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南蒙古大呼拉爾代表團抵台展開訪問交流


南蒙古大呼拉爾代表團由主席特木其勒圖(席海明)率領,於5月下旬抵台展開訪問交流。代表團在立法院舉辦了交流會,呼籲台灣成立支持南蒙古的議會黨團並設立專責辦事處,期望台、日與南蒙古能結成民主陣線,共同對抗中國的極權與文化同化政策。

訪台重點與倡議拜會行程:代表團拜會了台灣立法院的多位立法委員(如蔡易餘委員)以及智庫與NGO機構,爭取朝野對南蒙古人權運動的支持。

設立辦事處:主席席海明強調,有計畫在台設立南蒙古專責辦事處,並期盼台灣能仿效對待西藏與維吾爾族的方式,成立專門的議會支持黨團 。

關注人權與母語:交流會聚焦於南蒙古當前嚴峻的母語教育剝奪與文化傳承問題,並強調台灣作為「亞洲民主燈塔」對發聲支援的重要性。

國際背景與後續影響此行結束後,代表團隨即轉赴日本,參與各項國際人權與纪念活動 。民團亦高度關注中國即將全面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及其跨境管轄意圖,提醒此法恐將海外對中共的批評視為犯罪,對在台灣、日本等地聲援南蒙古與西藏、新疆的人士構成嚴重威脅 。欲了解更多關於「世界南蒙古大會」的國際動態與訴求,可參考國際組織相關的報導 。如欲深入了解南蒙古流亡領袖的政治理念及與台灣的互動,亦可追蹤華人民主書院等非政府組織的後續倡議 。

中共《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实施前:审视中共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同化政策的制度化(政策分析)


中国《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该法可能对包括南蒙古、西藏和东突厥斯坦在内的少数民族社区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是南蒙古库鲁勒台(世界南蒙古大会)联合主席鄂尔浑诺德·戴钦撰写的政策分析和建议,探讨了该法的历史背景、法律问题和国际影响。

中国《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实施前— 质疑中国民族意识与民族同化政策的制度化 —

(政策分析)

摘要

中国政府计划于2026年7月1日实施《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

中国政府将这部法律描述为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然而,仔细审视其内容,便会发现它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框架,巩固了习近平执政时期倡导的“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并在国家主导的融合政策下重组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教育和民族认同。

本文考察了“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习近平时代民族政策的转变、蒙古南部蒙古语教育的实际废除、该法律与《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系,以及其与国际人权法的一致性。

研究结果表明,这部法律并非仅仅是国内法,它还提出了当代国际社会在民族权利、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融合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

一、引言

该法并非仅仅是一部民族政策法,而是一个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制度化为国家目标的综合性法律框架。¹

该法适用于广泛的社会领域,包括教育、语言、文化、宗教、媒体、互联网、社会组织和行政系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法强调推广国语(普通话)、使用全国统一编写的教科书、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及控制有关民族问题的言论,这些都可能为中国的民族政策提供新的法律基础。

自建国以来,中国一直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其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²《中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以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和社会特色为制度原则。

然而,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其民族政策的方向发生了显著转变。习近平政府将“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定位为民族政策的核心任务,推行以民族融合而非传统民族区域自治为优先的政策。

作为一名来自蒙古南部地区的蒙古族人,我深感担忧,这项法律不仅会对蒙古南部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还会对包括西藏和东突厥斯坦(维吾尔自治区)在内的少数民族社区的语言、文化、教育、宗教和民族认同产生重大影响。

尤其是在南蒙古,自2020年教育改革以来,以蒙古语授课的教育体系实际上已被废除。这项法律有可能将此类政策巩固为全国性的永久性制度。

本文旨在通过考察“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中国国家政策的转变、南蒙古蒙古语教育的现状、该法律与《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系,以及其与国际人权法的一致性,来阐明该法律的法律、政治和国际影响。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习近平领导下的民族政策转变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政府确立的民族政策核心理念。

“中华民族”一词最早由梁启超等人于20世纪初提出。然而,当时的“中华民族”是现代国家建设语境下的政治概念,与当今中国共产党所使用的含义未必一致。³

习近平政府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重大重新定义。具体而言,它将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满族、朝鲜族等不同民族群体融合为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并将其作为国家目标。

