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

蒙古首座大型炼油厂建设进度突破60%,拟2028年二季度投产

 


蒙古国首座大型炼油厂的建设进度在停滞两年后突破60%。该项目位于东戈壁省,此前工程完成度长期维持在20%左右。施工现场现有4500名专业人员实行三班倒连续作业,设备安装已全面铺开。用于储存原料和成品油的储罐区总容量为27.64万立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管网建设是基础设施的关键部分。规划中的289公里地上及地下管线已铺设190公里;527公里输油管道工程已进入最后阶段,完工率超过90%。

这座年加工能力150万吨原油的工厂计划于2028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资金来自印度提供的17亿美元信贷协议。达到设计产能后,该企业将年产82.4万吨柴油和39.6万吨АИ-95汽油,可满足蒙古全国约55%的燃料需求。

目前蒙古的燃料供应几乎完全依赖进口。由于国内消费量以年均14%的速度增长,新一届政府决定恢复炼油厂项目建设,并同步启动22个燃料储备储罐的施工,这是33年来首次开展此类建设。

蒙古道路与交通部数据显示,今年8月蒙古计划从俄罗斯、韩国和中国进口27.091万吨燃料。其中俄罗斯将供应近5.9万吨АИ-92和АИ-92 Евро汽油,中国供应6000吨АИ-92和АИ-95汽油,韩国供应2万吨АИ-92 Евро汽油。另据本周消息,俄罗斯将在本月底前向蒙古额外提供2.5万吨АИ-92汽油。上述消息由蒙古通讯社“蒙通社(Montsame)”发布。

俄罗斯国内正在闹“油荒”,却依然决定向蒙古国紧急调拨大量的燃料

 


俄罗斯自己的油都不够用,还援助蒙古国?普京其实有他的苦衷。

日前,蒙古国工业部长达木丁尼亚木宣布,对于蒙古国部分地区出现的燃油供应紧张,俄方同意加快并增加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的供应,具体包括25000吨的AI-92汽油,和5000吨的航空燃料。

蒙古国方面着重感谢俄方在困难时期的帮助,认为此举将帮助乌兰巴托稳定市场。蒙古国政府则呼吁民众不要恐慌性加油,强调正在协调油罐列车和口岸运输,紧急燃料到货后,供应压力将逐步缓解。

问题在于,现在真正缺油的似乎是俄罗斯自己。受乌克兰无人机持续袭击、炼油厂非计划停产和设备检修影响,俄罗斯汽油产量一度降至季节性平均需求的约65%,柴油产量也只能勉强覆盖国内消费。俄罗斯多个地区出现加油排队、限量供应和批发价格上涨,蒙古国相邻的阿尔泰共和国甚至要求车主凭车辆登记证购买燃料,部分地区每天只能加30升汽油。

为了填补缺口,俄罗斯不仅禁止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出口,还从白俄罗斯等国大量购买成品油。2026年前7个月,光是白俄罗斯对俄汽油供应量就同比增加约25倍,柴油供应增长近7倍,此外,俄罗斯还开始从印度、哈萨克斯坦和摩洛哥进口燃料。

一个世界主要产油国,竟然要从国外购买汽油,同时还给蒙古国“送油”,表面看像是打肿脸充胖子。

实际上,俄罗斯缺的不是原油,而是能够直接装进汽车油箱的成品油。原油从油田开采出来以后,还要经过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加氢处理和调和,才能变成不同标号的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

乌军打击的恰恰是炼油厂、储油库、泵站和铁路装卸设施。俄罗斯可以大量开采和出口原油,却没有足够稳定的炼化能力,把所有原油及时变成国内需要的成品油。

据报道,光是今年5月,受乌军打击影响,俄罗斯中部多家大型炼油厂停产或者降低负荷,受影响产能超过8300万吨,相当于全国炼油能力的约四分之一。这些炼厂贡献了俄罗斯30%以上的汽油和约四分之一的柴油。

俄罗斯为什么不先保自己,反而还要照顾蒙古国?最直接的原因是,这并不是无偿援助,而是必须履行的政府间供应协议。

蒙古国没有出海口,本国炼油能力有限,长期依赖进口成品油。2025年底,蒙古国约95%的石油产品来自俄罗斯,俄蒙协议规定,俄罗斯每年向蒙古国供应约180万至190万吨石油产品以及6万吨航空煤油,其中普通AI-92汽油还享受相对稳定的合同价格。

因此,俄罗斯即使禁止普通商业出口,普京也必须为蒙古国等签署政府间协议的国家保留例外。今年4月和7月俄罗斯实施的汽油、柴油出口限制,都没有切断对蒙古国的供应。换句话说,这批燃料不是普京临时从俄罗斯车主的油箱里抽出来“送人”,而是早已纳入年度生产和铁路运输计划的合同货物。

第二个原因,是俄罗斯国内的燃料短缺存在明显地域差异。受袭最严重的炼油厂主要集中在俄罗斯欧洲部分和中部工业区,而蒙古国的传统供应源之一是东西伯利亚的安加尔斯克炼油厂,燃料经西伯利亚铁路和蒙古纵贯铁路南下。把已经装车、报关并列入跨境合同的油罐列车临时调往俄罗斯西部,不仅要改变铁路调度,还未必能迅速补上当地缺口。

更重要的还是地缘政治。蒙古国夹在俄罗斯和中国之间,资源丰富,却对外部运输和能源供应高度敏感。长期以来,俄罗斯凭借石油产品、电力和铁路合作,在蒙古国保持着重要影响力。如果莫斯科在蒙古国最需要燃料的时候突然违约,乌兰巴托必然加速从中国、哈萨克斯坦和韩国寻找替代来源。

事实上,蒙古国已经开始这么做。蒙古国政府正在研究进口哈萨克斯坦原油,并与中国、韩国接洽新的成品油采购渠道,同时建设大型国家储油设施。7月公布的计划显示,新储备设施容量约29.1万立方米。对俄罗斯来说,一旦蒙古国建立起稳定的替代供应链,以后想把市场份额抢回来就很难了。

