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之声2026年7月1日报道】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边巴次仁于昨天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共新颁布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指该法以“民族团结”为名,实为削弱西藏语言、宗教、文化及身份认同的同化工具,其中允许追究境外“破坏民族团结”人士的条款,更引发跨国镇压疑虑。与此同时,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也发表评论,批评该法要求的并非多样性与平等,而是“少数民族”对中共当局在政治与意识形态上的服从。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边巴次仁于昨天(6月30日)发表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外交部门、议员、智库及非政府组织关注中国颁布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称该法虽被北京当局宣传为促进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的举措,实则是以“民族团结”之名,削弱西藏独特语言、宗教、文化及身份认同。
据藏人行政中央官网消息,边巴次仁在声明中指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中最具争议的条款之一——第63条,该条款将中国的司法管辖权扩展至境外,用以追究被指控“破坏民族团结”的个人,可能被用来针对海外藏人群体、人权维护者及中国异议人士。他表示,已有八名联合国人权专家就该条款可能引发的跨国镇压问题表达关切。
边巴次仁认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与国营寄宿学校等现行措施相结合,将进一步影响藏语、宗教、教育及传统生活方式,令人对藏人身份的长远存续产生严重担忧,甚至可能构成迈向种族灭绝的进一步步骤。
声明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具体行动,向中国政府表达反对,阻止该法律的实施并呼吁将其废除,同时敦促联合国相关机构及机制紧急审查中国的同化政策,并动用一切可用的国际途径防止西藏文化、语言及宗教权利遭受进一步侵害。
国际特赦组织:中共新法要求的是“服从”而非“团结”
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也就中共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发表评论表示,中国当局负有保护“少数民族”群体及其文化的人权义务,但这部法律的作用恰恰相反,它并非在鼓励与保护差异性,而是在推动维吾尔人、藏人、蒙古人等“少数民族”接受一种由国家定义、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单一民族身份认同。
白舒然表示,中共新法名称中使用的所谓“团结”并非不同群体间的和谐共处,而是政治与意识形态上对中共当局的服从,这部法律要求的不是保护多样性与平等,而是要求一致性。
白舒然还谴责中国当局明确表示有意令该法部分内容适用于境外,称这一点同样令人深感担忧,可能为现有的跨国镇压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权利进行和平倡导,都可能被扣上“破坏民族团结”的帽子。
白舒然指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为已经严重侵害维吾尔、藏人及其他非汉族群体权利的政策,构筑了一套国家层面的法律框架。
没有评论 :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