这项政策在2014年和2021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二十大上都得到了反复强调。⁴ 习近平将民族问题定位为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问题,并将“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定义为民族政策的根本任务。

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将这一政策转变称为“第二代民族政策”⁵。其显著特征在于优先考虑各民族的文化独特性和制度多样性,而这些特性是传统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

中国政府将其描述为“民族融合”或“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然而,许多研究者、人权组织和少数民族团体指出,这项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同化政策⁶。

原因显而易见

如果民族多样性得到真正尊重,那么每个民族都必须享有维护自身语言、文化、历史和教育体系的权利。然而,现实情况是,蒙古南部蒙古语教育体系实际上已被废除,西藏藏语学校体系大幅衰落,东突厥斯坦维吾尔语的公共使用受到严格限制⁷。

此外,近年来,中国还加强了对媒体政策和学术研究的控制。正如索永博·博尔齐金所指出的,媒体和教育机构越来越被期望扮演“党的宣传工具”的角色,而自由讨论民族问题的空间则急剧萎缩⁸。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仅是一个理想,而是一个旨在通过教育、文化、语言、宗教和社会制度来促进国家主导的民族融合的政治工程。

《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可以被理解为将这一政治工程制度化并使其在未来得以巩固的尝试。

三、南蒙古蒙古语教育废除的现实

近年来,中国政府多次以“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受法律保护”为由,解释其在南蒙古(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政策。此外,由于学校仍然保留蒙古语课程,中国政府声称“蒙古语教育仍在继续”。

然而,这种解释并不准确反映教育体系的实际情况。

区分“蒙古语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和“以蒙古语进行教育”至关重要。

2020年以前,南蒙古的民族学校不仅仅是教授蒙古语的学校,而是以蒙古语教授数学、历史、地理、科学、社会研究和文学等主要科目的教育机构。换句话说,蒙古语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是支撑整个课程体系的教学语言。

然而,自2020年起,中国政府推行全国统一教材,并将包括“语言文学”、“历史”和“思想政治”在内的主要科目全面替换为汉语教材⁹。此后,汉语教学范围不断扩大,目前除蒙古语授课科目外,几乎所有主要科目都以汉语授课。因此,蒙古语失去了其作为教学语言的地位。

尽管形式上仍保留着蒙古语课程,但从整个教育体系的角度来看,蒙古语教育实际上已被废除。

此外,近年来,许多民族学校都在更改校名。

一些原本带有民族特色的校名,例如“○○蒙古中学”或“○○蒙古实验学校”,正越来越多地被改为更通用的名称,例如“第三中学”或“第五中学”¹⁰。

这些校名变更并非仅仅是行政措施。这些变化意味着民族在学校教育空间中的可见性被消除,民族教育的象征意义也遭到瓦解。这些变化不仅限于教育领域。

报告显示,汉语在公共机构、出版业、媒体和文化设施中的优先地位日益提升,蒙古语正逐渐从社会公共领域中消失。¹¹

语言不仅仅是一种沟通工具。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文化以及对世界的理解。改变教学语言不仅仅是一项教育政策,更关乎国家的未来。

南蒙古正在发生的变革不应仅仅被理解为教育体系改革,而应被视为一项社会工程项目,它涉及民族教育体系的重组,乃至民族认同的重建。

《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有可能将这些政策巩固为国家基本原则,而非临时性的行政措施。学校名称的这些改变不仅削弱了民族教育机构的历史延续性,而且降低了民族在公共领域的可见度。


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中的法律矛盾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其名称与实际制度设计之间的根本矛盾。中国政府将该法描述为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然而,民族团结的真正含义是不同民族在保持各自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的前提下和谐共存。承认民族差异、促进相互尊重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

然而,该法却强调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国语、使用统一教材以及构建统一的民族认同。换言之,该法优先考虑的是减少民族差异和促进民族融合,而非维护民族多样性。

这是该法的第一个矛盾。

第二个矛盾涉及该法与中国现有法律体系的关系。中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自由。”¹²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法》将民族语言和教育在民族自治区的发展确立为该制度的基本原则。¹³

《教育法》也坚持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教育发展的原则。然而,在现实中,蒙古南部以蒙古语进行的教育体系实际上已被废除。这表明法律保障与政策实施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第三个矛盾是,该法旨在解决民族问题,但实际上却有可能加剧民族问题本身。

