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当前清理阶级队伍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当前清理阶级队伍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69.01.17;内蒙革发 〔69〕5号

在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精神的鼓舞和推动下,全区广大革命群众紧跟毛 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的指示,狠反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全区清理阶级队伍的工 作迅猛发展,形势大好,越来越好。两个多月以来,对敌斗争取得了巨大胜利,运动发展是健康的,主流是好的,这是运动的主流和本质。运动中出现某些问题,这 是难免的,只要我们坚决按着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是不难解决的。为了进一步落实毛主席对敌斗争的最新指示,更加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特作如下通 知:

第一,必须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把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抓紧再抓紧。要继续发扬“宜将剩勇追穷寇”的 无产阶级彻底革命精神,狠反右倾,乘胜前进,坚决把隐藏在各个阴暗角落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现行反革命分 子统统挖出来,并把他们批倒、斗臭,夺取挖肃斗争的彻底胜利。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第二,认真学习、广 泛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对敌斗争的一系列最新指示和党的各项政策。各级革委会、军管会和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都应认真学习毛主席对北 京新华印刷厂在对敌斗争中坚决执行党的“给出路”政策的报告的极其重要的批示和注语,学习经毛主席亲自修改的《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关于对敌斗争中应注意掌 握政策的通知》,以及毛主席历来对敌斗争的政策、策略的伟大论述,学习《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一九六九年元旦社论。各单位还可以开办运 动中的积极分子的学习班学习上述文件,总结检查本单位落实政策的情况。上述极其重要的文件,都应由革命委员会、军管会和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 负责同志,向广大群众原原本本地宣讲,把政策交给群众。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都应成为学习、宣传、执 行党的政策的模范。
第三,各单位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争取团 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敌。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和犯错误的人,必须注意政策,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要重证 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对犯错误的好人,要多做教育工作,在他们有了觉悟的时候,及时解放他们。”和“要文斗,不要武斗”,“坦白从宽,抗拒从 严”等各项指示,包括“给出路”的这个无产阶级政策。还必须认真执行毛主席关于“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策略。凡是违 背上述政策和策略的错误做法,必须改正。
第四,关于深挖“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如“统一党”、“兴蒙 党”等民族分裂主义集团)问题。“内人党”是乌兰夫反党叛国的工具,是我区最大的反革命民族分裂主义集团,必须坚持深揭深挖,从组织上彻底摧毁,坚决打击 首要分子,争取教育胁从分子和受蒙蔽的群众的方针。
1、重点是搞旗县以上单位。坚决打击证据确凿的首要 分子和骨干分子(指“内人党”上层领导机构中的成员和支部书记以上的骨干分子),以及虽系“内人党”一般党徒,但有重大罪恶的分子,并要根据其罪恶大小和 交代好坏区别对待,贯彻“给出路”的政策。
2、一般“内人党”徒,要通过办学习班搞清问题,只要他们彻底交代,一律不戴反革命分子帽子。
3、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包括农村、牧区的基层干部)、青年学 生和干部、职工家属中,如有参加“内人党”的,应坚持正面教育的方针,通过办学习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错,只要他们从组织上、思想上与“内人党”划清界限, 就不再追究。
4、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员中,如发现有混进来的“内人党”分子,应报上一级领导机关批准, 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5、对一般“内人党”分子的家属、子女,不应歧视,即使是“内人党”首要分子和骨 干分子的子女,也要按中共中央、中央文革1968年12月26日通知的精神执行。
6、在挖“内人党” 时,也必须同挖其他反革命分子一样,“严禁逼、供、信”,坚持“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
第五,抓好 对敌斗争中的政策落实,关键在于领导。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在贯彻执行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落实党的政策过程中,要满腔热情地保护群 众革命的积极性,注意有人抓住运动中的某些现象去指责或压制群众。对于阶级敌人造谣中伤和破坏活动,应坚决给以严厉打击。同时要认真总结检查一下本地区、 本单位在对敌斗争中的政策落实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上述通 知执行情况,请各盟市专题报告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本文件发至工矿企业基层革委会和农村牧区生 产大队。〕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七日

已发:各盟市、旗县革命委员会(发至生产大队,工矿企业基层革委会)。共印5,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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