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日星期六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赵黎平被开除中共党籍

日前,中共纪委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评估。

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问题涉嫌犯罪。此外,经公安机关侦查,赵黎平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赵黎平身为长期从事内蒙古公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共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赵黎平开除中共党籍;收缴其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

赵黎平(1951年8月-),河北人,曾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15年3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赵黎平为也是中共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亲手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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