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

说起内蒙古想起大草原,人杰地灵,也许现在不是这样了

2010年5月7日凌晨2点半左右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花布嘎查发生过拘捕事件。出动200左右公安(本人估计是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所在地的全部武装力量),四个大型车,20左右小车,全部拿手铐武装人员,目标280口人左右的花布嘎查(村),包围了整个村,然后每家门口旁边站着两个人,统一指挥下破门而入,有的破窗而入抓捕了所谓本村“闹事头目”19人。在这19人当中有三家是是全部被抓的,里面包括本村的岗哨一个,在抓捕过程中从被窝里抓捕的,也没让这些“头目”穿衣服。这个事情在历史上的美丽科尔沁草原嘎达梅林及僧格林沁的家乡发生的。在这次事件中据该村民所说:2人被释放,17人被政府关押在通辽市科左后旗五公里监狱,最少得15天以上拘留。一名妇女精神失常,在通辽市科左后旗医院抢救(本稿写为止不清楚情况如何)。6人“罪”比较严重。

     2010年4月6日,在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花布嘎查的蒙东协合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花灯风电场施工地上。通辽市科左后旗领导人(不明)及通辽市科左后旗副局长额尔顿土(语音),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王镇长(名字不明),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书记德乐格日桑(语音)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派出所所长韩革命,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花布嘎查(村)书记胡日查,嘎查村长马宝成等各级领导人带领的十来个左右(确切数字不明)警察,带安全帽的30到50人(确切数字不明)的不明身份的人打伤村民及牧民。在这次事件中5名妇女不同程度受伤,一名男士受伤(严重程度不明)。在这次打殴事件中,村民给110报警,警察接到电话后没来人。科左后旗医院来医生了,诊断后说都没受伤。    
    
    事件的起因是:受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蒙东协合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花灯风电场工程关联的一条链的事件,引起牧民的不满。引发了事态的发展。
    
    在这次蒙东协合科左后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花灯风电场的(有几期工程后才能完工)工程项目招标的公司必须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的,有严格要求施工公司。可以看得出投资是巨大的。可投资了那么多钱为什么280左右人口的每个人的土地补偿费才1085块人民币?百姓们还说是永久性征用(确切合同没看过)。为什么百姓的土地就不值钱?为什么别人的那么值钱?为什么房价那么高??为什么咱牧民赖以放牧生存的地方就不值钱了??现在乞丐都知道土地值钱,何况是赖以生存的土地。土地减少了,没了,怎么活???
    
