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院于2015年1月5日9时30分在该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盗窃罪,故意杀人、强奸罪。
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作案手段狠毒、凶残。2005年10月,轰动世界媒体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向警方供述的案件中,赵志红称,1996年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厕所内的奸杀案(4·9案)系他所为。然彼时,该案已审结多年,“罪犯”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呼格吉勒图错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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