这不仅关系到一年一两百万吨燃料生意,还涉及俄罗斯—蒙古国—中国经济走廊、蒙古纵贯铁路扩能,以及未来可能经过蒙古国的天然气管道。莫斯科如果连最基本的燃料合同都无法履行,其他大型跨境项目的可靠性也会遭到质疑。

所以,普京确实有他的苦衷。俄罗斯国内车主排队加油,政府当然要优先稳定本国市场,但蒙古国的供应又不能轻易切断,因为那是关乎俄政府信用、长期市场和地区影响力的一部分。俄罗斯只能一边禁止普通商业出口、增加燃料进口,一边从仍能正常生产的炼厂中挤出一部分产量,确保政府间协议不断供。

从数量上看,蒙古国市场相对于俄罗斯全国消费仍然有限,紧急增加一些油罐列车,并不足以决定俄罗斯“油荒”的走向。但如果乌军继续打击大型炼厂,俄罗斯成品油产量长期只有正常需求的六七成,那么今天可以照顾蒙古国,明天就未必还能同时照顾中亚其他国家。

这场看似矛盾的“国内缺油、对外供油”,已经暴露了俄罗斯能源体系的软肋,俄罗斯不缺油田,却越来越缺安全运行的炼油厂和供应链。普京给蒙古国送去的除了对方急需的燃料,也是在竭力维护俄罗斯作为大国的信誉。只是这种信誉还能维持多久,最终还是要看俄方能否守住自己的炼油体系了。


俄罗斯对蒙古国供油的减少,导致蒙古发生“油荒”


蒙古国近期因成品油极度依赖俄罗斯、国内无炼油厂以及口岸转运能力不足,爆发了严重油荒

蒙古自8月4日起实施紧急措施,车辆按车牌单双号限行加油,单次加油限制在18升以内。

外交预警:美国驻蒙古大使馆发布公告,建议公民推迟或取消非必要行程。

社会风波:在能源短缺背景下,8月14日发生部分人员冲击中资丰森能源石油勘探营地的事件,引发中国外交严正交涉与蒙古高官的反思。

爆发油荒的原因极高对外依赖:蒙古95%以上的成品油依赖俄罗斯。俄罗斯近期收紧成品油出口以保障国内民生,导致对蒙出口量出现波动。

缺乏本土炼化能力:境内没有大型炼油厂,无法将原油转化为成品油。基础设施落后:燃油主要依靠效率较低的铁路罐车运输,口岸转运能力老化严重。

 没有证据表明俄罗斯对蒙古国切断了能源供应。

- 近日蒙古确实经历了新一轮“用油荒”。蒙古官方认为,短缺与蒙古境内的交通拥堵、石油产品仓库没有充分发挥其能力、部分公司囤积柴油人为制造短缺等因素有关。

蒙古国近日确实经历了一轮“用油荒”。8月11日,蒙古媒体ubn.news在报道中提到,“因燃料短缺,周末人们在加油站外排了3-4个小时的队。”

与短缺相关的讨论主要围绕92号汽油和柴油展开,这是在蒙古能源市场应用最为广泛的两种汽车燃料。东亚与东盟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蒙古的公路运输车辆使用的主要燃料中,92号汽油和柴油的市场份额占比最高,分别达到了31.86%和27.36%。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蒙古国第一次面临燃料短缺的情况。作为燃料进口国,蒙古在石油等能源资源上高度依赖俄罗斯。联合国环境项目与气候和清洁空气联盟举办的一场边会报告中提到,蒙古进口的石油类产品中,约97%来自俄罗斯;世界银行(WB)旗下信息平台WITS的最新数据显示,蒙古国从俄罗斯进口的燃料贸易额占到了其全年燃料进口量的80.39%。

从数据上看,俄罗斯确实有能力对蒙古国的燃料市场造成影响。

蒙古国正在经历一场严峻的燃油危机。自2026年8月4日起,蒙古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按车牌单双号限购燃油的紧急措施,每辆车每次加油的上限仅折合约14美元,大约只能加注十余升汽油。92号汽油价格持续攀升,各地加油站外排起了望不到头的长队。

一个坐拥3.33亿吨探明石油储量的国家,为什么会闹油荒?答案藏在一个致命的结构性缺陷里:蒙古国虽然地下有油,但地面上几乎没有炼油能力。国内超过95%的成品油完全依赖进口,其中绝大多数来自俄罗斯。

正常情况下,蒙古国内约60%的汽油和70%的柴油从俄罗斯采购。这种把能源命脉全部押注在单一供应渠道上的做法,平时看着稳妥,一旦上游出了问题,蒙古国立刻就会陷入被动。

2026年以来,受地缘冲突影响,俄罗斯境内多处炼油设施遭到破坏,全国炼油产能骤降,成品油出口大幅收紧。直接后果就是:俄罗斯自顾不暇,能向蒙古国出口的成品油大幅减少。蒙古国的油荒,由此而来。

8月6日,蒙古国总理乌其尔勒签署了一项力度极强的财政紧缩政令。该政令叫停了国内所有大型线下集会活动,全面暂停了各类官方境外出访行程,确有必要举办的会议一律转为线上形式。通过节流腾出的全部资金,将集中投入冬季防灾工作与能源保障领域。这项硬性规定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蒙古国政府目前正在推进本土炼油厂的建设计划,但这注定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技术和时间的长期工程。在炼油产能建成之前,蒙古国仍将不可避免地依赖外部能源供应。

伊朗局势再度紧张 美发布与蒙古空军联合训练内容

 在伊朗局势持续紧张之际,美国中央司令部发布一段视频,展示美军和蒙古空军联合训练的场景。

周六,美国中央司令部(CENTCOM)发布一段视频,展示美军和蒙古空军参加“区域合作2026”联合演习( Exercise Regional Cooperation 26)。视频中,蒙古空军少校恩赫图夫辛・纳姆吉尔道尔吉(Enkhtuvshin Namjildorj)正在参加M4步枪训练。

