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星期四

中共惡法上路!北京當局將黑手伸向境外的「長臂管轄」威脅


備受國際譴責與各國高度警告的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7月1日正式生效。面對北京當局將黑手伸向境外的「長臂管轄」威脅,台灣社會不僅未現恐懼,網路上反而掀起一波史無前例的反彈浪潮。大批台灣網友發揮黑色幽默,紛紛前往各大海外社群平台高調「衝塔」,藉由各種極具創意的反共言論與諷刺圖文,爭相挑戰成為該項惡法之下的「第一個國際通緝犯」,用台式幽默正面迎擊紅色恐怖。

【模糊口袋罪企圖強制統一 】

這部名稱看似溫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核心第63條明文將管轄權擴大至「境外組織與個人」,只要被認定有「破壞民族團結」或「製造民族分裂」等模糊行為,皆可依法追究。陸委會與國外專家皆指出,該法本質上就是「強制統一法」,其定義含糊不清,完全由中共官方自由心證,等同建構了恐嚇全球異議人士的全新「口袋罪」。

【總統賴清德:台灣不接受跨境鎮壓】

針對該法上路,總統賴清德表示,中共持續擴大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作為,台灣不會接受任何形式的紅色恐怖及統戰滲透,政府也將持續採取因應措施,反制跨境施壓,並向國際社會揭露相關人權議題。

外交部則重申,中共制定的國內法律對台灣沒有法律拘束力,呼籲民眾無須因相關法規而產生不必要的恐慌。

【網友創意「衝塔」 社群掀熱議】

該法生效後,不少台灣網友選擇以幽默方式表達立場,在Threads、X(前推特)及臉書等海外社群媒體上,發起了集體反制行動。有人貼出台灣美麗的風景照並寫下:「我是台灣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請趕快通緝我!」也有人幽默呼籲:「反正人生遲早都要辱華(辱共)的,不如現在就開始吧!」更有無數網友直接發文點名大罵習近平,隨後調侃宣布「我現在也是國際通緝犯了」,形成一波被網友稱為「衝塔」的創意串聯。一場原本充滿恐嚇意味的威權壓迫,在台灣人對自由民主的堅持下,意外變成一場宣示主體身分認同的黑色喜劇。

不少貼文也透過迷因圖片、短影音及各式創作,表達對法案的不滿,吸引大量網友互動與轉發。

【法條內容引發外界憂慮】

外界關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危害民族團結」作為主要規範內容,但相關定義相對寬泛,因此遭部分評論認為具有高度解釋空間,可能衍生對異議人士或不同政治立場人士的法律風險,也引發對言論自由及跨境執法的討論。

部分台灣民眾也擔憂,若依照相關法條解讀,支持台灣主體意識或公開表達政治立場,都可能遭到扣上「分裂民族」等標籤,因此引發不少反彈聲浪。

【反共網紅也加入話題】

這波網路討論中,知名反共網紅「八炯」也加入話題。他發文調侃,笑稱中共央視早在一年前就已經公開對他指名道姓地通緝,為什麼至今還沒有對他進行「缺席審判」?他幽默呼籲北京效率高一點,好讓他能名正言順地拿到這張象徵自由勳章的「國際通緝令」。貼文一出也引起不少網友留言回應。

隨著《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上路,相關爭議持續延燒,除了引發國際社會對跨境執法與人權保障的討論,也讓台灣社群出現一波以幽默方式回應政治議題的網路現象。

中共能否透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針對海外批評者?- BBC


23歲的張雅笛,又名Tara,原本應在英國一所著名大學就讀。

然而,外界相信,她現正被關押於中國。

她於社交平台X的其中一則最後的發文中,她祝願達賴喇嘛90歲生日快樂。她在法國求學期間,曾經協助一個促進西藏人權的中文網上平台進行編輯工作。

她在海外發表支持西藏人的言論,被認為是導致她入獄的原因。

北京將這位流亡精神領袖視為分裂分子,並認為其於1950年併入的西藏自治區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據報道,張雅笛於去年7月到訪中國雲南省香格里拉期間被捕,並被認為正面臨「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指控。

