒙古当地社会,以及它在海外社会引发了怎样的警戒。

1. 今日的要点

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不再是单纯的国内法。

这部法律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名重组南蒙古的教育、文化、牧区、行政、数字空间与治安管理的同时,也开始显现出可威慑海外活动家、研究者、媒体与支持者的跨境管控法特征。

在当地,蒙古语教育弱化、文化机构思想管理、对牧民社会的政策宣传、以及利用数字技术的渗透正在推进。在海外,台湾、爱沙尼亚、欧洲、人权团体与国际媒体将这部法律视为「同化政策的法制化」,并可能成为「跨境镇压的新法律工具」而保持高度警惕。

重要的是,这两者并非互不相关的问题。中国当局在国内强制沉默,在海外则试图使人们因恐惧而自我审查。南蒙古的当地管控与对海外社会的威慑,被同一部法律、同一套思想、同一国家统治战略所连接。

2. 当地正在发生什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内蒙古自治区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的政策,已从学校与行政机关,扩展到文化设施、牧区、医疗、通信、数字宣传、旅游与青少年交流等领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的动向。

本应研究、保护与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却通过「石榴籽e起来」这一数字宣传项目,将民族政策宣传与手机、云端课程、视频传播、牧业技术支持、医疗服务等相结合。

这意味着政治宣传已不再局限于讲习班或口号,而是深入到牧民的日常生活、行政服务、通信环境与医疗支持之中。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署了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教育、文化、旅游、青少年交流与历史叙事共享,将内蒙古的历史与文化纳入中国整体国家统合叙事的方针已经明确。

这里发生的并非单纯的地方交流,而是南蒙古的历史、草原文化与蒙古人的记忆,正被重新编辑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国家叙事之中。

3. 海外在担忧什么

与此同时,海外对这部法律不仅影响中国国内少数民族,也将波及境外人士的担忧正在扩散。

在台湾,有人指出该法可能对台湾人、宗教团体、内容创作者、企业、议员、研究者与记者构成风险。台湾政府相关人士将这部法律视为不仅是中国国内法,更是威慑海外批评者的「法律战」的一部分。

在爱沙尼亚,51名国会议员签署声明,要求废除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声明虽以西藏为主,但其中指出的问题——强制普通话教育、压制宗教与文化、对境外个人与团体的域外适用——同样完全适用于南蒙古。

国际媒体与人权团体也报道称,该法以「民族团结」之名推进同化,并可能成为向境外批评者与支持者施压的依据。

也就是说,海外社会所警惕的,不仅是中国试图将国内民族政策输出到境外,更准确地说,是中国试图将自身管辖权本身扩展到海外。

4. 中国当局的意图

中国当局的意图可归纳为三点。

第一,将南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等固有的民族认同,吸收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单一政治认同之中。

这并非自然的民族交流,而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定义「一体性」,使各民族的语言、历史、宗教与文化从属于此的政策。

第二,将整个社会转变为思想控制的空间。

学校里孩子们学习,文化设施中艺术被展示,牧区提供医疗与技术支持。然而,如果这一切都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绑定,那么教育、文化与福利都将不再是居民服务,而成为政治教育的装置。

第三,使海外的言论空间萎缩。

中国当局不仅针对国内活动人士,也为给海外南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香港人、台湾人及其支持者贴上「破坏民族团结者」「外部势力」「分裂势力」的标签预留了空间。

这部法律的本质,并非守护「民族团结」,而是以法律之名,管理那些不服从中国共产党所定义的国家统一的语言、记忆、信仰、历史与连结。

5. 对南蒙古的影响

对南蒙古的影响是深刻的。

第一,要求恢复蒙古语教育的声音可能被进一步压制。

2020年以来,南蒙古主要科目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今后,普通话教育与统编教材有可能不再只是教育政策,而被作为守护「民族团结」的法律义务加以强制。

第二,蒙古文化正从「活着的文化」转变为「被展示的文化」。

那达慕、歌舞、服饰、草原风光与牧业体验被用作旅游资源;另一方面,用蒙古语学习历史、传承民族记忆、主体性地守护文化的权利则被削弱。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的标本化。

第三,对牧民社会的管控以生活支持的形式推进。

医疗、通信、电子商务、智慧牧业与技术培训被与民族政策宣传一体化提供。居民在接受行政服务的同时,也被要求接受国家的民族政策。

这是渗透进生活之中的同化政策。

第四,对海外南蒙古人的压力可能加剧。

在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等地活动的南蒙古人与支持者,有可能被视为「破坏民族团结的外部势力」。即使无法直接触及本人,也可能通过中国国内的家人、亲属、熟人或关系人施加压力。

这正是跨境镇压最隐蔽也最残酷的形式:为了封住海外人士的口,把留在当地的家人当作人质般利用的结构。

6. 自由社会的反应

在自由社会,对这部法律的警惕正在扩大。

台湾开始将该法不仅作为中国国内少数民族政策,也作为可能影响台湾人与海外社会的法律来对待。特别是跨境镇压、长臂管辖、对信息传播者的压力,以及对企业与公民的风险受到关注。

爱沙尼亚51名国会议员要求废除该法。虽然这只是欧洲一国议员的联名声明,但意义重大。因为它将该法的危险性,从「中国国内的民族政策」提升为「也会影响居住在欧洲的人们自由的问题」来认识。