纳姆吉尔道尔吉在中央司令部发布的视频中表示:“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国际军官一起学习和合作。”

中央司令部表示,此次演习表明,“美国军队和我们的伙伴在共同训练和行动时会更加强大”。

蒙古国外交部长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蒙古渴望在航空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日本的合作

《日经亚洲新闻》报导,蒙古国外交部长巴特蒙赫‧巴特策策格(Batmunkh Battsetseg)上周在出席《日经新闻》主办的年度“亚洲的未来”论坛期间表示:该国目标是确保不过度依赖任何一个国家。

蒙古位于中国和俄罗斯之间,长期以来奉行所谓的“第三邻国”外交政策,并将日本定位为该政策下的合作伙伴之一。该国外长表示,这项政策“取得了成功”,并补充说蒙古一直在积极主动地推进与各伙伴国的关系。

近几年来,蒙古与日本的关系日益加深。去年,日本德仁天王与雅子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这是日本天王夫妇首次访问该国。

巴特策策格说:“我们设定了将蒙古打造为枢纽,并成为通往中亚的重要门户。”

蒙日两国之间的重点项目之一是在航空领域。位于首都乌兰巴托附近的成吉思汗国际机场就是利用日圆贷款建造的,巴特策策格将其描述为“象征两国友好关系的重大项目”。

成吉思汗机场于2021年投入运营,尽管其启用因COVID-19疫情而推迟。该专案日圆贷款总额为656亿日圆(以目前汇率计算约为4.1亿美元),三菱商务、成田国际机场、日本机场航厦公司(Japan Airport Terminal)和Jalux这四家日本公司参与了机场的营运。

据日本政府称,新机场取代了原有的旧国际机场。旧机场因地理和天气条件的限制,经常出现航班延误和取消的情况。巴特策策格表示:“我们最初预计年客流量为200万人次,但现在需要按500万人次的规模进行规划。”她借此强调了随着出行需求增长,扩建机场变得日益重要。

上周二,巴特策策格在东京会见了日本外相茂木敏充(Toshimitsu Motegi),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特别战略伙伴关系”。茂木敏充表达了日方在机场扩建工程上合作的意愿。

巴特策策格也指出,与日本在能源、农产品加工、教育及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同样至关重要。

今日的南蒙古・第四回 - 「民族团结法」从宣传走向实施 —— 内蒙古推进教育、人事、地域社会与文化的一体性重组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 2026年8月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1. 今日的要点

自第三回以来约一个月,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不再只是纸面上的法律。

在内蒙古自治区,该法已深入教育、人事、地域社会、文化、旅游、边境地区与互联网空间,进入按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组整个南蒙古社会的阶段。

重要的是,该法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蒙古语教育」。当前推进的是触及蒙古人的语言、历史、文化、地域社会、就业、边境认知,乃至孩子们记忆的整体社会重组政策。

这一个月确认的主要动向有以下四点:

第一,内蒙古自治区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出23项具体措施,明确将法律推广到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与网络空间。

第二,自治区开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所有政策的前置审查、干部考核、责任清单与纪律监督标准。国家民委8月11日资料明确,干部教育中相关科目比例提升至20%,并将「共同体意识」嵌入市民守则、居民公约、乡村规约、企业文化与行业规则。

第三,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598名儿童、学生与教师乘坐全国首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赴京,开展党史、国家史、首都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体验活动。这是通过体验式教育重新塑造孩子们历史认知与民族意识的政策。

第四,在人事与招聘方面,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将「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列为基本条件,并明确由公安部门与国家安全部门核查海外留学经历及「境外表现」。

也就是说,《民族团结法》已不再是纸面上的法律。

在南蒙古,它正通过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干部管理、地域社会、文化展示与青少年活动,真正进入人们的生活。


2. 背景:第三回后一个月,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三回分析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用于南蒙古当地管控,也可能演变为针对海外社会的跨境镇压工具。

此后约一个月,更清晰显现的是:法律已开始在当地转化为具体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自治区民委、司法厅联合出台学习、宣传、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方案,提出23项措施。方案不仅要求将法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活动、党校与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民委系统全员培训,还明确要向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与网络空间推广。

这一表述绝非单纯的普法活动。

而是通过法律,将包含行政、教育、社会生活、文化活动与互联网空间在内的整个南蒙古社会,按照国家民族政策进行重组的方针。

中国当局称之为「民族团结」。

但从南蒙古的立场看,这并非民族间自由共存,而是向国家所定义的单一认同的整合。


3. 二十三项措施:将法律渗透到整个社会的机制

23项措施中最重要的,不是「在哪里学习法律」,而是「要推广到哪里」。

当局表示,将把该法纳入各级党委、党支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与民委系统培训。同时通过宣讲团、法治乌兰牧骑、「石榴籽e起来」基层活动、作文、演讲、短视频、知识竞赛等方式,将法律推广到社会各层面。

这意味着法律的实施不再局限于法庭或行政文件,而是通过学校、村庄、社区、文化设施、企业与互联网,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尤其重要的是嘎查村与社区。

嘎查是蒙古人牧业生活、亲属关系与地域共同体的基础。将「民族团结法」的宣传与实施引入其中,意味着国家的民族理念将渗透到牧民的日常生活、地域活动、村规约与居民关系之中。

这部法律已不再只是「号召民族团结的法律」,而正成为管理地域社会本身的法律。


4. 政策审查:共同体意识成为上位标准

8月11日国家民委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正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变为政策决策与行政运行的上位标准。

资料指出,自治区制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建立对所有改革发展赋予「三个意义」的前置审查与评估制度,并构建将「共同体意识」相关考核体系、评价指标、责任清单与监督执纪一体化的平台。