历史上,多民族国家的稳定正是建立在尊重民族多样性的基础上的。保护民族语言和文化并不与民族融合相矛盾,相反,它是长期稳定的必要条件。

然而,这部法律优先考虑融合,甚至不惜削弱多元性的制度基础,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第四个矛盾在于,该法在宣扬“民族团结”的同时,其实施却有可能加剧族群内部的焦虑和抵制。因此,它非但没有加强族群间的信任和社会凝聚力,反而可能加剧族群内部的焦虑和不信任。

与名称相反,《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必须被理解为一个重构传统法律体系的法律框架,该体系以民族多样性和自治为前提,并将国家主导的同化政策制度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法律不仅仅是一部民族政策法,更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它改变了中国民族治理模式本身。


五、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的争论并不局限于中国国内的民族政策。这是因为该法律可能影响的语言、文化、教育和民族认同等问题与现代国际人权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密切相关。

首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二十七条规定,属于少数民族、宗教或语言的人不得被剥夺享受本民族文化、信奉本民族宗教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¹⁴

尽管中国尚未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该公约,普遍认为中国有义务不损害该公约的精神和宗旨。

此外,中国已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保障了参与文化生活和文化发展的权利。¹⁵

语言是文化的基本要素,少数民族在教育和公共生活中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能力对于实现文化权利至关重要。

此外,《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UNDRIP)明确承认土著人民和少数民族有权维护和发展其自身的语言、文化和教育体系。¹⁶

中国政府不承认南蒙古、西藏和东突厥斯坦的少数民族是“土著人民”。然而,UNDRIP概述的文化权利保护原则为一般少数民族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近年来,国际社会也对“文化灭绝”的概念展开了日益激烈的讨论。

尽管“文化灭绝”最终从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中删除,但人们普遍认为,系统性地摧毁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和历史记忆的政策对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严重威胁。¹⁷

本文并未直接得出《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本身违反国际法的结论。

但是,如果该法案的实施严重限制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教育权利,那么它是否符合国际人权法将是未来需要严格审查的问题。


六、国际反应

国际社会对《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的关切已普遍存在。

2026年4月30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决议,对西藏、东突厥斯坦和南蒙古的同化政策表示强烈关切。¹⁸

该决议呼吁中国政府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自由,并对《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对少数民族社区的影响表示关切。

此外,2026年5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库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对中国的民族政策和《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表示关切,呼吁中国政府确保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¹⁹

此外,国际人权组织、研究机构和议会官员之间,越来越多的讨论将蒙古南部蒙古语教育的实际废除、西藏的寄宿制学校政策以及东突厥斯坦对文化和宗教活动的限制,视为“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²⁰的具体体现。

国际社会的这种反应表明,中国的民族政策不再仅仅是中国内政问题,而是日益被视为维护国际人权秩序和文化多样性的一项普遍挑战。


七、结论

《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有可能成为中国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部法律不仅仅是一部民族政策法。

它可以被理解为一项旨在将习近平政府倡导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为法律体系并渗透到中国社会各个层面的全面国家工程的一部分。

在南蒙古,蒙古语教育体系实际上已被废除,民族学校的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类似的政策也在西藏和东突厥斯坦实施。

鉴于这些现实情况,《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不应被视为未来之事,而应被视为巩固已在进行的民族同化政策的体系。

民族融合与民族多样性并非本质上相互矛盾的概念。

真正的民族团结是在不同的民族群体相互尊重彼此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并和谐共存时实现的。

试图通过消除民族差异来实现统一,从长远来看,可能会破坏各民族之间的信任与稳定。民族语言和文化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一个民族语言的丧失,不仅是该民族的损失,也是全人类文化多样性的损失。

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的《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提出了关于民族权利、多样性和民族融合之间关系的重要问题,这不仅关乎中国国内,也关乎当代国际社会。

沉默助长同化。

团结守护希望。

世界南蒙古代表大会将继续与国际社会合作,开展和平民主活动,捍卫民族自由、文化权利和人类尊严。


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法》总则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解释性文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 梁启超,《中华民族史观》等。

4.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議、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議、中国共産党第20回全国代表大会報告。

5. Ma Rong馬戎)、Hu Angang(胡鞍鋼)らによる「第二世代民族政策(Second-Generation Ethnic Policy)」論。

6. James Leibold, Gerald Roche, Human Rights Watch, 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SMHRIC)等による分析。

7. Reuters, “Ethnic Mongolians in China protest removal of traditional language in schools,” 2 September 2020;Human Rights Watch;欧州議会決議(2026年4月30日)。

8. Soyonbo Borjgin, “The Xi Jinping School of Journalism,” Equator;Soyonbo Borjgin, “A Memoir on Repression in China’s Southern Mongolia,” Bitter Winter.