欧洲议会、联合国专家、人权团体与国际媒体也持续指出,中国的民族政策侵害语言、文化、宗教、教育与表达自由,并推进强制同化的危险。

在这一潮流中,南蒙古问题并不孤立。与西藏、维吾尔、香港、台湾一样,南蒙古也是正被中国共产党的「统一国家叙事」剥夺固有语言与文化的地区。

7. 南蒙古运动可运用的要点

结合当地信息与海外反应,南蒙古运动向国际社会诉求的论点已十分清晰。

第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同化政策的法制化。

这部法律并非以民族平等或文化保护为目的,而是削弱蒙古人用蒙古语学习、主体性守护蒙古文化、自主讲述蒙古历史权利的法律。

第二,当地管控与跨境镇压是一体的。

国内强制沉默,海外则使人们因恐惧而自我审查。南蒙古在学校、文化、牧区推进的管控,与对海外活动家的威慑,是同一政策的内外两面。

第三,需要将南蒙古问题定位为国际社会自由的问题。

这不是中国国内的地方问题,而是关系到在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生活的南蒙古人与支持者的表达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与人权倡导活动自由的问题。

第四,需要加强与台湾、西藏、维吾尔、香港的联动。

各自的问题虽有不同,但存在共同结构:中国共产党不是承认民族或地区的固有性,而是将其视为「国家统一」的威胁,并运用法律、教育、宣传、治安与外交加以压制。

第五,需要向日本国会、政府与媒体发出具体警告。

该法可能影响在日本的南蒙古人。日本国内的集会、发言、研究、报道以及与议员的交流,都有可能被中方视为「破坏民族团结」。这也是对日本社会自由的干涉。

8. 评论:这不是「团结」,而是沉默的制度化

中国政府使用「民族团结」一词。

然而,真正的团结是各民族在平等立场上,使自身的语言、文化、历史、信仰与生活方式得到尊重。

蒙古人被剥夺用蒙古语学习的权利。

蒙古文化被当作旅游商品展示。

牧民的生活支持中被嵌入政治宣传。

在海外发声的人被贴上「外部势力」标签。

如果这仍然被称为「民族团结」,那么这个词已失去原本的意义。

这部法律所制造的,不是团结,而是使人无法讲述国家所定义的单一叙事之外内容的沉默制度。

对南蒙古而言,这不只是教育政策问题,而是作为民族生存权利的问题。是守护语言的权利、讲述历史的权利、在草原上生活的权利、在海外自由发声的权利的问题。

对自由社会而言,这也不是遥远地区的问题。如果中国以「民族团结」之名试图管控境外言论,那就是对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自由社会空间的干涉。

南蒙古推进的当地管控,与向海外扩展的跨境镇压,绝不能分开看待。它们是同一政策的两张面孔。

9. 结语

南蒙古的问题,已不再只是当地的问题。

在当地,教育、文化、牧区、行政与数字空间正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名被重组。在海外,活动家、研究者、媒体与支持者有可能被当作「破坏民族团结者」而受到威慑。

因此,自由社会必须仔细监视这部法律。

这不仅是为了南蒙古人,也是为了语言与文化的自由、思想与表达的自由,以及守护人权的国际秩序本身。

真正的团结不会从沉默中诞生。

真正的平等不会从同化中诞生。

真正的和平不会从恐惧中诞生。

南蒙古呼拉尔泰将继续记录、分析当地发生的事情,并向自由社会持续发声。


参考来源:

・内蒙古日报「党建引领聚同心 数字赋能石榴红」2026年7月12日

・内蒙古新闻网「蒙鄂签订共同深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战略合作协议」2026年7月11日

・新华社「国台办:坚决惩治‘台独’势力分裂民族的行为」2026年7月8日

・Taipei Times, “China’s ethnic unity law has long claws: official,” 2026年7月2日

・Taipei Times, “Cabinet plans coordinated response to China’s ‘ethnic unity’ law,” 2026年7月2日

・Central Tibetan Administration, “Statement by Tibet Support Group in Estonian Parliament and the Members of Riigikogu on China’s Law on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2026年7月

・Reuters, “China says it has a right to target people overseas with new ethnic unity law,” 2026年6月

・欧洲议会「New Chinese law on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and the repression of ethnic identities」2026年4月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对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关切表态,2026年4月/6月相关资料

今日的南蒙古・第2回 - 学校、嘎查、大学、文化机构全面扩展的「民族团结法」——南蒙古开始的法治化同化政策——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2026年7月9日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2026年7月1日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正迅速推进将该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渗透到整个社会的行动。

这短短一周多时间里确认的动向,绝非单纯的法律宣传。它已扩展到学校、嘎查、企业、大学、文化机构、医疗机构、供销合作社、科学普及活动、警务网格、社区治理,甚至延伸至对台湾问题及海外社会的压力。

也就是说,中国当局已开始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组整个南蒙古社会的法律、思想与行政装置来运转。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将该法定位为「把党的民族工作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这一点非常重要。这部法律并非普通的民族关系调整法,而是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固定为国家法律的工具。

此前,中国当局的少数民族政策多以「政策」「方针」「教育改革」「宣传活动」的形式推进。但这一次,它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并开始落实到教育、研究、文化、行政、公共服务、农牧村经济、治安管理的各个角落。这意味着同化政策已从临时性行政措施,进入作为国家制度长期固定的阶段。

在内蒙古,针对基层干部、中小学教师、嘎查、学校、企业、工作人员的宣讲活动已全面展开。锡林郭勒盟采取主会场与旗县市分会场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讲。中方将其解释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即强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然而,这里所说的「依法管理」,并不是保障民族权利,而是将少数民族社会置于国家统一管理之下。民族问题被重新定义为「国家统一」「思想统一」「社会稳定」的问题,而非语言权、文化权、教育权的问题。

本来,法治是保护公民与民族权利免受国家权力侵害的原则。但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法律不是权利保障的工具,而是将党的方针贯彻到社会中的统治手段。本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是其典型。

尤其严重的是对教育的渗透。

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院校正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研究课题和教育实践主题加以制度化。国家民委与教育部也在推进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学交流展示活动,并将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示范教学基地。