在一項新法律生效之際,她的經歷讓外界看到中國對異見人士、或其所稱的分裂行為的容忍度:該法律甚至可能賦予政府針對境外人士的權力。 

這一切發生之際,北京正致力於改善其海外形象,並鞏固其作為全球大國的地位。

中國正在向外國領袖和遊客打開大門。多位國際領袖,包括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川普)及英國首相施紀賢爵士(Sir Keir Starmer),都曾經走過人民大會堂外的紅地毯,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握手。

隨着放寬簽證限制及網上的宣傳活動,中國正鼓勵多達77個國家的民眾前來旅遊,其中包括大部分歐洲國家。社交媒體上,網紅們分享他們走訪中國各地的經歷,包括到訪西藏和新疆等嚴格管控的地區,內容聚焦於國家多元化的地理環境與自然美景。

這項新法律或許有助習近平控制中國海外的批評者,因為他們的說法與敘事挑戰北京及其自身的名聲。然而,該法律亦可能對其帶來損害。

歐洲議會的成員已致函警告各成員國考慮暫停與中國的引渡條約,並表示若該法律針對歐洲公民,可能「對歐中關係造成嚴重後果」。

為何海外批評者感到憂慮?

這項《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旨在於中國56個民族之間建立其形容為「團結」、「社會和諧」及「共同」的國家認同,其中包括過去曾反抗中國統治的藏人與維吾爾人。

然而,批評人士擔心,該法將進一步削弱西藏、新疆及內蒙古等地少數民族群體的權利。

該法律中隱藏著一條條款,特別引起了許多海外中國公民的關注。

第63條賦予中國當局權力,可對中國境外「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組織及個人採取行動。這似乎為中國政府提供法律依據,針對居於海外的少數民族倡議者。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副區域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這項法律並非保護多元與平等,而是要求一致性。」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和平方式倡議中國少數民族的權利,都可能被界定為破壞『民族團結』。這項法律為那些嚴重侵害維吾爾人、藏人及其他非漢族群體權利的政策提供了全國層面的法律框架。」

對於身處海外、但仍有家人在中國的知名活動人士而言,這是一個訊號,即使相隔遙遠,他們所說的話也可能對國內的親人帶來實際後果。而他們亦可能無法再安全返回家鄉。

多位身處海外、曾就中國政府對藏人、維吾爾人及蒙古人等少數民族的待遇表達關注的知名人士向人權團體表示,過去一年,他們在中國的家人正面臨日益加劇的威脅。

流亡的藏人特別憂慮,因為該法律於達賴喇嘛91歲生日前數日生效。

中國的「中國化」

自2000年代後期,中國政府開始推動其形容為「中國化」的少數民族政策,旨在透過將各民族同化至以漢族為主的文化,建立更為統一的國家認同。漢族人口佔中國14億總人口的九成以上。

習近平本人亦多次呼籲少數民族加強融合,曾表示要「像石榴籽那樣緊緊抱在一起」,以建設更強大的中國。

這項新法律相關努力的一部分。從文件上看,該法聲稱將透過教育與住屋等措施,促進以漢族為主導、各民族之間更多的融合。法例規定,所有兒童在入讀幼稚園前,直至高中畢業期間都需要學習普通話。以往,學生可用自身民族的語言完成大部分課程,包括藏語、維吾爾語或蒙古語。

北京方面認為,此舉旨在為下一代提供機會,因為學習普通話——即中國各省多數人使用的語言——有助提升少數民族的就業前景。

但批評人士指出,同化政策往往強加於少數民族身上——在習近平對異見與抗議採取更強硬立場的情況下,這一國家主導的政策已在加速。

在西藏,當局曾經拘捕僧人,並且接管寺院的控制,以確保他們不會崇拜達賴喇嘛。BBC去年7月曾走訪一座曾是藏人抗爭核心的寺院,當地僧人表示他們生活在恐懼與威嚇之中。

在新疆,人權組織記錄顯示,多達一百萬名維吾爾穆斯林被拘押於中國政府所稱的「再教育」營中,而聯合國則指控北京存在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在新疆,人權組織記錄顯示,多達一百萬名維吾爾穆斯林被拘押於中國政府所稱的「再教育」營中,而聯合國則指控北京存在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2020年,中國北方的蒙古人曾罕見地舉行集會,反對加強漢語教學及減少以蒙古語授課。有家長甚至拒絕讓子女上學以示抗議,部分蒙古族人認為此舉威脅其文化身份。當局迅速展開打壓,抗議活動隨即沉寂下來。

