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

内蒙古新生使用统编语文教材 新政引发抗议 - 德国之声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将加强汉语教学,甚至用汉语授课的消息在当地引发舆论波澜和抗议。许多蒙古族学者以及老师和家长担心,新措施是政府强行加速同化进程的手段,不仅将令蒙古语陷入生存危机,也是剥夺蒙古人最后的民族身份的象征。

批评者认为,当局加强汉语教学会伤害蒙古族人的民族身份象征

德国之声中文网-自7、8月以来,内蒙古就风传在当地民族语言授课的小学和初中,将使用全国的统编《语文》教材,政治课和历史课也将改用汉语授课的消息,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蒙古族老师和学生家长纷纷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不满,蒙古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学者也发表看法,指出新政策的问题。这些批评的声音引起中国当局的警觉和打压。当地许多老师和家长被当局告诫要慎言,有人在微信群表达不满,群主很快被公安带走。8月23日,中国境内唯一蒙文社交媒体平台“Bainu”(蒙文“你好吗”)被封。内蒙古大学副校长齐木德道尔吉教授委婉指出对现有民族语言教育做不当修改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视频也被屏蔽。

广泛不满

据微信上传播的视频和消息,近日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有学生家长为表达抗议,拒绝带子女到蒙语学校报到,有家长听说学校将用汉语教学的消息后想把孩子接回家,但学校却不放人。在呼和浩特的内蒙古师大附中,许多新生开学后都没有去报到。有家长在学校门口抗议,遭到警方粗暴干涉。

迄今为止,官方并没有正式公布在内蒙古小学和初中新生中使用统编《语文〉教材的具体实施方案,但内蒙古自治区于8月29日举办民族教育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教育厅厅长侯元宣布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但其他学和其他年级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课时不变。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8月31日公布的”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甘肃、吉林、辽宁、青海、四川的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将从今年秋季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而内蒙古是分为三步走,从今年秋季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先使用统编《语文》教材,2021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政治)教材,2022年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强行同化”

旅居德国的民运组织内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向德国之声表示,这份解读不过是新政策引起民众强烈反弹后,政府为缓和矛盾使用的“缓兵之计”。他说:“过去蒙语学校里是从三年级开始学汉语,但解释和注释都是用蒙语。现在的所谓双语教育看起来仿佛早学汉语也没什么不好,但问题是,这是在搞强行同化,说得严重点就是文化上的种族灭绝。习近平想把所有的权力都拿在手里,在民族问题上,在西藏地区实行严格的维稳政策,在新疆甚至出现建集中营这样野蛮的做法。不说民族区域自治法,就是从宪法来说也是不平等的。汉人用汉语学习,蒙族用蒙语学习,这是人的自然权利。在内蒙古,人们虽然对草原遭到破坏,蓝天变雾霾有不满,但并没有发生大规模反抗。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们现在的做法就是逼着蒙古人造反,逼着蒙古人反抗,这样的做法完全没有底线。这是末日的疯狂,还是有什么紧迫性?香港问题造成和全世界对立,现在还没有解决好,只是靠强行镇压。在西藏,共产党想领导宗教,干涉人们的信仰。作为蒙古人,蒙语是身份的标志,也是生命线,现在中共却要干涉蒙古人说蒙语。要是不学蒙古语,那么整个汉化就加速了,这可能就是中共的目的,在政治上搞大一统,搞所谓的中华民族。我看到有消息说,中共想到2025年,正式实行汉语化。”

1981年内蒙古学生运动主要领导者席海明

内蒙古是中国汉化程度非常高的自治区。1949年以后的大规模移民政策,包括1981年北京放松内地向内蒙古移民限制的“28号文件”,逐步造成了内蒙古现在超过80%的人口都是汉族的局面。如今,大多数蒙古族人也都说汉语,用汉语和汉人交往。在呼和浩特等内蒙城市里,用蒙语接受教育的人在蒙古族中只占极小部分,不过,席海明指出,在内蒙古西部牧区和东部许多地方,蒙族人还是习惯用蒙语思维,在家中也讲蒙语,因此,蒙语授课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新政策表现出一种违反常规的霸道和野蛮。“这样的做法是违背宪法的。宪法说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次的做法感觉就是要加速同化,蒙古人说蒙语让他们感到不放心。虽然我们觉得同化已经非常严重了,但他们觉得还不够。按常规说,这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应该有的事情,跟现代公民社会相距十万八千里。他们老是给蒙古人扣上破坏民族团结的帽子,我觉得这次是中国政府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压迫蒙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以及“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三十七条还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

7月份,内蒙古大学的蒙古学专家央·特古斯巴雅尔教授在《蒙古文化周刊》上发表文章,从宪法关于多民族国家和民族平等规定的角度指出,加强汉语教学会削弱蒙语母语教育,违背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规定。他还从语言学习的角度分析说,在小学一年级加强汉语教育时间,弱化蒙语母语教育,培养出来的会是有缺陷的“单语者”,或者两种语言都不合格的“半语者”。该文后被屏蔽。

席海明认为,现在中国官方的做法是粗暴干涉人们的精神生活,践踏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他说:“蒙古人到现在为止都是在和平抗议,最多也就是不让孩子去学校。但校方有压力,必须达到多少孩子去上课的指标。我看到微信上有视频,派去的警察见到家长都哭了,因为他得把孩子抓到学校去上课。” - 摘自- 德国之声

没有评论 :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