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

蒙古国终止死刑

2015年12月9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今天发表声明,欢迎蒙古国终止死刑。他表示,此举是争取所有人人权的道路上又迈出的可喜一步。
  
上周,蒙古国成为了第105个在法律中废除死刑的国家。另外,目前世界上还有60个国家实施了死刑暂缓机制或过去10年未进行处决行动。
  
扎伊德表示,蒙古国废除死刑这一最新进展鼓舞人心,也是争取所有人——包括犯下恶劣罪行的人——人权的过程出现积极进步的一个清晰实例。他表示,即便是最残暴的行径也不能让人们失去最基本的人性。蒙古国通过这项法律是在这个问题上显现的强大而持久的领导力的结果,这一举措也再一次重申了上述基本道理。
  
2010年1月14日,蒙古国宣布赦免所有死刑犯。蒙古国是继韩国后,第二个宣布暂停死刑的东亚国家。2012年1月5日,国会过半数议员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从而为正式废除死刑在法律上奠定了基础。
  
在蒙古国废除死刑之后,目前东亚仍在继续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日本、朝鲜和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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