這項新法律同時為起訴家長或監護人提供法律依據,若他們向兒童灌輸被形容為「有害」、影響民族和諧的觀點。法律亦提出推進「互嵌式社區環境建設」,部分分析人士認為,這可能導致以少數民族為主的社區被拆散。

在上月介紹該法律的記者會上,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批評外國媒體將其形容為「長臂管轄」是對法律的「抹黑」。他表示,該法律是「正當合法、必要且可行的法律規定」。

他補充說:「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與社會穩定,是各國的主權,也是國際法確立的基本準則。」

但批評人士持相反意見。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筆會(PEN America)與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發表一份報告,聲稱記錄了中國網絡平台上,蒙古語內容被系統性清除的情況——社交媒體群組被關閉、帳號被刪除,以及非正式的數碼社群被解散。

美國筆會芭比寫作自由中心(PEN/Barbey)高級經理埃里卡·阮(Erika Nguyen)表示:「隨着《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生效,中國政府將持續收緊其鎖壓的手段,並將毫不掩飾地把文化機構、科技及媒體武器化,以進一步推行國家控制的蒙古文化版本。」

她同時也是《拯救我們的母語:中國境內對蒙古文化的網絡打壓與消除》研究報告的共同作者。

她認為,該法第63條應「被視為對其他國家採取行動的呼籲,以加強對流亡藏人、維吾爾人、蒙古族這些民族的作家、藝術家、記者與活動人士的保護與支持,他們在繼續自身工作的時候,亦承受着巨大的個人風險」。

隨着該法律生效,人權團體認為,少數民族的語言將會被進一步排除於學校教育及官方生活之外,在中國境內,只有更少地方可以教授或使用這些語言。他們亦害怕,這項法律會堵塞討論其意義的空間,甚至延伸至中國境外。

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4gy88jye51o/simp

欧盟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示关切

 欧盟对中国新生效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示关切,并认为该法为北京针对境外人士采取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希望在国内55个少数民族群体中建立“共同”的国家认同感。中国少数民族中的部分群体对北京的统治感到不满,多年来经常举行抗议活动,其中一些抗议演变成了暴力事件。

本周四(7月2日),欧盟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法规可能会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在文化、语言和宗教方面的权利。

这项于周三生效的新法规还包含一项条款,规定身处中国境外的人员和团体,若破坏“民族团结与进步”或“煽动民族分裂”,将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对该法规的域外适用表示关切。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适用第三国国内法的域外管辖行为,”该发言人说道,“我们呼吁任何第三国都不要试图在欧盟境内或其他地区实施跨国镇压。”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周三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政府有权追究违反该法规的境外人员的责任。他说:“这一规定立足我国实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是一项正当、合法、必要且可行的法律措施。”

胡卫列还表示,一些媒体将该规定描述为所谓“域外管辖权”,对其进行“污名化”。

德国:中共《民族团结法》强化同化政策、为跨国镇压提供法律依据



德國聯邦政府對中國即將成效的《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法》“表示高度關切”。德國外交部一位發言人周一(6月29日)在柏林表示,這部法律為中國現有的少數民族政策“提供了擴展的法律基礎”。因此,它“存在進一步削弱少數民族語言教育以及宗教自由等權利的巨大風險”。

這名發言人還指出,這部新的法律還包含允許對“中國境外的個人和組織”進行法律追究的條款。“在我們看來,這些條款的解釋空間很大,因此構成了跨國鎮壓的風險。”

該法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今年3月通過,並將於本周三(7月1日)生效。中國稱,該法旨在建立一種“共同的”國家認同並增強中國國內的“凝聚力”。例如,該法規定普通話為教育、公務員系統及公共場所的“國家通用語言”。

中國民族團結法7/1啟動「跨國鎮壓」 國安人士:海外華人統統可能入罪

中國境內有55個官方認定的少數民族,使用數百種語言和方言。在西藏等少數民族人口眾多的地區,普通話已成為學校強制使用的教學語言。

多年來,人權組織一直指責中國領導層試圖通過嚴厲的同化政策,將少數民族融入漢族主體社會,並壓制甚至根除其獨特的文化、語言和宗教特征。北京政府經常面臨國際社會的批評,特別是在對待藏人和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的問題上。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Volker Türk)已呼籲廢除該法。他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表示,該法存在“加劇對言論、教育、宗教實踐、文化、表達及集會自由的限制”的風險。