这一点极为重要。

因为民族政策已不再是某一个行政领域,而成为所有政策必须通过的政治审查标准。

教育政策、草原政策、城市规划、旅游开发、公共文化设施、历史展示、企业活动乃至边境政策,今后都可能以「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标准进行评估。

实际上,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也明确,将加强对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查,并将其要求落实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与旅游景观展示等方面。

这对南蒙古具有深刻意义。

因为蒙古人的历史、草原、城市空间、纪念设施与旅游景观,都有可能不再从蒙古人自身的视角,而被按照国家的「共同体」叙事重新诠释。


5. 用数字看统治模式

8月11日资料用具体数字展示了内蒙古正在推进的政策规模。

资料显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被纳入各级党委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大中小一体化思政教育、学校办学、企业文化与居民公约,干部教育中相关科目比例提升至20%。

此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累计达116个,所谓「8+N进」优秀成果示范点达2810处,互嵌型社区超过1200个,青少年活动每年超过5000场,旅游「三交」品牌达127个。

这里的「互嵌」是当局的政策术语,意指各民族相互嵌入、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工作的社会结构。

表面上看是交流与共生。

但从南蒙古的立场看,这可能成为解体少数民族独特地域社会、语言环境与文化空间,将其纳入以多数派为中心的国家生活空间的政策。

「互嵌」如果是真正平等的共存,本无问题。

但在母语教育被削弱、历史诠释被国家管理、就业与干部评价与政治忠诚挂钩的环境中,它很容易成为推进同化的社会设计。


6. 边境宣教走廊:历史认知的管理

国家民委8月11日资料还披露,自治区在边境地区设置了63处「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长廊,并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层「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429处。每年「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超过10万场。

这表明,边境地区已不再只是行政与安全保障区域,而被重新设计为思想教育与国家认同形成的空间。

南蒙古是与蒙古国在历史、民族与文化上相连的地区。尤其是边境地带的蒙古人社会,拥有民族记忆、草原文化、游牧生活、亲属关系与跨界历史感知。

在此设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走廊,意味着将边境风景本身转变为国家历史教育装置。

这是试图将南蒙古的历史不再作为「蒙古人的历史」来讲述,而是作为「中华民族一部分」进行重构的尝试。边境正从民族记忆的场所,转变为国家宣传的场所。


7. 北京研学专列:重塑孩子们的记忆

教育领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598名儿童、学生与教师乘坐全国首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赴京。

据北京市丰台区官方媒体报道,该列车作为「京蒙同心・共铸华魂」研学行动的一部分运行,参加者将参观北京民族文化宫、蒙藏学校、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安门广场、故宫、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地。

重要的是,这绝非单纯的修学旅行。

列车本身被定位为「移动教室」,抵达北京后将结合国家史、党史、首都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也就是说,蒙古人的孩子们并非从自己的母语、草原与祖先历史出发去学习,而是被引导通过北京、党史、国家史、抗日战争、天安门与故宫等国家象征,重新认识自身的位置。

这不仅仅是更换教材,而是重新设计孩子们记忆、情感、体验与自豪感指向的教育。对南蒙古而言,这是极为重大的问题。

民族的未来取决于孩子们的教育。孩子用什么语言学习、学习何种历史、将哪些地方作为自豪记忆去体验,直接关系到该民族的未来。


8. 招聘审查:海外经历也被纳入监控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是对就业与人事制度的渗透。

赤峰市翁牛特旗2026年度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公告中,将「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明确列为应聘者基本条件。

资格审查中,用人单位在进行心理健康与职业适应性评估的同时,将委托公安部门与国家安全部门核查海外留学经历及「境外表现」。面试也明确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进行。

这对南蒙古年轻人具有重大意义。

因为在海外留学的人,与谁交往、参加过何种集会、就南蒙古、西藏、维吾尔、香港、人权与民主发表过什么言论,都可能影响未来的就业与公职生涯。

当然,目前尚未确认有具体南蒙古学生因此被拒录的案例。

但从制度结构来看,这将对海外的自由言论与交流产生强烈的寒蝉效应。

这既是国内的人事管理,也是对海外南蒙古人的间接管控。


9. 文化管理:保留外形,剥夺主体性

中国当局并非全面禁止蒙古文化。

那达慕、乌兰牧骑、民族服饰、蒙古歌舞、草原旅游与民族手工艺等,反而被积极展示并用于旅游与宣传。

但问题正在于此。

文化的外形被保留。

但其意义由国家管理。

乌兰牧骑本是扎根于草原的蒙古人艺术活动,与牧民社会紧密相连的文化表达。但如今它被定位为「红色文艺轻骑兵」,成为在基层与边境地区进行宣传演出的工具。8月11日资料也介绍,乌兰牧骑已在基层与边境地区累计演出超过1.4万场。

那达慕同样如此。

赛马、摔跤、射箭、歌舞与民族服饰或许会保留,但若被用作装饰「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的舞台,蒙古文化的主体性就会丧失。

这不是文化保存。

而是文化的政治性再编辑。


10. 分析:这一个月显现的法律本质

综合这一个月的动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本质更加清晰。

它不是保护民族权利的法律。

而是将民族独特性纳入国家统一认同的法律。

它不只是教育政策。

而是整个社会的重组政策。

它不只是宣传。

而是通过人事、评价、规则、地域治理、文化展示、边境政策与青少年教育实施的统治系统。

南蒙古正在发生的事情可归纳如下:

蒙古语教育被国家通用语教育所取代。

蒙古历史被重新诠释为中华民族史的一部分。

蒙古文化被用作国家宣传的展品。

蒙古人的地域社会被纳入互嵌型社区与嘎查管理。

蒙古年轻人通过就业与留学经历接受政治审查。

蒙古孩子们通过北京研学与党史教育被导向国家记忆。

这就是《民族团结法》在当地的真实面貌。


11. 对南蒙古的影响

第一,对蒙古语与民族教育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

2020年以来蒙古语教育已大幅倒退。本次法律与实施措施有可能将这一趋势从临时行政措施,固定为法律制度与政策体系。

第二,蒙古人社会的自主性被削弱。

当「共同体意识」进入嘎查、社区、企业、学校与文化设施后,地域社会依据自身传统与需要开展活动的空间将缩小。

第三,对年轻人与知识人的压力加剧。

就业条件、面试语言、海外经历审查与政治考察相结合,将迫使南蒙古年轻人在学术、言论、交流与海外活动中更加谨慎。

第四,仅保留文化外形,民族主体性丧失。

即使蒙古文化被用于旅游与舞台,若蒙古人自身无法自由阐释其意义,那就不是真正的文化传承。

第五,边境地区的历史认知成为国家管理对象。

南蒙古与蒙古国的历史与文化联系,对中国当局始终敏感。在边境地区设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走廊,应视为将这一联系吸收进国家历史叙事的尝试。


12. 向国际社会提出的议题

国际社会不应仅将南蒙古问题视为「教育政策」。

当前发生的是同时重组蒙古人语言、历史、文化、地域社会、就业、边境认知与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因此,向国际社会提出的议题也需要相应拓宽:

恢复蒙古语教育。

核查国家统编教材对民族史的歪曲。

监督招聘与就业中的政治审查。

停止对海外留学者的公安与国家安全审查。

核查针对青少年的强制性爱国主义与党史教育。

警惕乌兰牧骑、那达慕与文化旅游的政治利用。

对边境地区历史宣传设施进行独立调查。

评估针对南蒙古人离散社群的跨境镇压风险。

南蒙古问题不只是文化问题。

它是关于「谁有权定义民族存在本身」的问题。


13. 结语:这不是团结,而是重组

中国当局称之为「民族团结」。

然而,真正的团结本应是平等的人们相互承认彼此的尊严。

如果削弱一方的语言,

改写一方的历史,

将一方的文化变为展品,

重塑一方孩子们的记忆,

甚至审查一方年轻人的海外经历,

那就不是团结。

那是重组。

那是管理。

那是同化。

真正的团结不会从同化中诞生。

真正的平等不会从沉默中诞生。

真正的稳定不会从剥夺民族尊严中诞生。

南蒙古人民所要求的,不是特殊权利。

而是用蒙古语学习的权利。

讲述蒙古历史的权利。

在草原上生活的权利。

用自己的语言传承自身文化的权利。

以及无畏惧地谈论未来的权利。

如果《民族团结法》真正以团结为目的,那么首先应守护的,不是国家的统一叙事,而是生活在那里的每一个民族成员的尊严。


参考来源: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23项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2026年6月12日。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聚焦主线发力持续深化创建」2026年8月11日。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公告,2026年7月20日。

・北京市丰台区官方媒体「全国首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专列驶进丰台」2026年8月12日。

今日的南蒙古・第三回 - 从当地管控到跨境镇压 —— 中国「民族团结法」同时束缚南蒙古与海外社会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 2026年7月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本次将整理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如何开始渗透南蒙古当地社会,以及它在海外社会引发了怎样的警戒。

1. 今日的要点

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不再是单纯的国内法。

这部法律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名重组南蒙古的教育、文化、牧区、行政、数字空间与治安管理的同时,也开始显现出可威慑海外活动家、研究者、媒体与支持者的跨境管控法特征。

在当地,蒙古语教育弱化、文化机构思想管理、对牧民社会的政策宣传、以及利用数字技术的渗透正在推进。在海外,台湾、爱沙尼亚、欧洲、人权团体与国际媒体将这部法律视为「同化政策的法制化」,并可能成为「跨境镇压的新法律工具」而保持高度警惕。

重要的是,这两者并非互不相关的问题。中国当局在国内强制沉默,在海外则试图使人们因恐惧而自我审查。南蒙古的当地管控与对海外社会的威慑,被同一部法律、同一套思想、同一国家统治战略所连接。

2. 当地正在发生什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内蒙古自治区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的政策,已从学校与行政机关,扩展到文化设施、牧区、医疗、通信、数字宣传、旅游与青少年交流等领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的动向。

本应研究、保护与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却通过「石榴籽e起来」这一数字宣传项目,将民族政策宣传与手机、云端课程、视频传播、牧业技术支持、医疗服务等相结合。

这意味着政治宣传已不再局限于讲习班或口号,而是深入到牧民的日常生活、行政服务、通信环境与医疗支持之中。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署了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教育、文化、旅游、青少年交流与历史叙事共享,将内蒙古的历史与文化纳入中国整体国家统合叙事的方针已经明确。

这里发生的并非单纯的地方交流,而是南蒙古的历史、草原文化与蒙古人的记忆,正被重新编辑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国家叙事之中。

3. 海外在担忧什么

与此同时,海外对这部法律不仅影响中国国内少数民族,也将波及境外人士的担忧正在扩散。

在台湾,有人指出该法可能对台湾人、宗教团体、内容创作者、企业、议员、研究者与记者构成风险。台湾政府相关人士将这部法律视为不仅是中国国内法,更是威慑海外批评者的「法律战」的一部分。

在爱沙尼亚,51名国会议员签署声明,要求废除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声明虽以西藏为主,但其中指出的问题——强制普通话教育、压制宗教与文化、对境外个人与团体的域外适用——同样完全适用于南蒙古。

国际媒体与人权团体也报道称,该法以「民族团结」之名推进同化,并可能成为向境外批评者与支持者施压的依据。

也就是说,海外社会所警惕的,不仅是中国试图将国内民族政策输出到境外,更准确地说,是中国试图将自身管辖权本身扩展到海外。

4. 中国当局的意图

中国当局的意图可归纳为三点。

第一,将南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等固有的民族认同,吸收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单一政治认同之中。

这并非自然的民族交流,而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定义「一体性」,使各民族的语言、历史、宗教与文化从属于此的政策。