    本次采访当中村民所说的一些话:
    1 旗长助理说越阻拦(阻拦施工),“罪”越大,谁阻拦抓谁,谁带头(带头是为了咱百姓的利益)抓谁。
    2. 有一户人的儿子当兵了,想参军,如果不在那“合同”上按手印派出所不给开证明。所以无奈按手印了,在这里这些领导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四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村民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用车路过的时也被抓,因为他们没在合同书上签字。请问:谁给的抓捕令?
    4.如果不在所谓“合同书”签字,百姓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想象不到的困难,连孩子的户口都不入集体。这些事情懂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犯了什么法?为什么百姓犯了法遇到法律的“制裁”可那些所谓的领导呢?我都怀疑他们懂不懂法律,不懂的话还当领导干嘛?回家去种田得了。懂的话,谁都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4 现在本村的人心惶惶,躲的躲,关机手机的关机,怕看见陌生人,不轻易相信别人,连今年的春弄都耽误了,谁养他们??就打着国字号的那些领导人吗??你们要那么多钱干嘛?睡的塌心吗?
    5 在这次事件中只有6到7人自愿同意“合同”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
    6 在本嘎查集体土地上刚开始施工本村民一点也不知情,问村长这是干嘛时村长说不知道,更没有合同之类的,2009年9月左右建风力发电的楼(可能是工房)。然后村民问通辽市科左后旗怒古斯台镇派出所所长韩革命,他说:“这个是共产党的土地,在哪种地在哪儿干啥,国家干啥就干啥,可以的话从你家后院出公路”。这位领导首先不懂法律,挂着共产党的名义,挂着国家的名义胡作非为。
    7 花布嘎查几年前是一个集体的一个村,有280左右人口牧民和农民,有自己的村长,最近几年的合并浪潮中比自己人口多的顿您(蒙语名词,语音)艾拉嘎查合并成一个集体,一个村委会管理。在这次所谓“土地补偿费”中顿您艾拉嘎查每亩可获得12000元人民币补偿费,可花布嘎查获得的每亩土地补偿费是3500元,每人口平均的话也就1085元。都变成一个集体了待遇却不一样。嘎查村的村委员会和村长书记是集体投票选举的,虽然看起来合理,但基层当中有严重的帮派主义,每次选举当中当然是人数众多的顿您艾拉嘎查的人获胜当村长了。这个不是个别例子,很多地方都有,在一个村里也有,有的社会的所谓混混当村长当书记的,那样就百姓遭殃了。比如科左后旗毛道图苏木的乌兰敖道嘎查,现在的村长和书记疯狂的卖地,前几年听说实行大学生村官,自个买了个大学生文凭,连小学也没毕业呢,真可笑,一年不到又换了新的现代牌子轿车,他们不种地不放牧,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农民和牧民是可怜的,也很容易满足的,可就一个村委会下的不同的待遇,谁干啊,刚施工的时候问村长,镇领导,都说不知道,牧民和农民当然不干了,凭什么祖祖辈辈的牧场上胡作非为?就反对施工了,后来嘎查村长集合村民召开会了,说:这个是国家的项目,国家开绿灯了,咱旗的杨旗长说了,这个项目就是开绿灯的,谁反对了抓!好一个抓字!后来说给补助,说“1085块人民币就怎么多,爱拿不拿,国家定了”。还跟别的邻居村不一样,这不是没把百姓当人看吗,人还有等级啊??然后苏木,镇长领导人带人威胁,说好话,胁迫,都适用过了,村民就是不签字按手印。2009年9月左右开始花布嘎查村的村民自发组织在施工地方附近挖地堡(因为天气越来越冷了)白天妇女站岗,晚上男人站岗,冷了进地堡。反抗8个月左右,所以出现了2010年5月7日的惨剧发生了,那些领导们忍无可忍了。终于兽性爆发了,把假面具撤下来了,带领了200左右内蒙古科左后旗,本旗所在地的全部公安武装力量,4个大型车.20左右的轿车出动。多威武啊。佩服。    
    
    凭什么没有主人的同意抢占人家的土地?也许有人问,土地是国家的。可初中毕业学过政治的人都知道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应当获得的相应征地补偿费;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准假借以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的投入,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
    
    就这群目无法律的一群领导人(也许畜生都不如)践踏国家法律,把百姓不看人,打着共产党及、国家的名义抢占百姓土地,本来是国家提倡的有益百姓的事情,他们却为了得到工程巨额贿赂,及克扣百姓补偿,在白天华日下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简直就是黑社会。别以为哪个领导给你撑腰!连直辖区重庆市的大批厅级领导都被枪毙了,你们算什么??别逼的太狠,狗急了也会跳墙呢。
    
    我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虽然不是记者,采访的时候我都哭了,那里的农民就出过一个大学生,不怎么识字,不知道法律,只相信这个世界还有讲道理的地方。本来这个事件通辽市及别的各机关的人都知道了,我也找过他们了,那些村民也上访过,没办法呀,我也是吃午饭的时候偶尔碰见的,聊了,让我出个主意,我说:“我也没什么好办法,事情都发生了,你们要坚持!”我看到了他们眼神中的可怜,看到了无助,我本为农村的孩子,我父母也和他们这样的人供我读书的,最起码咱比他们强吧,最起码咱会上网是吧。
    走的时候那村民们说:“你不怕我们也不怕!”
    
2010年5月11日凌晨 一个农民的孩子
http://bbs.aboluowang.com/thread-366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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