9. Reuters, “Ethnic Mongolians in China protest removal of traditional language in schools,” 2020.

10. Soyonbo Borjgin, “A Memoir on Repression in China’s Southern Mongolia,” Bitter Winter.

11. 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 (SMHRIC) 各種報告書。

12. 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第4条。

13. 中華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 Article 27.

15.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 Article 15.

16.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UNDRIP), Articles 13–14.

17. Raphael Lemkin, Axis Rule in Occupied Europe (1944);ジェノサイド条約起草過程資料。

18.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n Human Rights in Tibet, East Turkistan and South Mongolia, 30 April 2026.

19. Statement by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Volker Türk,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May 2026.

20. Human Rights Watch, Amnesty International, Tibet Action Institute, 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 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 等。


参考文献

Ⅰ. 中共資料

中共第20回全国代表大会報告(2022年)

中央民族工作会議文献集(2014年)

中共民族工作会議文献集(2021年)

『中共憲法』

『中共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共教育法』

『中共民族団結進歩促進法』(2026年)


Ⅱ. 国際法・国際規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UNDRIP)

United Nations Charter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


 Ⅲ. 学術研究・専門書

Leibold, James.

Ethnic Policy in China: Is Reform Inevitable?

Roche, Gerald.

The Tibetanization of Minority Education in China.

Roche, Gerald.

China’s Second-Generation Ethnic Policies.

Ma Rong(馬戎).

Second-Generation Ethnic Policy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Hu Angang(胡鞍鋼).

Research on National Identity and Ethnic Policy.

Lemkin, Raphael.

Axis Rule in Occupied Europe.

Washington D.C., 1944.


Ⅳ. 南モンゴル・民族問題関連研究

Borjgin, Soyonbo.

“A Memoir on Repression in China’s Southern Mongolia.”

Bitter Winter.

Borjgin, Soyonbo.

“The Xi Jinping School of Journalism.”

Equator.

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 (SMHRIC).

Annual Reports and Special Reports.

Southern Mongolia Congress.

Statements and Policy Papers (2020–2026).

World Mongol Federation.

Human Rights Reports.


Ⅴ. 国際機関・議会資料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n Human Rights in Tibet, East Turkistan and South Mongolia.30 April 2026.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Statement of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Volker Türk.May 2026.

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Annual Reports.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Annual Reports.

 Ⅵ. 報道資料

Reuters.“Ethnic Mongolians in China protest removal of traditional language in schools.”2 September 2020.

Courrier Japon.

中共「民族団結進歩促進法」関連報道。Money1.

「民族団結進歩促進法」分析記事。Made in China Journal.Ethnic Policy and Assimilation Studies.

Bitter Winter.

China’s Ethnic Policy Reports.Equator.

Media and Ethnic Policy Studies.

Keywords

民族団結進歩促進法/中華民族共同体意識/南モンゴル/モンゴル語教育/民族同化政策/民族区域自治/言語権/文化的権利/国際人権法/文化的ジェノサイド


作者:Daichin

世界南蒙古联合代表

《自由蒙古》主编。蒙古自由联盟党领导人。

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向国际社会倡导南蒙古的人权、民族教育、语言权利以及跨国镇压问题。

抗議聲明 ―關於「5.11 聲援南蒙古日」

 


2026年國際聯合連帶行動,發表日期:2026年5月11日

一、前言

我們——參與此次於日本及世界各地舉行之「5.11 聲援南蒙古日」國際連帶行動的所有人士——在此發表共同聲明,對中國共產黨政權長期以來在南蒙古實施的系統性民族壓迫與強制同化政策,表達最強烈的抗議與譴責。