这表明,南蒙古的教育机构正面临被从守护蒙古语与蒙古文化的场所,转变为研究、教育与传播同化教育的据点的危险。

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主要科目被替换为中国语教材。本次法律及实施措施有可能进一步强化这一趋势。如果教师被定位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递者,学校就不再只是教育场所,而成为向孩子们注入国家民族政策的场所。

母语教育的倒退,就是民族未来的倒退。

对文化机构的渗透同样不容忽视。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馆、区乌兰牧骑、区美术馆的公开招聘公告中,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应聘条件。

乌兰牧骑本是继承与表达以蒙古人为代表的民族文化的重要文化机构。然而,招聘条件中加入思想忠诚要求,意味着民族文化的传承者也被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框架之内。

中国当局并非要完全消灭少数民族文化,而是试图以符合国家需要的方式加以保存、展示与管理。作为歌曲、舞蹈、服饰、旅游资源的民族文化或许被允许,但主张民族历史记忆、政治尊严、语言权利以及在草原上生存权利的文化表达则难以被容忍。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管理。

此外,同化政策已深入人事制度。包头师范学院、兴安盟人民医院等公开招聘条件中明确写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乌兰察布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也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目的。

这表明,在南蒙古工作的人不仅要具备专业能力,还要接受政治忠诚与普通话适应能力的筛选。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的入口本身,正逐渐成为同化政策的制度性过滤器。

对草原社会的渗透也在推进。苏尼特右旗开展「石榴籽e起来・与模范同行」活动,将政策宣讲、牧业技术支持、蒙医义诊、骆驼产业支持、嘎查帮扶等一体化实施。供销合作社与科普活动中也嵌入了民族团结宣传。

这意味着,牧民支援、畜牧业技术、医疗福利、科学普及等,全部被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装置。草原与嘎查的生活基础本身,正与国家主导的同化政策相结合。

与治安及基层治理的衔接同样重大。满洲里市推进「石榴籽」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将社区划分为警务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由民警、网格员、联户长联动运行。这一机制被说明为基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这表明,「民族团结」已与治安维护、纠纷预防、边境治理相捆绑。日常邻里纠纷与地区社会摩擦也成为警察、社区、调解组织的管理对象,同时成为民族团结宣传的场所。

在南蒙古,不仅是教育与文化的同化,削弱地域社会自律性的基层治理强化也在推进。

而且,这部法律的影响并不局限于中国国内。

台湾政府警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可能成为针对台湾人或海外批评者的跨境镇压依据。对此,中国国台办将该法定位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与领土完整」的法律,并表示若「台独」势力实施「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这说明,该法不仅是针对南蒙古、西藏、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管控工具,也是面向台湾、香港、海外民主派与海外民族运动的法律战。

自由社会同样对此表示担忧。美国与欧盟指出,该法可能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与宗教权利,并影响中国境外的个人与团体。欧洲议会认为该法将对西藏、新疆、内蒙古产生严重影响,要求予以撤回。

美国国会已提出众议院决议案 H.Res.1400,其中明确提及蒙古人与内蒙古自治区。该决议案将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定位为强制同化、跨境镇压以及压制少数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与历史的工具。

从这一系列动向可以清晰看出: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管理。

这不是民族团结,而是民族同化的制度化。

这不是法治,而是借法律之名的思想控制。

这不仅仅是教育政策,而是重组整个社会的统治工程。

中国政府使用「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进步」等词语。然而,真正的团结必须以各民族同样拥有尊严与权利为前提。

蒙古人能够用蒙古语学习、传承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在草原上作为蒙古人生活——这才是平等,才是团结的基础。

没有平等权利的团结,不是团结。

削弱母语的团结,不是团结。

将民族历史吸收进国家叙事的团结,不是团结。

要求文化传承者思想忠诚的团结,不是团结。

南蒙古呼拉尔泰呼吁国际社会持续关注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在南蒙古的具体实施情况。

尤其需要注意:蒙古语教育、对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教育、对大学研究的政治干预、文化机构的招聘条件、医疗与公共服务人事、草原与牧民生活、警务网格与社区治理,以及针对海外南蒙古人的跨境镇压。

南蒙古当前发生的事情,不是某一地区的行政措施,而是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团结」之名,通过法律制度、教育、研究、文化、行政、经济与治安,重组少数民族社会的行动。

绝不能在「民族团结」的招牌下推进民族同化。

绝不能在「共同体意识」的名义下稀释蒙古人的历史与记忆。

绝不能在「法治」的名义下将民族权利变成管理对象。

南蒙古需要的不是徒有其名的团结。

需要的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真正共存。

需要的是蒙古人能够学习蒙古语、守护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作为蒙古人生活的权利。

现在,自由社会应当正视南蒙古正在推进的「法治化同化政策」。南蒙古的问题,是关于民族尊严、人权、自由、民主以及国际秩序的问题。


参考资料: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相关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该法学习、宣传、实施的相关报道

・内蒙古师范大学相关报道

・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教学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馆、区乌兰牧骑、区美术馆公开招聘公告

・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乌兰察布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苏尼特右旗「石榴籽e起来・与模范同行」相关活动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相关报道

・科尔沁区「科普+民族团结」相关活动报道

・满洲里市「石榴籽」基层治理相关报道

・台湾行政院、陆委会、国台办相关报道

・Reuters, “EU concerned by China’s new ethnic unity law which targets people overseas,” 2026年7月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ina: New ethnic unity law set to entrench assimilation of minority groups,” 2026年6月

・U.S. House Resolution H.Res.1400, 2026年6月30日提出

「民族团结」之名下推进的南蒙古同化政策 —— 解读中共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今日的南蒙古・第1回


「民族团结」之名下推进的南蒙古同化政策 —— 解读中共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2026年7月8日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当前发生的事件、中国当局的政策与管控措施,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从南蒙古呼拉尔泰的视角,持续思考围绕民族尊严、人权、语言、文化与自由的问题。

