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和代课教师的诉求


此诉求书是内蒙古全体民办、代课教师的心声,反映了当下民办教师的悲惨现状,他们的诉求仅仅是对他们教师历史身份的认定和最基本的养老要求。希望各级政府不要一再无视他们的呐喊。

尊敬的自治区领导:
   
我们内蒙古全体民办、代课教师,面对基层政府不按照国家政策法令解决我们的问题;面对几年来各级政府的推诿、扯皮;面对自治区党委李佳副书记2017年4月14日下午在全区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在2018年4月底前解决包括民、代教师在内的三大群访案件的承诺,而地方政府至今无动于衷,我们无助、我们悲伤、我们迷茫、我们痛心!我们愤怒!
 
我们的最低诉求是:

1、还我们民办教师身份。
   
《国发【1978】1号》文件第五条明文规定,”辞退或调换民办教师,需征得学校同意,由公社提出,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收回《民办教师任用证书》”。《教人【1992】41号》文件明文规定:”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辞退民办教师”。然而,当时(1981年~1983年)正值土地承包到户的生产经营机制在全国实施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土崩瓦解了,我们这些依靠农村集体经济支撑的民办教师的工资成了无源之水,工分也无处去挣了,因此,政府无奈的把我们扫地出门了,使我们成了改革开放大潮的牺牲品。如今,祖国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全世界人民都分享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红利,我们这些改革开放的牺牲品们,强烈要求政府认定当年辞退我们为无效行政行为,还我们民办教师身份,承认我们是在职不在岗的民办教师,我们的教龄应该算到现在。

2、让至今没有落实”退养”政策的盟、市立即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发(88)教计字100号》及《内政办发【1998】6号》文件精神,使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享受”退养”待遇。

3、落实《教人【2011】8号》文件精神,把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纳入文件规定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

4、如果以上诉求都无法实现,请参照农村干部养老津贴标准,按月发给我们养老补助金。

内蒙古自治区全体民办、代课教师
2018年5月20日

内蒙古逾2000名民代幼老师信访局前抗议

超过2000名失业的内蒙古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月21日聚集在自治区信访局门前维权,要求政府解决他们的诉求。

2300多名来自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丶通辽市丶赤峰市、锡林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丶呼和浩特市丶包头市丶巴盟丶鄂尔多斯市丶阿拉善盟被解雇的原民办和代课教师,周一拉起“强烈要求政府妥善解决民代教师遗留问题”的横幅,在自治区信访局前,抗议中国政府关闭内蒙古的学校并且辞退教师。

教师们在公开信里控诉“各级政府未能实行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民办和代课教师的要求”,“地方政府多年来一直推卸责任”。

他们还提出四点要求,包括:归还民办教师身份;落实“退养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享受“退养”待遇;落实《教人【2011】8号》文件精神,把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纳入文件规定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最后,若前三项诉求无法实现的话,参照农村干部养老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上午,老师们在自治区信访局门前展示的长长的红色横幅上写着黄色的“强烈要求政府妥善解决民代教师遗留问题”十八个大字。

下午,虽然下起了大雨,老师们仍然打着雨伞、穿着雨衣在自治区政府门前的广场上坚持表达诉求。

老师们人人明白上访维权讨公道十分艰难且心情沉重,但从不少蒙古族老师们穿着像过节的盛装来看,老师们诉求的妥善解决是指日可待。

从维权现场可以看到,有的老师拄着双拐、不少老师用手机在摄像、还有老师在通过扩音器提醒大家保持好秩序……

在“后方”的老师们及其家人亲友们,通过微信群与“前方”在互动。在微信群里收看“前方”传回的视频,因用汉、蒙两种语言在现场解说,给人的感觉很像是在收看中央电视台的国际新闻联播节目。

到达呼和浩特上访的老师中,年龄超过八十岁的不止一人。比如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蒋军尧镇西哈家素村的任孝老师,就是一位八十一岁的老者。

还有,上访老师中,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明沙淖村的吴培英老师,是一位七十四岁的教龄超过了40年的老教师。

值得注意的是,一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章说,为了“适应撤乡并镇的实际,政府广泛开展了以农村牧区为主的部署”。经调整,民族中小学的数量从2005年的7074所,减少至2009年的402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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