德國政府公開認為該法進一步強化中國針對「少數民族」的同化政策,削弱「少數民族」語言教育和宗教自由,並可能成為對境外個人及組織實施跨境鎮壓的法律依據。德國表示,將繼續就人權議題與中方交涉,並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跨境鎮壓。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7月1日正式施行。德國聯邦政府日前表示,對該法的實施「深感憂慮」,認為該法不僅進一步強化中國現行的同化政策,還可能為跨境鎮壓提供法律依據,並對「少數民族」語言教育及宗教自由構成威脅。

據德國外交部官網發布的消息,德國外交部發言人近日在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德國政府長期以來持續在各層級與中國政府討論人權議題,其中包括《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他指出,德國政府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深感憂慮」。他表示,該法進一步擴大了中國現行「少數民族」政策的法律基礎,特別是推動所謂宗教「中國化」(Sinisierung von Religion)的政策。

他還表示,該法在教育領域存在進一步削弱「少數民族」語言教育及宗教自由等基本權利的重大風險。

此外,發言人特別指出,該法還包含針對中國境外個人及組織的相關條款,允許對境外被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等行為依法追責。由於相關規定措辭寬泛、解釋空間較大,德國政府認為這可能成為實施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的法律工具。

他說,德國聯邦政府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跨境鎮壓,無論其來源為何,並將持續關註相關發展。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今年3月推出,7月起正式施行。該法規定,非漢民族兒童須從學前教育階段開始學習普通話,並要求在15歲前「基本掌握」。法律第61條還賦予中共當局追究境外個人或組織涉嫌「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責任。

藏人行政中央与国际特赦齐批中国《民族团结进步法》,指中共要的是服从而非团结

【西藏之声2026年7月1日报道】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边巴次仁于昨天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共新颁布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指该法以“民族团结”为名,实为削弱西藏语言、宗教、文化及身份认同的同化工具,其中允许追究境外“破坏民族团结”人士的条款,更引发跨国镇压疑虑。与此同时,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也发表评论,批评该法要求的并非多样性与平等,而是“少数民族”对中共当局在政治与意识形态上的服从。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边巴次仁于昨天(6月30日)发表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外交部门、议员、智库及非政府组织关注中国颁布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称该法虽被北京当局宣传为促进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的举措,实则是以“民族团结”之名,削弱西藏独特语言、宗教、文化及身份认同。

据藏人行政中央官网消息,边巴次仁在声明中指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中最具争议的条款之一——第63条,该条款将中国的司法管辖权扩展至境外,用以追究被指控“破坏民族团结”的个人,可能被用来针对海外藏人群体、人权维护者及中国异议人士。他表示,已有八名联合国人权专家就该条款可能引发的跨国镇压问题表达关切。

边巴次仁认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与国营寄宿学校等现行措施相结合,将进一步影响藏语、宗教、教育及传统生活方式,令人对藏人身份的长远存续产生严重担忧,甚至可能构成迈向种族灭绝的进一步步骤。

声明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具体行动,向中国政府表达反对,阻止该法律的实施并呼吁将其废除,同时敦促联合国相关机构及机制紧急审查中国的同化政策,并动用一切可用的国际途径防止西藏文化、语言及宗教权利遭受进一步侵害。

国际特赦组织:中共新法要求的是“服从”而非“团结”

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也就中共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发表评论表示,中国当局负有保护“少数民族”群体及其文化的人权义务,但这部法律的作用恰恰相反,它并非在鼓励与保护差异性,而是在推动维吾尔人、藏人、蒙古人等“少数民族”接受一种由国家定义、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单一民族身份认同。

白舒然表示,中共新法名称中使用的所谓“团结”并非不同群体间的和谐共处,而是政治与意识形态上对中共当局的服从,这部法律要求的不是保护多样性与平等,而是要求一致性。

白舒然还谴责中国当局明确表示有意令该法部分内容适用于境外,称这一点同样令人深感担忧,可能为现有的跨国镇压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权利进行和平倡导,都可能被扣上“破坏民族团结”的帽子。