2026年7月1日,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被中国政府解释为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共同繁荣」的法律。然而,从其实际内容以及施行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的宣传、教育与制度化动向来看,这部法律并非为了保护少数民族权利,而是将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等民族的认同,纳入中国共产党所定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框架内的法律装置。

团结的基础必须是平等。平等意味着各民族同样拥有尊严与权利。在南蒙古,这意味着蒙古人能够用蒙古语学习、传承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并在自己的土地上作为蒙古人生活。

然而,中国政府目前强制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及其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建立在这种平等基础上的团结。它不是尊重民族差异,而是试图将一切吸收进汉语(即普通话)和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叙事之中的政策。

中文有「挂羊头卖狗肉」一词,意思是招牌挂着羊肉,实际却卖狗肉,即名实完全不符。当前中国政府的「民族团结」政策,正符合这句话。招牌上写着「团结」「进步」「平等」,其内容却是普通话的全面推广、统编教材的强制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灌输,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历史的边缘化。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于7月1日施行,中国当局将其定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基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官方宣传也将其解释为把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方针固化为国家制度的措施。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速度。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司法厅等协同推进,出台了学习、宣传、实施该法的工作方案。据报道,其中包含23项具体措施,计划将法律宣传覆盖到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乃至互联网空间。

这绝非单纯的法律普及,而是通过学校、行政、村落、企业、媒体和互联网,将整个南蒙古社会转变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空间的举措。

对南蒙古而言,最严重的是对教育与语言的影响。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主要科目被替换为中国语教材。本次法律及其实施措施,有可能进一步强化这一趋势。如果中国当局以民族团结之名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那么蒙古语将被挤出教育中心,民族的历史认知也将从属于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叙事。

真正的团结,是不同民族相互承认对方的存在,并尊重彼此的语言、文化、信仰、历史与生活方式。然而,中国政府所说的「民族团结」,并不是各民族拥有平等权利,而是要求少数民族适应汉语、汉文化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观。

如果蒙古人不能用蒙古语学习,那就不是平等。

如果蒙古人不能自由讲述自己的历史,那就不是团结。

如果在草原上生活的牧民,以国家开发或环境政策之名被剥夺生存空间,那就不是进步。

如果海外的南蒙古人因中国法律而被迫沉默,那就不是法治,而是跨境镇压。

国际社会也对这部法律表示了担忧。美国与欧盟指出,中国新的民族团结法可能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与宗教权利,并特别对该法可能影响中国境外个人与团体表示关切。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的域外适用,美国也表示将保护人们免受外国政府的威胁与强制沉默。

国际特赦组织同样批评该法进一步将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制度化。该组织警告,中国政府在使用「团结」「稳定」「进步」等词语的同时,实际上存在压制维吾尔人、藏人、蒙古人等语言、文化、宗教与认同的危险。

南蒙古问题已不再只是中国国内某一地区的问题。它关系到维护民族语言与文化的权利、讲述历史的自由、在故乡以自己本来面貌生活的权利,以及海外人士自由发声的权利,是国际性的人权问题。

中国政府大谈「民族团结」。然而,没有平等权利的团结,就不是团结。如果剥夺母语、改写历史、将文化变成展品、把民族的声音与「分裂」或「外部势力」挂钩加以压制,那不是团结,而是同化。

南蒙古呼拉尔泰呼吁国际社会持续关注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在南蒙古的具体实施情况。尤其需要注意蒙古语教育、民族文化、草原与牧民生活、宗教与信仰自由,以及针对海外南蒙古人的跨境镇压。

南蒙古需要的不是徒有其名的团结。

需要的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真正共存。

需要的是蒙古人能够学习蒙古语、守护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作为蒙古人生活的权利。

绝不能在「民族团结」的招牌下推进民族同化。

绝不能在「进步」的名义下抹去民族的记忆。

绝不能在「共同体」的名义下稀释蒙古人的存在本身。

现在,自由社会应当正视南蒙古正在发生的事情。南蒙古的问题,是关于民族尊严、人权、自由、民主以及国际秩序的问题。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该法学习、宣传、实施的相关报道

・Reuters, “EU concerned by China’s new ethnic unity law which targets people overseas,” 2026年7月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ina: New ethnic unity law set to entrench assimilation of minority groups,” 2026年6月

・美国、欧盟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政策及跨境镇压的相关表态

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联合国八位人权专致“中国政府的一封信” - 中文版

 (少数人问题特别报告员、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发展权特别报告员、教育权特别报告员、见解和言论自由权利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特别报告员、适足住房权特别报告员以及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

参考编号:OL CHN 5/2026,日期:2026年4月16日

阁下:

我们谨以少数人问题特别报告员、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发展权特别报告员、教育权特别报告员、见解和言论自由权利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特别报告员、适足住房权特别报告员(作为适足生活水准权组成部分及在此背景下不受歧视权)以及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的身份,根据人权理事会相关决议,向阁下致函。

我们希望提请阁下政府注意2026年3月12日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法律》)。我们提出以下观察和评论,目的是与阁下政府建设性地互动,确保该法律的有效实施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背景

《法律》似乎是中国民族事务法律和政策框架更广泛演变的一部分。中国现有的民族治理体系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和1984年通过、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该框架承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以及“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它还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以及“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我们注意到,自2010年代初以来,一种通常被称为“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政策话语逐步推进,更加强调塑造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非容纳民族差异。这一方针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得到正式认可,此后越来越多地反映在国家政策和立法举措中。新通过的《法律》旨在将这一方针以国家层面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在2025年12月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删除了此前允许学校在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地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例外规定)背景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入了一个全国性的立法框架,旨在促进民族团结和加强共同的中华民族认同。该法的通过是2024年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2025年8月政治局据报讨论了草案。该法案于2025年9月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6年3月1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

