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内蒙冤案追责 27人仅仅受到内部警告处分

内蒙古司法当局公布对呼格吉勒图冤案办案人员的追责处分,27名办案人员中除一人面临刑事追究外,其他均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部门2月1日公布了对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的处理结果。除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26人获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对这一结果表示不能接受。母亲尚爱云表示,追责启动了一年多,没想到会今天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这么大的案子,一个无辜的孩子生命停留在18岁了,就一个行政记过、警告就完了?"

二十年前的冤案
1996年4月,一名年轻女工在呼和浩特一家毛纺厂的公厕内被害。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此案第一时间的发现者和报案者。他在接受问讯后,很快被警方认定为命案凶手,被控"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当时正值"严打"期间,在"从重从快"的政策之下,被告呼格吉勒图在事发后2个月即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在此案发生近10年后的2005年,一名叫赵志红的嫌疑人因涉嫌系列强奸杀人案被逮捕,其后交待他为"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据BBC报道,赵志红案曾长时间休庭,期间媒体争议不断。而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多次上访,要求为儿子翻案重审。

直到2014年11月,内蒙古高级法院才对呼格吉勒图案开始重审,12月15日宣布撤销原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据中国媒体报道,呼格吉勒图案重申宣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其父母致歉。内蒙古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赔偿2059621元。此外有关机关和部门启动了追责程序,依法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追责。

屈打成招?
但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认为追责结果并没有到位,家人原本希望"起码能对那些主办人员比如那些对呼格严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个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新浪微博认证账户"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帖说:"这就是对社会一个交待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命关天就一个处分而已。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

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国部的研究员王松莲在推特(Twitter)上称这是"中国特色的追责"。"对一个18岁的青年施以酷刑后枉法冤判后处死,只换来个内部处分!"
法新社此前对此案的报道称,在中国,法院承认错判并翻案的案例十分罕见。司法部门经过很长的延迟后,才作出重审的决定,尽管被认定为真凶的赵志红在近10年前已承认犯下此案。与此同时,中国的宣判有罪率在2013年几乎为100%。刑讯逼供得出不实供词的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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