白舒然指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为已经严重侵害维吾尔、藏人及其他非汉族群体权利的政策,构筑了一套国家层面的法律框架。

美西方國家抨擊中國大陸的《團結法》是「強制同化法」、「民族身份認同壓制法」、「民族文化滅絕法」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對台灣民主的嚴厲挑戰 台灣社會針對中國即將實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多聚焦在討論中國對境內少數民族的壓迫,還有「域外管轄」的荒謬性。 但審視中國長期的民族政策,中國早已經揚棄「民族自治」的承諾。 華語凌駕少數民族語言,意圖同化境內少數民族文化與宗教,甚至用寄宿學校的政策,讓少數民族孩童完全和原生家庭、民族文化失去連結。 而中國在海外結合統戰部門,廣設「海外警察站」,用在中國的親人恐嚇海外華裔人士(不管是否具有外國國籍)為其所用。 制裁批評中國人權的外國政治人物或民間團體。 或是利用海外華人社群的影響力,介入他國選舉。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中所有的規定,似乎並不是中國將採取任何「新」的作法,而是中國過去工作成果的宣告。 唯一的差別在於過去是「潛規則」,未來是光明正大的「執行國家法律」。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從過去的「政治性」、「精神性」的認知,改變為「法律性」的宣示。 在國民認定上,用「民族」取代「國民」。  

議題: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 中共矛頭對準台灣
1.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民族團結促進法 中共說了算?
2. 滅族級立法!強迫漢族幹部住維吾爾家庭 ,不是融合是監視。
3. 統治合法性動搖.. 中共急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
4. 「民族團結法」對台三大威脅:認知戰.法律戰.長臂管轄。
5. 中共新一波全球文宣戰啟動! 台灣親共人士恐淪協力者。


所谓“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中共大陸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團結法》),將「國土」「國家」「民族」「文明」進行整合,以現代化法治實現民族工作向「共同體建構」的典範轉移。美西方國家作為民族國家現代化制度的典範,卻始終未能解決民族團結問題,中國大陸對此以中國五千多年文明底蘊,向世界提供解決民族問題的中國方案。
《團結法》序言裡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始終堅持國土不可分、國家不可亂、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斷的大一統信念」,以及「民族團結是我國各族人民的生命線」,其核心價值目標在於凝聚共識,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實現民族工作向「共同體建構」的典範轉移。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又一新的里程碑。

美西方國家抨擊中國大陸的《團結法》是「強制同化法」、「民族身份認同壓制法」、「民族文化滅絕法」,質疑《團結法》中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條款,是「同化少數民族」。但實際上,全球100多個主權國家在憲法裡都明確規定了通用語言文字。尤其《團結法》草案審議時,就翻譯成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朝鮮族、彝族、壯族7個少數民族語言版本,供人大代表使用。

跨境鎮壓

【台湾外交部嚴正反對中國以《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擴大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
中國政府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所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企圖透過其國內法律,將管轄權延伸至境外,擴大威脅、恫嚇我國及其他國家人民,嚴重侵害各國主權與國際人權,外交部對此表達強烈譴責及嚴正反對。
⚠️ 該法以「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等定義模糊的概念作為執法依據,賦予中國執法機關恣意解釋空間,不僅製造寒蟬效應,更嚴重牴觸法治國家所應重視之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

外交部重申:
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任何國內法律對台灣均不具拘束力,更無權據以追究台灣人民。我國作為民主自由國家,人民依法享有言論、思想等自由,不容中國置喙、干擾。
台灣作為民主陣營的重要成員,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夥伴深化合作,強化自身社會韌性,以對抗中國政府的跨國鎮壓。  

中國「民族團結促進法」7/1 實施 恐主動跨境鎮壓「破壞民族團結者」 中國今(2026)年 3 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在明(1)日施行。 由於該法的精神,比起之前消極規定不可主張台獨的《反分裂國家法》,更強調要求必須「積極促進統一」,加上又規定對境外人士可追究法律責任,引發外界擔憂,中國恐藉此進行長臂管轄、跨境鎮壓。 台派社團「台灣北社」今(3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重視中國以「民族團結促進法」將統戰法制化、做為跨境鎮壓與民主滲透的工具。 北社社長羅浚晅指出,該法把本來應該屬於中國內部的事務,無限地擴張;它不只規範中國內部的民族事務,也藉由教育、文化、交流統戰,還有域外追責等機制,企圖影響境外人民的國家認同與政治立場。
它的性質超越了一般民族政策,變成中共推動政治統戰、法律威嚇跟意識形態輸出的重要手段。 羅浚晅舉例,在該法第 21 條,規定要透過兩岸交流合作,推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跟榮譽感。 他說,對於民族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竟然可以用法律強行規定,這不就是在洗腦、在認知戰?