我们想提请注意,《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强化一种统一的民族关系处理方式,从而可能加剧对少数民族权利的限制。在这一背景下,该法在全国范围内的适用可能将临时性或试验性的区域措施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全国性义务,这可能对包括藏族、维吾尔族和蒙古族在内的民族社区的语言、文化和宗教自治产生严重影响。

虽然我们承认促进社会凝聚力和国家统一的重要性,但我们想提请注意,该法可能对少数民族社区维护和发展其语言、文化和宗教或信仰认同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在正式确立并受宪法保护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

虽然《法律》第1条声明其以宪法为基础制定,以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但我们观察到其若干条款可能与宪法相抵触,特别是第4条,该条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虽然我们承认该法某些条款包含积极承诺,包括第5条促进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并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但我们观察到其他若干条款引发了其与国际人权标准兼容性的问题,详见下文。

见解和言论自由

我们观察到,该法可能不适当地限制见解和言论自由权。第10条通过禁止被认为“外国势力”的干预来限制涉及民族团结和进步问题的讨论,并暗示人权不能被用来挑战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我们观察到,任何基于人权的对该法的分析都可能被负面定性并被错误地描述为外国干涉。

此外,第6条禁止任何“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由于未界定其范围,该条款含糊不清,可能导致广泛解释和潜在滥用。在没有明确参数的情况下,该条款可能被不一致或任意适用,使个人无法确定哪些行为实际被禁止,并容易受到选择性执法的影响。

第14条要求公民“尊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历史”,并禁止对其“侮辱、贬低或亵渎”。我们注意到,该条款可能被用于惩罚记录民族少数群体历史歧视的学术研究;惩罚表达对历史事实意见的法律与见解和言论自由权不相容。

同样,第20条禁止父母或监护人向未成年人传播“不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和进步”的思想;该条款的含糊性使其适用容易被解释和潜在滥用。在缺乏明确定义的情况下,该条款可能被用于惩罚属于少数民族的父母仅仅因为向子女传授其自身少数民族文化、语言或宗教而受到惩罚。

此外,第31条赋予网络运营商管理用户发布信息并报告任何被认为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的责任——如果不履行,根据第61条将受到刑事处罚。该条款范围广泛,似乎缺乏保障措施,并有可能被滥用,例如审查少数民族的文化表达。

少数民族语言教育

我们观察到,该法可能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权。第15条要求国家“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语言文字”。这一规定似乎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7条相抵触,后者规定在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和作为教学媒介。该法要求少数民族语言在公共场合的“地位、顺序等方面”从属于普通话,进一步强化了语言等级制度。此外,我们观察到,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阻挠”公民学习普通话的规定可能被用于针对优先考虑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教育工作者、父母或倡导者。

充分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我们观察到,该法可能阻碍充分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第13条规定的国家引导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框架似乎将解释何为可接受文化表达的权威集中化,这可能限制文化自治的实际行使,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8条相抵触,后者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主发展”具有民族特点的文化事业的权力。此外,第40条促进“移风易俗”和“文明新风”,这可能被援引来压制或改变对少数民族社区认同至关重要的文化实践、传统和习俗。

适足住房权

我们观察到,该法可能阻碍适足住房权,特别是通过第22条和第23条的影响,这些条款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推进“嵌入式社区环境”的建立,在这种环境中各民族群众“共同居住、共同学习、共同建设、共同分享、共同工作、共同娱乐”,并将这些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人口管理、住房政策和社会服务。虽然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是合法目标,但这些条款并未包括与受影响人口进行有意义协商以避免强制同化或迁移的要求。适足住房权包括选择居住地点和维持文化适当性的权利。在缺乏保障措施的情况下,该法可能为针对少数民族社区的通过人口结构调整的强制同化或重新安置政策提供法定依据。

发展权

我们观察到,该法可能削弱发展权,发展权要求发展是人民为中心的、整体的、参与性的、公平的、非歧视的,并以自决为基础。第四章“共同富裕与发展”下的条款仅侧重于服务国家优先事项,而不是人民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的人权。例如,第32条强调“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但并未保证社区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塑造该发展。同时,第33条要求所有经济和社会政策规划必须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反对分裂主义”。这似乎与发展权的非歧视、自决和人民中心参与的要求相冲突。

宗教或信仰自由

(文件后半部分继续讨论宗教或信仰自由等其他权利,这里省略部分内容以避免过长)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30922

中共所谓“民族团结进步法”受国际社会广泛批评


中国正在用机器人、宣传活动以及官方演讲发起一场政治宣传攻势,以推广并捍卫一部新的“民族团结”法律。批评人士指出,该法将进一步削弱国内藏族、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权利。

该法律赋予了北京方面广泛的权力,用以追究那些被认为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民族分裂的海外团体和个人。这引发了外界的担忧,即中国当局可能会指控居住在国外的活动人士犯罪,并寻求将他们引渡或遣返回中国。

这些言论凸显出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对任何针对其少数民族政策的批评变得多么不能容忍。在习近平任内,中共对这些群体实施了严厉的管控,特别是针对内蒙古的蒙古人,西藏的藏族人(以削弱达赖喇嘛在西藏的影响力)以及新疆的穆斯林少数民族维吾尔族人。

鉴于网络审查严格,很难了解普通中国民众如何看待这部新法。但此类举措在过去曾引发过不安。在内蒙古,由于官方限制当地学校使用蒙古语,2020年曾发生过大规模抗议。本周,当地官员以民族团结的名义邀请党政干部和居民开展了拔河和跳绳比赛。

今年6月,新疆数个县还举行了竞赛,对干部掌握新法知识的情况进行了测试。

该法禁止任何在国内外人中“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并要求全中国社会共同参与到汉民族融合的使命中。它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为学校教学和官方交往的规范用语,并要求家长“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

