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人权组织称上海合作组织侵犯人权

总部设在法国的国际维权组织国际人权联盟公布报告说,以中国为首的“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侵犯人权。国际人权联盟的报告说,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无论是在本国国内处理人权问题的时候,还是在成员国之间的交往过程中,都经常夸大所谓“极端主义”构成的威胁。

国际人权联盟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大多处于集权体制之下,而且往往以“国家安全”、“稳定”为由,对宗教、政治、其他领域的活动人士、以及少数民族人士,进行打压,而且这些国家经常说活动人士从事的是“极端主义”行为。但是,国际人权联盟指出,这些国家对“极端主义”的定义是相当模糊的。

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六月于北京举行的峰会上,进一步强调各成员国有必要在面对有碍区域和平、安全、稳定的问题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做出反应。

国际人权联盟的负责人贝尔哈森说:“上合组织最近在北京达成的这项协议,恰恰反应了这一组织各成员国对在中东和北非地区由民众发起的抗议活动的集体性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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