這項7/1開始實行的中國法律是一個約束全世界的法律,不僅僅約束台灣與日本。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
疑點:對於新疆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壓迫及再教育。
第十二條 國家組織開展中國共產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宣傳教育,引導各族群眾穩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
疑點:64天安門事件依然是禁止談論的真實事件。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相關工作經費列入預算。
疑點: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收到、也無權編列或使用中國撥給台灣的任何預算。
第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疑點:只要批判中共不論你是哪一國家的人都會懲罰,一項霸王條例。 這條規定具備「全球管轄」的意圖。

台聯痛批中共「 #民族團結法 」就是族群政策的國安法!
針對中國政權即將在近日通過「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台聯黨表示,此法除了強迫中國人服從於習近平的淫威之下,對外也對台灣的文化發展帶來恐嚇與挑戰。台灣除了要對中國提出譴責外,更應該在文化政策上,以「台灣主體認同」為本,作為反制手段。
台聯黨主席周倪安表示,「民族團結法」的立法原因,代表習近平政權執政無能、經濟狀況江河日下,導致中國的邊疆區域,已經出現小型共同體社會以求自保。所以才訴諸法制,要求各中國境內各民族「團結」在習近平政權之下。有這樣的立法出現,恰恰證明中國內部的不團結!
中國藉由立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就是假進步之名,實際上迫害人權之實的左膠法律。將「破壞民族團結」這樣空泛的行為入罪,並且要求所有人的思想,統一在以共產黨為中心的左派價值觀下。這種迫害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法律,讓中國的極權統治發展到新的高峰。可見民族團結法,就是族群政策的國安法。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是單純的「民族和諧法」,而是把同化、忠誠教育與跨境威懾法制化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它表面上以「民族團結」「共同繁榮」「反對歧視」為名,但從法條結構、官方說明與各方評論看,這部法律的核心不只是促進民族關係,而是把習近平時代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轉化為可執行的國家義務,並透過教育、語言、網路、宗教、家庭、企業、社會組織、地方治理與域外條款,形成一套「政治忠誠—文化同化—安全治理」的法律框架。官方明確說明,該法是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制度化、法治化;法條也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愛國主義教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網路治理、宗教中國化、舉報與法律責任等納入同一部法律。

台湾第11屆立法委員郭昱晴參加「 #世界南蒙古大會 」代表團訪台立院交流會

 


今早我參加由蔡易餘委員主持的「 #世界南蒙古大會 」代表團訪台立院交流會,共同為亞洲民主自由發聲,支持南蒙古文化與語言保存。

「 #世界南蒙古大會 」於日本東京成立,主席為特木其勒圖。他們長期受到中國對種族、語言、文化及自由的壓迫,期望推動南蒙古民族自決,對抗中國極權。

長期以來,南蒙古辛苦地保存文化及語言,在中國的壓迫下,許多蒙古語教師面臨失業,文化傳承遭到剝奪,嚴重侵犯人權。

主席特木其勒圖表示,台灣的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來到台灣就像來到親戚家,說話無須顧忌。但在中國就不同了,若說話不慎可能會被抓走。中國通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在逼你團結,蒙古人無法接受。

面對同樣來自中國的打壓,台灣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始終堅定前行。作為「亞洲民主燈塔」,我們在人權、文化教育與語言保存上持續努力,要倍加珍惜眼前的自由,也更有責任為面臨迫害的族群發聲。

交流會中,主席特木其勒圖親自為我披上天藍色的「哈達」表達祝福,我們也期許南蒙古實現民族自決,堅定與他們共同站在民主自由陣線。

#世界南蒙古大會 

#亞洲民主自由 

吳沛憶 委員

王美惠 委員

陳秀寶委員

張雅琳 委員

陳冠廷 委員

https://www.instagram.com/p/DY6qZnUiRaz/?img_inde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