人权组织呼吁废除这项于今年3月在中国年度立法会议上通过的法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上个月表示,该法“可能会加剧限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宗教信仰仪式、文化、表达及集会自由”。

在今年4月致中国政府的一封信中,八位人权专家表示,该法可能会对藏族、维吾尔族和蒙古族人产生“严重影响”。

这部法律体现了习近平旨在打造一个由共产党塑造的单一国家认同的目标。这也是他加强对新疆和西藏控制行动的一部分,这两个地区在过去曾因要求更大自治权的呼声而引发过冲突。

为了确立控制,中国政府对当地居民进行了大规模拘禁并强制实施政治灌输,将儿童与家庭分离,并压制人口增长。这些举措导致了少数民族语言、宗教传统和文化规范的消解。



藏人联合国大楼前自焚身亡 生前强烈谴责“民族团结法”,美国呼吁中国恢复与达赖喇嘛直接对话

 


美国国务院表示,美国将继续呼吁中国恢复与达赖喇嘛的直接对话。一个星期前,一名藏族男子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附近自焚身亡。

星期四(7月9日)收到的声明中,一名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说:“美国致力于支持不可剥夺的人权和藏人在无需害怕干涉的情况下颂扬与保存自己的独特文化、语言和宗教的愿望。”

这位发言人还说:“美国将继续呼吁中国不设先决条件地恢复与达赖喇嘛及其代表以及民选藏人领袖的直接对话,以解决分歧并实现藏人有意义的自治。”

中国外交部星期四说:“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我们敦促美方恪守承认西藏是中国一部分、不支持藏独的承诺,停止利用涉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历届美国行政当局和国会两党议员长期支持西藏人权。

7月2日傍晚,一名男子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前自焚,随后伤重不治身亡。活动人士和流亡藏人说,死者是今年52岁的洛嘎让赞,他留下了一段遗言视频,以抗议中国对其家乡的控制。他在自焚前录制的一段视频中表示,北京的政策正在“毁灭西藏人民”。他在自焚后不治身亡。

这名活动人士的朋友确认,他是52岁的洛桑巴登,又名洛嘎让赞,居住在纽约皇后区。洛嘎让赞出生于西藏东部,十多年来一直是西藏独立的倡导者。

根据友人证实,洛嘎让赞似乎在自己的Facebook页面上直播了自焚过程。视频中,可以看到他手持一面巨大的西藏旗帜,穿过了联合国大楼外的一条街道。将旗帜立于街角后不久,他即点火自焚。火焰将他的身体吞噬,他走上马路,随后倒地。(该视频后来被删除。)

周四,他还在Facebook上发布了另一段视频,呼吁流亡海外的藏人团结起来,为西藏独立做出更多努力。他暗示自己当天将进行示威,并表示此举完全出于政治原因。

“因此,如果我今天采取一个重大的行动,我希望你们知道,这不是出于任何个人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吃的、没有穿的,而是为了西藏的独立,为了西藏的抗争。”

此次抗议发生的前一天,中国实施了新的《民族团结促进法》。该法律要求将普通话作为学校的主要教学语言,并采取其他措施,让包括藏族和维吾尔族在内的少数民族进一步融入中国以汉族为主体的主流社会。

自2009年以来,已有150多名藏人在中国境内自焚,以抗议北京针对其眼中的“西藏分裂主义”所采取的强硬打压政策。中共对西藏及周边藏区实施严密的安全管控,对僧侣和寺院进行严格管理,将普通话教育置于藏语教育之上。

最初,在中国境内自焚的主要是僧侣,但后来牧民、农民和其他群体也开始采取这种抗议方式。这类事件发生得如此频繁,以至于在2012年,时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批评中国压制西藏人的权利,并表示这种情况已迫使他们采取“绝望的抗议形式”。她呼吁藏人以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感受,同时敦促中国允许他们这样做而不进行打压。

尽管自焚成为了西藏抗议运动的核心,但一些藏人也对年轻男女的死亡感到痛心,并质疑这些行为如何与佛教教义相调和。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曾形容围绕自焚的宗教问题“非常、非常复杂”。

西藏行动中心的研究与倡导负责人、洛嘎让赞的朋友丹增多吉表示,这是藏人在美国境内已知的首例自焚。他说,洛嘎让赞在遗言中的清晰思路和冷静态度表明,他已为这一行动酝酿筹划了相当一段时间。

丹增多吉形容他的朋友是纽约藏人社区的核心成员,帮助组织文化活动并参与了多次示威。“我们组织的每一次抗议集会,他都会出现,”他说。

“对他来说,人生中没有任何目标或价值能凌驾于民族解放之上,”他说。“这是占据并主宰他内心的唯一信念。”

据藏族作家、洛嘎让赞的另一位朋友嘉央诺布介绍,这位活动人士出生于西藏康区,于20世纪80年代流亡海外。他先在印度的一座藏传佛教寺院修行,后移居美国,在建筑行业工作,最终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嘉央诺布还说,洛嘎让赞有一个兄弟在国内曾经入狱。周四晚间,数百名示威者聚集在联合国大楼外,悼念洛嘎让赞。当时他本人也在现场。他说,这足以证明自己的朋友人缘好,因为他经常帮助别人做些零散杂活。

“他很风趣,也很慷慨,”他这样评价自己的朋友。

示威者的聚集体现了洛嘎让赞的遗愿,即藏人社区应该团结一致,克服在如何应对北京问题上的分歧。一些西藏活动人士主张与中国政府谈判以获得更大的自治权,而非谋求完全独立。

“他今天在这里划下了底线,他是在说:除非坚持西藏独立,否则根本没有任何希望,”嘉央诺布表示。

丹增多吉说,他最后一次与洛嘎让赞通话是在6月,当时他正在皇后区主持一场筹款活动。活动接近尾声时,洛嘎让赞打来电话,为自己未能赶到而道歉,随后请求丹增多吉为现场一位不知如何叫车的老人叫一辆优步。

