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朝是“同君联合体”国家吗?
新清史钟焓一个论述中心,即国体论,指的是国家政权的基本结构方式;两个参照系,即明朝和现代中国。多数新清史学者都认为,明朝是典型中华帝国王朝的代表,与清帝国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清帝国本身与1911年以后的中国也有着非常大的差别。从明末清初到当代中国,其逻辑化的结论便是“从帝国到民国”的转型模式,最后的出路应该是所谓“五族共,大家齐做自由人”。
清帝国及其灭亡之后中国的去向问题,可以譬喻为“公寓-房间”的关系。这就好比说,在东亚存在着一间公寓,里面有若干间房屋。公寓有名义上有一位管理人,各个房间也有各自的住户,他们都是房间的真正主人,看上去平时各个住户都听从公寓管理人的管辖。但是公寓之间联系并不紧密,尤其是汉人居住的房间与其他几个族群居住的房间之间,实际上是隔绝性大于交流性。在某个时间点,这间公寓的管理人死了,,理想化或者逻辑化的结果就是各个房间的住户就应该自立门户,而不是再选一个新的管理进行管辖。问题意识是中国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究竟该如何转型的问题,而其“从一到多”的分析带有强烈的政治导向性,从而可以对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对于边疆地区主权诉求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如果要选一个最能凸显新清史研究特点的关键词,很多人可能会倾向于“反汉化”、“内亚性”等词汇。然而“同君联合体”最能反映新清史研究的突出特点。中国学者使用“清朝”一词,首先就意味着中国学者把清朝“中国化”,将清朝视为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王朝。长期以来,中国学界都将清朝定性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折射出一种单一制国家的定位,由此规范了清朝君主的个人形象——他是单一制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并且强调在君主领导下的官僚机器在国家中的维系和联结作用。
然而在新清史看来,清朝实际上是一个“星座型国家”,折射出一种复合制国家的定位。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就国体而言,单一制国家注重国家上下层之间垂直的、纵向的联系,强调的是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而“同君联合体”国家则注重国家各个部分之间横向的联盟,国家内部各部分保留有更多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第二,在国土性质方面,在单一制国家的话语体系中,汉满蒙回藏都是清帝国的直属领土,而新清史将清朝统治的广大地域定义为“受保护地”。如柯娇燕于2008年在法国《年鉴》上发表文章称,清朝实际上的直属领土只有东北亚,其余地域都是“受保护地”,对清朝的领土作了二元区分。
第三,延伸到国际法方面,中国学者主张汉满蒙回藏都是清朝的直属领土,因而清朝对这些地区的管辖都可以归入严格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范畴。但在新清史看来,清朝对“受保护地”的管辖不是一种国家主权意义上的管辖,而是一种宗主权意义上的统治。尤其是在蒙古、西藏和回部(天山南北),其内部完全是一种独立的状态。在帝国解体之后,这些地区就应该脱离宗主权,自主独立。新清史由“同君联合体”概念引发出的论述重点,便是过度强调君主权力的高度象征性与符号化,突出表现在清朝帝王的“共主”性、多语种的“合璧”与复数化的首都等方面。
钟焓认为,新清史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新瓶装旧酒”的升级版。“同君联合体”概念在学术实践中表现出与“中国意识”的相克,两者很难相容。从“同君联合体”推衍出的历史认知,必然是清朝与中国的不重合性。按照新清史的观点,“中国”只是清帝国治理下的一个区域,与“中国”并列的还有满蒙回藏四大边疆。通过强调清朝统治下所谓“中国”空间的相对性,新清史否认清朝与“中国”的合一性,与中国学界的认知存在根本的差别。
海外华裔学者最早对“同君联合体”概念提出反论。赵刚等人引用《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等边界条约满文本和图里琛《异域录》满文本等文献证据,论证了“中国意识”的存在。对此,柯娇燕再次作出反驳,然而她的反驳却是建立在以《异域录》中的满文套语“menidulimbaigurun”(我们中国)的错误理解基础之上的。她将可以单独用作主语或宾语的代名词“meni”理解为属格/所有格结构,完全将“中国”地理化,违背了满文“meni”的真正语言属性。
钟焓引用日本学者今西春秋的译文以及《异域录》中的具体内容,认为柯娇燕对赵刚观点的再反驳是完全不能成立的。从《恰克图条约》满蒙文本和《理藩院则例》相应文本中对“蒙古”和“中国”关系的论述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实际上是能够包括满蒙回藏四大边疆的。因此,清朝不仅接受了“中国意识”,而且努力将之推及到蒙古地区。
“汉化论”来自何方
钟焓认为,在整个新清史的论述体系中,“反汉化论”只是用来开启连锁效应的第一张骨牌,而其试图推翻的最后一张骨牌,则是对1911年以后中国对边疆地区的主权诉求提出挑战。“反汉化论”并不像“同君联合体”那样作为核心概念,新清史对其的着力强调主要是为了论证“中国民族主义”的某种“政治不确定性”。