二、記憶與抵抗的象徵

5月11日,不僅僅是一個紀念日。

它更是一個要求真相、反抗壓迫的國際行動日。

2011年5月,南蒙古牧民Mergen(默爾根)先生,為了守護祖先世代生活的草原,在和平阻止煤礦開發的過程中,遭中國煤礦業者大型車輛輾斃身亡。這並非單純的「事故」。

這是中國當局長期推動資源掠奪與殖民式開發政策的直接結果。在這種體制之下,草原、生態環境與蒙古民族的生存權,被置於國家利益與資源開採之下。

Mergen先生的犧牲,引發了南蒙古數十年來最大規模的抗議運動,也成為南蒙古民族尊嚴與抵抗精神的重要象徵。


三、持續加劇的系統性壓迫

造成這場悲劇的結構性問題,至今不但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制度化與全面化。中國共產黨當局多年來持續推動旨在消滅蒙古民族主體性的政策,包括:

● 草原與生態破壞

以大規模礦山開發與資源掠奪,破壞南蒙古傳統草原與自然環境。

● 強制遷移與遊牧文化瓦解

迫使牧民離開傳統生活方式,逐步摧毀遊牧社會與民族文化基礎。

● 母語教育打壓

強行削減蒙古語教育,推動漢語取代蒙古語成為主要教學語言。

● 歷史與文化重寫

透過官方意識形態與宣傳,改寫民族歷史與文化記憶。

● 監控與恐怖統治

對異議人士、知識分子及和平抗議者實施監控、威脅、拘留與打壓。


四、「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危險性

2026年,中國當局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計劃於7月正式施行。這部法律以「民族團結」為名,實際上卻是將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化、教育與歷史全面納入國家控制之下,並以法律形式固定化強制同化政策。這不是「民族團結」。這是以國家力量推動的民族同化與文化消滅政策。


五、我們向國際社會明確指出

南蒙古正在發生的事情,絕不只是一般性的民族歧視問題。這是一場有系統地摧毀民族語言、文化、歷史記憶與民族存在本身的「文化滅絕(Cultural Genocide)」。這種行為,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原則與國際法精神。


六、我們的訴求

對中國共產黨政權:立即停止對南蒙古的一切強制同化政策

恢復真正的蒙古語教育權利

停止對草原與牧場的掠奪與破壞

釋放因和平表達意見而遭拘押的人士

尊重蒙古民族的尊嚴、文化與未來


對國際社會:

關注並監督南蒙古持續惡化的人權狀況

在國際場合譴責中國的同化政策

守護蒙古民族的語言、文化與環境權利

反對跨境鎮壓與對海外南蒙古人士的威脅打壓

對全世界所有有良知的人們:

不要讓Mergen先生的犧牲被遺忘。

不要對南蒙古視而不見。

對系統性壓迫保持沉默,只會成為壓迫者的幫兇。


七、結語

我們今天發聲,是為了讓未來世代仍能:

以自己的母語說話,

在祖先的土地上生活,

並作為一個民族,自由而有尊嚴地存在。

Remember Mergen.

Support South Mongolia.

守護草原。守護語言。

發表單位:5.11 聲援南蒙古日實行委員會

代欽:民族抹消與國際秩序 ― 南蒙古問題並非中國的內政問題


 2026年2月25日,在日本國會內舉行了由日本維吾爾協會主辦的研討會,題為:「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維吾爾種族滅絕的現實」。

本次研討會由日本維吾爾協會、臺灣民主基金會、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等機構共同參與,與會者就中國政府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人權侵害現狀,以及國際社會應如何回應等議題進行討論。

世界南蒙古大會共同代表奧爾胡諾德・代欽(Olhunud Daichin)

在第三場會議「民族團體之間的連帶強化」中登壇發言,並參與了隨後的圓桌討論。

在演講中,代欽指出:民族抹消並非一個國內問題,而是對國際秩序的挑戰。

在南蒙古首先實施的同化模式,已被擴展至維吾爾地區

自決權與主權原則的侵蝕具有重要的安全保障意涵

他強調,南蒙古、維吾爾、西藏與香港的問題並非孤立事件,而是中國共產黨統治模式所產生的結構性結果,並提出應在日本國內建立跨領域、制度化的政策協調機制。

以下刊載當日演講全文。

民族抹消與國際秩序

― 南蒙古問題並非中國的內政問題 ―

奧爾胡諾德・代欽(Olhunud Daichin)