“这就是他,总是在帮助别人,”丹增说道。

美参议院444号决议案 强烈谴责习近平及共产党政权


美国参院一致通过决议 谴责习近平与中共侵犯人权及危害国际安全,决议明确指出:“习近平是中共的领导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对全球稳定与和平构成严重威胁的犯罪组织。

华盛顿 — 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一项措辞强硬的决议案,谴责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及中共党长期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包括侵犯人权、压迫少数民族、破坏国际秩序以及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等。

参议院星期二(6月16日)以无异议一致同意方式通过编号为S.Res.444的决议案。决议谴责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欺骗世界、破坏和平与安全前景,并策划危害人类罪行。”

这项决议首先指责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及中国共产党在新冠疫情,俗称“习近平病毒”(Xi Jinping Virus)问题上误导国际社会,尤其是在病毒起源和传播风险方面提供不实信息,加剧全球公共卫生危机。决议同时指出,中共虽曾承诺加强与美国在芬太尼问题上的合作,但未能有效遏制相关化学品及供应链流动,间接助长美国毒品泛滥和药物过量死亡问题。

在经济与安全领域,决议批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未兑现市场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承诺,长期实施不公平贸易政策,并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扩大海外影响力,利用贷款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政治和经济压力。决议还指控中国从事大规模间谍活动和网络攻击,包括2017年针对美国征信机构Equifax的数据窃取事件,以及近年来在美国境内曝光的多起涉嫌与中国政府有关的情报活动。

决议进一步认为,中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台湾的军事施压,在南海及菲律宾周边海域采取强硬行动,并与俄罗斯、伊朗和朝鲜保持密切关系,对地区和平与稳定构成挑战。决议特别提到,中共试图以武力改变台海现状,引发国际社会对印太安全局势的担忧。

在人权议题上,决议对中国政府提出最严厉的批评,指控其在新疆对维吾尔族及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实施大规模拘押、政治迫害和强制同化政策;在西藏推行强迫劳动和文化压制;在香港实施《国安法》,限制言论自由和政治权利。决议还提及对基督徒等宗教群体的打压、针对法轮功学员等异议人士的器官摘取指控,以及延续与1989年天安门事件相关的政治镇压传统。

决议最后呼吁美国政府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等法律工具,对相关中国共产党官员实施制裁。

提出该决议案的佛罗里达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里克·斯科特(Rick Scott)星期二在参议院发言时表示,中国共产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利益以及美国民众的生活方式构成持续威胁。他呼吁美国政府采取更强硬措施,应对来自中国共产党的挑战。

“在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习近平和中国共产党对美国的生活方式、和平与繁荣构成更大的威胁,”在国会中时常对中国采取强硬立场的斯科特参议员说。“习近平憎恨我们。共产中国想要摧毁我们。他不是合作伙伴,也不是竞争对手。他是一个残暴的独裁者,领导着一个犯罪组织--该组织撒谎、欺骗、偷窃、剥削奴隶劳工,并以工业规模实施种族灭绝和危害人类罪。”

他还说:“中国共产党,尤其是在习近平的暴政统治下,有着其独特的邪恶本质。他们企图控制世界。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要摧毁任何挡在他们面前的人,无论是否是本国人民。我们绝不能畏惧,必须挺身对抗敌人,为下一代美国人坚守阵地。”

https://www.voachinese.com/a/senate-passes-resolution-condemning-xi-jinping-and-the-ccp-20260617/8161912.html

2026年7月2日星期四

中国《民族团结法》7月1日起实施,美国国会议员和国际人权人士纷纷予以谴责

 


《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团结法》)将从7月1日起实施。美国政府及人权组织警告,该法条款含义模糊,可能会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其涉及跨国镇压的条款,更引发了外界的广泛担忧和谴责。

美国众议院中国问题特设委员会(全称:美国与中国共产党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星期一(6月29日)在官网发表一份声明,批评该法“具有反乌托邦色彩且名称极具欺骗性”。

委员会主席约翰·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在声明中指出,“这部法律标志着中共的残暴与偏执进一步升级”,他表示中国不仅计划利用这部法律“继续骚扰和恐吓身处境外的批评人士”,中国还将利用该法进一步实施暴行,并为其“针对藏人、维吾尔人、其他有信仰人士以及被其归类为少数民族群体的虐待行为寻求合法性”。

穆勒纳尔强调,在美国庆祝独立250周年之际,“中共却在开历史倒车,再次表明它并不认同我们所享有的天赋人权”。

《团结法》由中国人大于今年3月通过,共设序言及七章六十五条,北京称该法确立了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本规范与法律责任,将建立一种国家认同感并增强中国国内的凝聚力。比如,该法规定普通话为教育及公共场所的“国家通用语言”。

美国国会推出跨党决议,谴责《团结法》

《团结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境外追责的规定,是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根据这条规定,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月26日,国会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匡希恒(John Curtis)和吉姆·班克斯(Jim Banks),以及民主党联邦参议员杰基·罗森(Jacky Rosen)和杰夫·默克利(Jeff Merkley),联合提出一项跨党派决议,谴责《团结法》,表示关注该法对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及其他受影响群体在权利、自由及身份认同方面的影响,并呼吁中国政府“停止侵权行为及跨国镇压行动;因为这些行动破坏了美国的主权,并威胁到美国境内民众的安全与自由”。

匡希恒参议员在其官网上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团结法》标志着北京长期以来抹除少数群体文化身份行动的进一步升级。他还指出:“这也为中共恐吓身处中国境外、敢于批评其行径的人士提供了借口。”