但实际上,最早系统提出汉化论的并不是中国学者,而是17世纪以来的来华传教士和19-20世纪之交俄国的民族学家。早在17世纪末,法国传教士李明在给本国红衣主教的书信中,明确表示鞑靼人(满人)几乎都因汉化而战斗力不强。18世纪中期,法国耶稣会士巴多明在寄回法国的书信中说道:满洲人能改变汉人的仅仅只是衣着方式和剃发。他还特别注意到满人只讲汉语的现象。虽然这一观点不免偏颇,但至少反映了北京地区的某些情况。巴多明认为,这符合了中国历史上常见的规律,即外来的征服者最终会被被征服者(汉人)所同化。19世纪40年代,古伯察基本上重复了巴多明的观点,而且还把汉化的地域延伸到了东北地区。虽然传教士的论述带有个人观察的性质,但本质上与学术话语的表达没有区别。
最早提出民族要素的俄国学者巴拉第通过实地调查,指出了满洲地区汉化不可逆转的事实,认为满洲地区的民族性处于濒危状态。19-20世纪之交,费孝通的老师史禄国在黑龙江瑷珲满族聚居地进行了田野调查,得出结论说:北京和辽东的满人基本汉化。只有在以瑷珲为中心的满洲北部,汉人对满人的文化影响还不那么强烈。而在吉林等中部地区,则是满人的部分汉化。
钟焓认为,新清史学者如果要对“汉化”概念进行批驳或者解构,那么首要批驳的重点应该是尽力证明传教士和民族学家的陈述如何不可靠,而非从政治上将“汉化”与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联系在一起,这恰是新清史非学术化的一个突出表现。
内亚各大族群是否看重“满汉之别”
逻辑上的“反汉化论”与主题上极力彰显的“满洲性”(或“内亚性”),导致新清史高度推崇清朝对内亚的成功统治得益于其秉持的非汉因素。非汉因素导致各大内亚族群在政治上更加认同一个非汉人为君主的政权。不过钟焓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虚拟化的预设性焦点。因为我们有理由首先发问:由首崇满洲性(内亚性)所放射出来的“满汉之别”(“旗民之分”),成为清代内亚各大族群的显性化观察目标了吗?对此问题,钟焓分地域予以了考察。
东北:钟焓援引由史禄国的通古斯语言资料卡片整理而成的词源词典,指出其中有两个词语:bogdo和manju,原是通古斯人用以专指明末清初狭义的满族人的,但到了19-20世纪之交,这两个词语已被用于指代汉人。这说明东北地区的通古斯人在清朝后期与前中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到了清中期以后,在通古斯人的眼中,区分满汉是没有必要的。
蒙古:顺治年间,蒙古人曾将满洲人视为己出,称满洲为“红缨蒙古”,视满洲与蒙古之间存在亲缘关联。但当清朝入关后,喀尔喀王公在致顺治帝的书信当中,再用“红缨蒙古”称满洲的时候,却遭到了顺治帝的拒绝。17世纪末,在哲布尊丹巴一世传记中提到活佛称康熙为“佛法流行的南方黑契丹可汗”,将清朝皇帝视为黑契丹皇帝,跟汉地联系到了一起。18世纪中后期,在《如意宝树史》中,作者将顺治皇帝称作“红色汉人”、“大金汗国的后裔”,将原先的女真之地也列入汉地之中。质言之,汉地不光包括中原,也包括了满洲。
回部:新疆的情况略有特殊。在哈密等地新修的城池中,有不少是满汉城合一的,当地人将这些城池统称为“契丹人(汉人)的城池”。18世纪中期,清朝平定准噶尔汗国以后,与处在哈萨克草原的阿布赉苏丹建立了关系。在对使臣的觐见中,乾隆帝称契丹人和哈萨克人都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当然,乾隆帝不大可能直接使用“契丹人”这个词指代满洲人,但在使臣看来,他们显然不愿意或不刻意区分“契丹人”与“满洲人”,直接在回国的报告中使用了“契丹人”这个词汇。原先居住在天山至中亚七河流域的吉尔吉斯人,直接在民间诗歌中将准噶尔人与满洲人合在一起并称为“契丹-卡尔梅克人”,将其视为吉尔吉斯人的对立方。在史诗的描述中,“契丹-卡尔梅克人”的衣饰特点与满洲人完全相同,实际上就是将满洲人视为“契丹人”,满汉蒙之间都没有做区分。
藏区:藏语中用到“满洲”的地方很少,rgya-nag一词同时指代满洲和旗人。在最近披露的西藏地方官员康济鼐书信中,出现了直接将清朝称为“汉人国”的现象。在藏人的地理观念中,从雪山(喜马拉雅山)往东一直到大海,向北的地方是霍尔(蒙古),本地就是藏,再往东称为汉地。所以从藏人的地理观念上看,包括满洲在内的地区都是汉地的范围。
通过以上四大地域的考察,钟焓认为,多数情况下内亚各大族群并不刻意区分“满汉之别”,被新清史包装推出的相关主题只是无本之木或无源之水。
对征服叙事的质疑
钟焓针对新清史所谓清朝是殖民帝国的说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表示不赞同。
殖民帝国可以分为海基型和陆基型两类,前者以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为代表,后者以沙皇俄国为代表。殖民帝国的人口流动具有单向性,人口从殖民母国大量流向新的殖民地区。如英国的本土人口大量流入澳大利亚等殖民地,完全改变了当地的人口比例。沙皇俄国向西伯利亚的扩张过程中,也有大量说俄语的人流入西伯利亚地区。
从中亚人的地理观念上看,天山南北两路本身就属于“契丹”或“秦”(皆为中国的代名词),在突厥语中不会出现“中央的国家”这样的表述。而亚洲大陆最后的征服者纳迪尔沙也将准噶尔汗国视为“中国”(秦)。故清准之战从中亚人的角度上看,是秦-契丹的内战,根本谈不上征服叙事与殖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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