世界南蒙古大會共同代表

如果允許一個民族被消除,那麼國界終將也會被消除。

因為抹消一個民族的行為,破壞的是國際秩序的根本原則——

「民族自決」與「主權」。

今天,我們並不是僅僅為了講述受害經歷而站在這裡。我們站在這裡,是因為我們正處於捍衛國際秩序的最前線。


一、南蒙古正在發生的事情

自2020年以來,南蒙古的蒙古語教育制度實際上已被解體。

歷史教科書被改寫,民族的記憶被重新編入國家敘事之中。

文化被作為旅遊資源展示,然而語言卻從教室中消失。

思想受到控制,下一代被結構性地同化。

這並不是自然的社會變遷,這是國家設計的政策。

不是以物理方式消滅民族,而是以制度與結構的方式將其解體。


二、這不僅僅是南蒙古的問題

在南蒙古試行的同化模式,隨後在新疆維吾爾地區大規模展開。

監控社會、再教育營、強迫勞動、出生控制、家庭分離。

在西藏與香港,儘管形式不同,要求對國家絕對忠誠的統治邏輯卻完全相同。

這並不是偶發政策,而是一個統治體系。


三、為何這是一個國際問題

在此我要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並不只是國內統治問題。

它是一種試圖重新設計國際秩序規範的行為。

一種否定民族自決的秩序,一種相對化人權的秩序,一種將主權絕對化並排除外部關注的秩序。

如果這種邏輯在國際社會擴散,國際秩序將不會透過戰爭崩潰,而會透過規範被悄然改寫而逐漸變質,南蒙古正是這一模式的原型。


四、正因如此,這並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這是國際問題。

當台海危機被討論,東海緊張局勢被關注之際,卻仍然把民族抹消政策稱為「內政」,

在戰略上是自相矛盾的。

當民族自決被否定,主權國家的領土完整也會變得不穩定。

無法捍衛價值的國際秩序,最終也無法守住國界。


五、政策建議

第一,日本國會應建立一個跨越現有議員聯盟的常設政策協調機制。

南蒙古、維吾爾、西藏、香港與台灣的問題

並非孤立事件,而是結構性問題。

跨議題的合作機制將成為支撐「自由開放的印太」理念的制度基礎。

理念只有制度化,才能獲得國際信任。


第二,日本政府應啟動跨黨派的「種族滅絕認定」討論。

種族滅絕並非只存在於歷史之中。它可能正在發生。

語言壓制、強迫勞動、出生控制、家庭分離。

如果這些行為是以解體一個民族為目的、並系統性地進行,那麼它就是嚴重的國際法問題。

沉默不是中立,沉默只會鞏固壓迫。


結語:我們並不是在競爭誰的苦難更深。我們是在尋求捍衛自由價值者之間的團結。

如果允許民族被抹消,國界也將消失。

但如果民主社會能夠團結起來,國際秩序仍然可以被守護。

南蒙古不會消失。

維吾爾人不會消失。

西藏不會消失。

香港不會消失。

歷史終將站在

團結捍衛自由的一方。

謝謝大家。

5.11「聲援南蒙古日」2026年國際連帶行動實施報告

 不要忘記Mergen(默爾根)先生

為了守護草原、語言、文化與自由

2026年5月10日至11日,「5.11 聲援南蒙古日」國際連帶行動於日本及世界各地舉行。

本次行動是為了不忘記2011年5月南蒙古牧民Mergen(默爾根)先生,在試圖守護自己的牧場與草原時,遭中國煤礦業者大型車輛輾斃、失去寶貴生命的事件,而持續展開的國際連帶行動。

這起事件不僅是一位牧民個人的悲劇,更象徵著南蒙古所面臨的草原破壞、資源掠奪、遊牧生活遭受壓迫,以及民族尊嚴被踐踏的現實,因此深深刻印在人們的記憶之中。

目前,南蒙古仍持續面臨蒙古語教育遭到縮減、遊牧文化受到壓迫、監控與打壓加劇、民族意識遭受壓制等嚴峻情勢。

此外,2026年3月,中國當局通過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進一步加強以法律制度化少數民族同化政策的步伐。在此背景下,今年的5.11行動,比往年更具有重要意義。