匡希恒强调美国作为自由世界的领袖,必须坚定地与那些遭受迫害的人们站在一起,他同时在社媒平台X上发帖明确表明“绝不容忍中共输出压迫、压制那些揭露其侵犯人权行径的声音,以及破坏我们主权的行为”。

国际人权组织和人权活动人士纷发警告

自中国领导人习近平2012年上台以来,中共一直致力于推动新疆、西藏及其它少数民族首先认同自己为爱国公民。人权组织和人权活动人士说,《团结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将这场同化运动法典化了。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在星期二(6月30日)发布新闻稿,批评该法为那些“已经严重侵害”维吾尔族、藏族及其他非汉族裔群体权利的政策“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框架”。

“国际特赦”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在新闻稿中表示,该法律可能会为现有的跨国镇压行为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她指出,“无论身在何处,任何人若和平倡导中国少数族裔的权利,都可能被定性为破坏‘民族团结’” 。

好莱坞知名演员理查·基尔(Richard Gere)6月28日在《华尔街日报》(WSJ)上发表题为《中国的“民族团结”法意味着无国界的镇压》(China's‘Ethnic Unity’Law Means Repression Without Borders)的评论文章,批评中国政府利用《团结法》将国内的文化抹除行为(包括强制使用普通话和宗教中国化)制度化,并批评北京试图控制达赖喇嘛的转世程序,从而推行一种在西藏已趋无死角的镇压模式。

与此同时,海外的藏族、维吾尔族、香港人权团体也纷纷发文谴责《团结法》,批评该法加速文化灭绝,并压制海外异见人士。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a-ethnic-unity-law-means-repression-without-borders-20260630/8166483.html

美国与欧盟批评中国实施《民族团结法》

 美国和欧盟发表声明,批评中国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团结法》)。台湾领导人和香港人权倡导人士也强烈批评了这部法律。

美国国务院7月1日晚间在回复美国之音(VOA)请求置评的电邮中指出,这项“有问题”的法律对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国境外的主体,“施加了广泛的义务,要求其积极推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团结’议程,否则将面临中国当局的报复”。

国务院强调,美国将“捍卫我们的主权,并保护个人不受试图在美国境内压制、恐吓、骚扰、伤害或胁迫他们的外国政府及政权的越权侵犯”。

《团结法》由中国人大于今年3月通过,共设序言及七章六十五条,北京称该法确立了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本规范与法律责任,将建立一种国家认同感并增强中国国内的凝聚力。

《团结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境外追责的规定,是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根据这条规定,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欧盟呼吁中国履行其国际义务和宪法承诺

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发言人在回复美国之音7月2日发出的请求置评的电邮中指出,中国的《团结法》可能会“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在文化、语言和宗教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应根据国际人权标准及中国在联合国框架下的承诺得到维护。”

欧盟发言人呼吁中国履行其宪法承诺,即“各民族一律平等,并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

欧盟发言人同时敦促中国履行其国际义务,并对《团结法》的域外适用表达关切。电邮中写道:“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对它国法律进行域外适用的作法”。

欧盟同时还呼吁任何第三国不要“在欧盟境内或其它地区实施跨国镇压”。

美国两院两党议员谴责

《团结法》的实施也引起美国国会两党议员的谴责。14名来自共和与民主两党的美国众议员曾于6月30日联名致信国务卿马尔科·卢比奥(Marco Rubio),要求他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团结法》。议员们指出,这部法律是强制同化、意识形态控制及跨国镇压的工具。

与此同时,共和党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和民主党众议员吉姆·麦戈文(Jim McGovern)6月30日联袂向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提交了一项跨党决议案,谴责《团结法》以及中共针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实施的“强制同化运动”。

史密斯议员7月1日在社媒平台X上发帖写道,“北京发出的信息令人不寒而栗:要么放弃信仰、忘掉母语并服从党,要么面临惩罚,即使身在海外。这并非团结,而是暴政。”

在参议院,几名美国参议员--共和党人匡希恒(John Curtis)和吉姆·班克斯(Jim Banks)以及民主党人杰基·罗森(Jacky Rosen)和杰夫·默克利(Jeff Merkley)6月26日联袂提出谴责《团结法》的跨党派决议。

美国众议院中国问题特设委员会6月29日在官网发表一份声明,批评该法“具有反乌托邦色彩且名称极具欺骗性”。

《团结法》引发台湾领导人和香港人权倡导人士的高度警觉

中国政府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团结法》,其中第21条明确支持港澳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并促进两岸经济文化融合于文化认同。该法大量使用“破坏民族团结”等批评人士认为缺乏法律明确性的政治用词。

台湾副总统萧美琴7月1日在X平台发帖说:“这不是民族团结,这是民族压迫。”

曾任台湾总统府和行政院发言人、目前在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全球研究中心任研究员的Kolas Yotaka 6月30日在英文杂志《外交家》(The Diplomat)发表一篇题为《习近平刚刚将“身为台湾人”定为犯罪》(Xi Jinping Just Made It a Crime to Be Taiwanese)的评论文章。文章提醒说,从7月1日起,中共对台湾的攻击进入新的阶段。

这篇文章指出,《团结法》建立了一种类似“思想警察”的体制,其关于“破坏民族团结”的定义被刻意模糊化,从而扩大了入罪的范围。文章写道:“如今,你不得不担心在海外中转时可能遭到拘留或引渡。你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已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只能生活在可能遭受报复的阴影之下。”

目前居住在东京的香港人权事务工作者潘嘉伟(Patrick Poon)7月2日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北京以民族团结的理由,“强迫香港人要‘爱国’,实则是爱中共的领导”。

潘嘉伟指出,这是北京以极权的手段要来同化香港人,他说:“香港的言论自由和其它方面的自由,一定会被进一步收紧,情况令人担心。”

https://www.voachinese.com/a/dos-eu-expressed-strong-concern-on-china-ethnic-unity-law-20260702/8167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