2026年5月10日,於東京都港區中國大使館前舉行抗議行動。

參與者高舉南蒙古旗幟與橫幅,並高呼:

不要忘記Mergen先生

守護草原

守護蒙古語

停止同化政策

等口號,抗議中國當局對南蒙古的民族壓迫與強制同化政策。

感謝所有參與與支持者

對於此次親自到場參與抗議行動與研討會的各位,以及透過SNS發聲、資訊擴散、訊息支援等各種形式表達連帶的所有朋友,我們致上最誠摯的感謝。

此外,亦有許多因各種原因無法親自參加的人士,向我們傳達鼓勵與支持。

5.11行動,正是由每一位懷抱良知與連帶精神的人們所共同支撐。

我們不會沉默

南蒙古問題,絕非過去式。

為了守護語言、文化、歷史、草原,以及民族本身的存在,這場抗爭至今仍在持續。

今後,我們也將持續呼籲:

守護草原

守護母語教育,守護語言。

守護遊牧文化

守護人權與自由

Remember Mergen.

Support South Mongolia.

























日本國會跨黨派四大議員聯盟共同譴責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要求廢除法律 國際社會反對聲浪持續擴大

 


2026年6月30日,日本國會內舉行聯合記者會,由四個跨黨派國會議員聯盟共同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中國即將於7月1日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正式要求中國政府廢除該法律。

發表聲明的四個議員聯盟分別為:

追究並採取行動應對中國人權侵害議員聯盟

聲明指出,該法律將進一步加強對南蒙古人、藏人、維吾爾人等民族的政治、文化、教育與宗教控制,加速民族同化政策的制度化,並可能成為跨境鎮壓的重要法律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圍繞《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國際批評正在迅速擴大。

2026年4月,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公開譴責該法,要求中國政府撤回相關法律並採取相應措施。同月,多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聯名向中國政府表達嚴重關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亦公開表示憂慮,要求中國政府廢除該法。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亦多次指出,該法律將進一步削弱民族語言、文化與宗教自由。

日本國會四大議員聯盟在聲明中特別指出,該法律以所謂「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核心,將進一步限制各民族的自治權,削弱民族語言教育、文化傳承與宗教自由,加速同化政策的制度化。

更令人憂慮的是,該法包含「域外適用」條款。這意味著中國政府可能試圖將其法律與政治控制延伸至海外,對旅居海外的南蒙古人、藏人、維吾爾人以及支持民主、人權與自由價值的人士施加壓力。

近年來,中國政府的跨境鎮壓已成為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在日本、歐洲、北美及亞洲多國,都曾出現針對異議人士、人權活動家及民族團體的監視、威脅與騷擾案例。

南蒙古大會(World South Mongolia Congress)對日本國會跨黨派四大議員聯盟此次共同發聲表示高度肯定與誠摯感謝。

長期以來,日本國會持續關注南蒙古、西藏、東突厥斯坦及香港的人權狀況,並多次透過決議、聲明及國會活動聲援遭受壓迫的民族與群體。此次共同聲明再次顯示,日本國會對中國民族同化政策及跨境鎮壓問題的高度重視。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僅影響南蒙古人、藏人與維吾爾人,也關係到中國公民自身的自由權利,以及台灣、香港與整個民主世界所共同珍視的自由、人權、法治與國際秩序。

今天受到威脅的是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化;明天受到威脅的,可能是所有中國公民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與信仰自由。

真正的民族團結,不應建立在強制同化與消滅差異之上,而應建立在尊重多元、保障人權與維護人格尊嚴的基礎之上。

南蒙古大會將繼續與日本、台灣、歐洲、美國及國際社會的人權團體、議會人士、研究者和公民社會合作,推動國際社會持續關注中國政府對南蒙古、西藏、東突厥斯坦等民族的同化政策、文化滅絕及跨境鎮壓問題。

面對不斷擴張的威權主義體制,中國人民、海外華人社群以及國際社會都不應保持沉默。

因為這不僅是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問題,更涉及民主社會、人權價值與國際秩序的共同挑戰。

自由不應因民族而有差別,人權不應因國界而被忽視。

唯有更多人勇於發聲,才能阻止自由空間持續被壓縮;唯有國際社會共同關注,才能守護人類共同珍視的尊嚴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