第二,将整个社会转变为思想控制的空间。

学校里孩子们学习,文化设施中艺术被展示,牧区提供医疗与技术支持。然而,如果这一切都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绑定,那么教育、文化与福利都将不再是居民服务,而成为政治教育的装置。

第三,使海外的言论空间萎缩。

中国当局不仅针对国内活动人士,也为给海外南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香港人、台湾人及其支持者贴上「破坏民族团结者」「外部势力」「分裂势力」的标签预留了空间。

这部法律的本质,并非守护「民族团结」,而是以法律之名,管理那些不服从中国共产党所定义的国家统一的语言、记忆、信仰、历史与连结。

5. 对南蒙古的影响

对南蒙古的影响是深刻的。

第一,要求恢复蒙古语教育的声音可能被进一步压制。

2020年以来,南蒙古主要科目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今后,普通话教育与统编教材有可能不再只是教育政策,而被作为守护「民族团结」的法律义务加以强制。

第二,蒙古文化正从「活着的文化」转变为「被展示的文化」。

那达慕、歌舞、服饰、草原风光与牧业体验被用作旅游资源;另一方面,用蒙古语学习历史、传承民族记忆、主体性地守护文化的权利则被削弱。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的标本化。

第三,对牧民社会的管控以生活支持的形式推进。

医疗、通信、电子商务、智慧牧业与技术培训被与民族政策宣传一体化提供。居民在接受行政服务的同时,也被要求接受国家的民族政策。

这是渗透进生活之中的同化政策。

第四,对海外南蒙古人的压力可能加剧。

在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等地活动的南蒙古人与支持者,有可能被视为「破坏民族团结的外部势力」。即使无法直接触及本人,也可能通过中国国内的家人、亲属、熟人或关系人施加压力。

这正是跨境镇压最隐蔽也最残酷的形式:为了封住海外人士的口,把留在当地的家人当作人质般利用的结构。

6. 自由社会的反应

在自由社会,对这部法律的警惕正在扩大。

台湾开始将该法不仅作为中国国内少数民族政策,也作为可能影响台湾人与海外社会的法律来对待。特别是跨境镇压、长臂管辖、对信息传播者的压力,以及对企业与公民的风险受到关注。

爱沙尼亚51名国会议员要求废除该法。虽然这只是欧洲一国议员的联名声明,但意义重大。因为它将该法的危险性,从「中国国内的民族政策」提升为「也会影响居住在欧洲的人们自由的问题」来认识。

欧洲议会、联合国专家、人权团体与国际媒体也持续指出,中国的民族政策侵害语言、文化、宗教、教育与表达自由,并推进强制同化的危险。

在这一潮流中,南蒙古问题并不孤立。与西藏、维吾尔、香港、台湾一样,南蒙古也是正被中国共产党的「统一国家叙事」剥夺固有语言与文化的地区。

7. 南蒙古运动可运用的要点

结合当地信息与海外反应,南蒙古运动向国际社会诉求的论点已十分清晰。

第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同化政策的法制化。

这部法律并非以民族平等或文化保护为目的,而是削弱蒙古人用蒙古语学习、主体性守护蒙古文化、自主讲述蒙古历史权利的法律。

第二,当地管控与跨境镇压是一体的。

国内强制沉默,海外则使人们因恐惧而自我审查。南蒙古在学校、文化、牧区推进的管控,与对海外活动家的威慑,是同一政策的内外两面。

第三,需要将南蒙古问题定位为国际社会自由的问题。

这不是中国国内的地方问题,而是关系到在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生活的南蒙古人与支持者的表达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与人权倡导活动自由的问题。

第四,需要加强与台湾、西藏、维吾尔、香港的联动。

各自的问题虽有不同,但存在共同结构:中国共产党不是承认民族或地区的固有性,而是将其视为「国家统一」的威胁,并运用法律、教育、宣传、治安与外交加以压制。

第五,需要向日本国会、政府与媒体发出具体警告。

该法可能影响在日本的南蒙古人。日本国内的集会、发言、研究、报道以及与议员的交流,都有可能被中方视为「破坏民族团结」。这也是对日本社会自由的干涉。

8. 评论:这不是「团结」,而是沉默的制度化

中国政府使用「民族团结」一词。

然而,真正的团结是各民族在平等立场上,使自身的语言、文化、历史、信仰与生活方式得到尊重。

蒙古人被剥夺用蒙古语学习的权利。

蒙古文化被当作旅游商品展示。

牧民的生活支持中被嵌入政治宣传。

在海外发声的人被贴上「外部势力」标签。

如果这仍然被称为「民族团结」,那么这个词已失去原本的意义。

这部法律所制造的,不是团结,而是使人无法讲述国家所定义的单一叙事之外内容的沉默制度。

对南蒙古而言,这不只是教育政策问题,而是作为民族生存权利的问题。是守护语言的权利、讲述历史的权利、在草原上生活的权利、在海外自由发声的权利的问题。

对自由社会而言,这也不是遥远地区的问题。如果中国以「民族团结」之名试图管控境外言论,那就是对日本、欧洲、美国、台湾、蒙古国自由社会空间的干涉。

南蒙古推进的当地管控,与向海外扩展的跨境镇压,绝不能分开看待。它们是同一政策的两张面孔。

9. 结语

南蒙古的问题,已不再只是当地的问题。

在当地,教育、文化、牧区、行政与数字空间正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名被重组。在海外,活动家、研究者、媒体与支持者有可能被当作「破坏民族团结者」而受到威慑。

因此,自由社会必须仔细监视这部法律。

这不仅是为了南蒙古人,也是为了语言与文化的自由、思想与表达的自由,以及守护人权的国际秩序本身。

真正的团结不会从沉默中诞生。

真正的平等不会从同化中诞生。

真正的和平不会从恐惧中诞生。

南蒙古呼拉尔泰将继续记录、分析当地发生的事情,并向自由社会持续发声。


参考来源:

・内蒙古日报「党建引领聚同心 数字赋能石榴红」2026年7月12日

・内蒙古新闻网「蒙鄂签订共同深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战略合作协议」2026年7月11日

・新华社「国台办:坚决惩治‘台独’势力分裂民族的行为」2026年7月8日

・Taipei Times, “China’s ethnic unity law has long claws: official,” 2026年7月2日

・Taipei Times, “Cabinet plans coordinated response to China’s ‘ethnic unity’ law,” 2026年7月2日

・Central Tibetan Administration, “Statement by Tibet Support Group in Estonian Parliament and the Members of Riigikogu on China’s Law on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2026年7月

・Reuters, “China says it has a right to target people overseas with new ethnic unity law,” 2026年6月

・欧洲议会「New Chinese law on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and the repression of ethnic identities」2026年4月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对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关切表态,2026年4月/6月相关资料

今日的南蒙古・第2回 - 学校、嘎查、大学、文化机构全面扩展的「民族团结法」——南蒙古开始的法治化同化政策——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2026年7月9日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现状、中国当局政策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

2026年7月1日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正迅速推进将该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渗透到整个社会的行动。

这短短一周多时间里确认的动向,绝非单纯的法律宣传。它已扩展到学校、嘎查、企业、大学、文化机构、医疗机构、供销合作社、科学普及活动、警务网格、社区治理,甚至延伸至对台湾问题及海外社会的压力。

也就是说,中国当局已开始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组整个南蒙古社会的法律、思想与行政装置来运转。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将该法定位为「把党的民族工作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这一点非常重要。这部法律并非普通的民族关系调整法,而是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固定为国家法律的工具。

此前,中国当局的少数民族政策多以「政策」「方针」「教育改革」「宣传活动」的形式推进。但这一次,它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并开始落实到教育、研究、文化、行政、公共服务、农牧村经济、治安管理的各个角落。这意味着同化政策已从临时性行政措施,进入作为国家制度长期固定的阶段。

在内蒙古,针对基层干部、中小学教师、嘎查、学校、企业、工作人员的宣讲活动已全面展开。锡林郭勒盟采取主会场与旗县市分会场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讲。中方将其解释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即强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然而,这里所说的「依法管理」,并不是保障民族权利,而是将少数民族社会置于国家统一管理之下。民族问题被重新定义为「国家统一」「思想统一」「社会稳定」的问题,而非语言权、文化权、教育权的问题。

本来,法治是保护公民与民族权利免受国家权力侵害的原则。但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法律不是权利保障的工具,而是将党的方针贯彻到社会中的统治手段。本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是其典型。

尤其严重的是对教育的渗透。

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院校正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研究课题和教育实践主题加以制度化。国家民委与教育部也在推进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学交流展示活动,并将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示范教学基地。

这表明,南蒙古的教育机构正面临被从守护蒙古语与蒙古文化的场所,转变为研究、教育与传播同化教育的据点的危险。

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主要科目被替换为中国语教材。本次法律及实施措施有可能进一步强化这一趋势。如果教师被定位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递者,学校就不再只是教育场所,而成为向孩子们注入国家民族政策的场所。

母语教育的倒退,就是民族未来的倒退。

对文化机构的渗透同样不容忽视。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馆、区乌兰牧骑、区美术馆的公开招聘公告中,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应聘条件。

乌兰牧骑本是继承与表达以蒙古人为代表的民族文化的重要文化机构。然而,招聘条件中加入思想忠诚要求,意味着民族文化的传承者也被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框架之内。

中国当局并非要完全消灭少数民族文化,而是试图以符合国家需要的方式加以保存、展示与管理。作为歌曲、舞蹈、服饰、旅游资源的民族文化或许被允许,但主张民族历史记忆、政治尊严、语言权利以及在草原上生存权利的文化表达则难以被容忍。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管理。

此外,同化政策已深入人事制度。包头师范学院、兴安盟人民医院等公开招聘条件中明确写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乌兰察布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也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目的。

这表明,在南蒙古工作的人不仅要具备专业能力,还要接受政治忠诚与普通话适应能力的筛选。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的入口本身,正逐渐成为同化政策的制度性过滤器。

对草原社会的渗透也在推进。苏尼特右旗开展「石榴籽e起来・与模范同行」活动,将政策宣讲、牧业技术支持、蒙医义诊、骆驼产业支持、嘎查帮扶等一体化实施。供销合作社与科普活动中也嵌入了民族团结宣传。

这意味着,牧民支援、畜牧业技术、医疗福利、科学普及等,全部被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装置。草原与嘎查的生活基础本身,正与国家主导的同化政策相结合。

与治安及基层治理的衔接同样重大。满洲里市推进「石榴籽」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将社区划分为警务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由民警、网格员、联户长联动运行。这一机制被说明为基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这表明,「民族团结」已与治安维护、纠纷预防、边境治理相捆绑。日常邻里纠纷与地区社会摩擦也成为警察、社区、调解组织的管理对象,同时成为民族团结宣传的场所。

在南蒙古,不仅是教育与文化的同化,削弱地域社会自律性的基层治理强化也在推进。

而且,这部法律的影响并不局限于中国国内。

台湾政府警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可能成为针对台湾人或海外批评者的跨境镇压依据。对此,中国国台办将该法定位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与领土完整」的法律,并表示若「台独」势力实施「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这说明,该法不仅是针对南蒙古、西藏、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管控工具,也是面向台湾、香港、海外民主派与海外民族运动的法律战。

自由社会同样对此表示担忧。美国与欧盟指出,该法可能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与宗教权利,并影响中国境外的个人与团体。欧洲议会认为该法将对西藏、新疆、内蒙古产生严重影响,要求予以撤回。

美国国会已提出众议院决议案 H.Res.1400,其中明确提及蒙古人与内蒙古自治区。该决议案将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定位为强制同化、跨境镇压以及压制少数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与历史的工具。

从这一系列动向可以清晰看出:

这不是文化保护,而是文化管理。

这不是民族团结,而是民族同化的制度化。

这不是法治,而是借法律之名的思想控制。

这不仅仅是教育政策,而是重组整个社会的统治工程。

中国政府使用「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进步」等词语。然而,真正的团结必须以各民族同样拥有尊严与权利为前提。

蒙古人能够用蒙古语学习、传承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在草原上作为蒙古人生活——这才是平等,才是团结的基础。

没有平等权利的团结,不是团结。

削弱母语的团结,不是团结。

将民族历史吸收进国家叙事的团结,不是团结。

要求文化传承者思想忠诚的团结,不是团结。

南蒙古呼拉尔泰呼吁国际社会持续关注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在南蒙古的具体实施情况。

尤其需要注意:蒙古语教育、对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教育、对大学研究的政治干预、文化机构的招聘条件、医疗与公共服务人事、草原与牧民生活、警务网格与社区治理,以及针对海外南蒙古人的跨境镇压。

南蒙古当前发生的事情,不是某一地区的行政措施,而是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团结」之名,通过法律制度、教育、研究、文化、行政、经济与治安,重组少数民族社会的行动。

绝不能在「民族团结」的招牌下推进民族同化。

绝不能在「共同体意识」的名义下稀释蒙古人的历史与记忆。

绝不能在「法治」的名义下将民族权利变成管理对象。

南蒙古需要的不是徒有其名的团结。

需要的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真正共存。

需要的是蒙古人能够学习蒙古语、守护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作为蒙古人生活的权利。

现在,自由社会应当正视南蒙古正在推进的「法治化同化政策」。南蒙古的问题,是关于民族尊严、人权、自由、民主以及国际秩序的问题。


参考资料: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相关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该法学习、宣传、实施的相关报道

・内蒙古师范大学相关报道

・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教学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馆、区乌兰牧骑、区美术馆公开招聘公告

・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乌兰察布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苏尼特右旗「石榴籽e起来・与模范同行」相关活动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相关报道

・科尔沁区「科普+民族团结」相关活动报道

・满洲里市「石榴籽」基层治理相关报道

・台湾行政院、陆委会、国台办相关报道

・Reuters, “EU concerned by China’s new ethnic unity law which targets people overseas,” 2026年7月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ina: New ethnic unity law set to entrench assimilation of minority groups,” 2026年6月

・U.S. House Resolution H.Res.1400, 2026年6月30日提出

「民族团结」之名下推进的南蒙古同化政策 —— 解读中共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今日的南蒙古・第1回


「民族团结」之名下推进的南蒙古同化政策 —— 解读中共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南蒙古呼拉尔泰 时事评论・分析团队

2026年7月8日

系列介绍

「今日的南蒙古」是解读南蒙古当前发生的事件、中国当局的政策与管控措施,以及国际社会反应的时事评论与分析系列。从南蒙古呼拉尔泰的视角,持续思考围绕民族尊严、人权、语言、文化与自由的问题。

2026年7月1日,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被中国政府解释为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共同繁荣」的法律。然而,从其实际内容以及施行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的宣传、教育与制度化动向来看,这部法律并非为了保护少数民族权利,而是将蒙古人、藏人、维吾尔人等民族的认同,纳入中国共产党所定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框架内的法律装置。

团结的基础必须是平等。平等意味着各民族同样拥有尊严与权利。在南蒙古,这意味着蒙古人能够用蒙古语学习、传承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并在自己的土地上作为蒙古人生活。

然而,中国政府目前强制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及其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建立在这种平等基础上的团结。它不是尊重民族差异,而是试图将一切吸收进汉语(即普通话)和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叙事之中的政策。

中文有「挂羊头卖狗肉」一词,意思是招牌挂着羊肉,实际却卖狗肉,即名实完全不符。当前中国政府的「民族团结」政策,正符合这句话。招牌上写着「团结」「进步」「平等」,其内容却是普通话的全面推广、统编教材的强制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灌输,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历史的边缘化。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于7月1日施行,中国当局将其定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基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官方宣传也将其解释为把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方针固化为国家制度的措施。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速度。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司法厅等协同推进,出台了学习、宣传、实施该法的工作方案。据报道,其中包含23项具体措施,计划将法律宣传覆盖到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文旅设施乃至互联网空间。

这绝非单纯的法律普及,而是通过学校、行政、村落、企业、媒体和互联网,将整个南蒙古社会转变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空间的举措。

对南蒙古而言,最严重的是对教育与语言的影响。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学校的蒙古语教育大幅倒退,主要科目被替换为中国语教材。本次法律及其实施措施,有可能进一步强化这一趋势。如果中国当局以民族团结之名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那么蒙古语将被挤出教育中心,民族的历史认知也将从属于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叙事。

真正的团结,是不同民族相互承认对方的存在,并尊重彼此的语言、文化、信仰、历史与生活方式。然而,中国政府所说的「民族团结」,并不是各民族拥有平等权利,而是要求少数民族适应汉语、汉文化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观。

如果蒙古人不能用蒙古语学习,那就不是平等。

如果蒙古人不能自由讲述自己的历史,那就不是团结。

如果在草原上生活的牧民,以国家开发或环境政策之名被剥夺生存空间,那就不是进步。

如果海外的南蒙古人因中国法律而被迫沉默,那就不是法治,而是跨境镇压。

国际社会也对这部法律表示了担忧。美国与欧盟指出,中国新的民族团结法可能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与宗教权利,并特别对该法可能影响中国境外个人与团体表示关切。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的域外适用,美国也表示将保护人们免受外国政府的威胁与强制沉默。

国际特赦组织同样批评该法进一步将针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政策制度化。该组织警告,中国政府在使用「团结」「稳定」「进步」等词语的同时,实际上存在压制维吾尔人、藏人、蒙古人等语言、文化、宗教与认同的危险。

南蒙古问题已不再只是中国国内某一地区的问题。它关系到维护民族语言与文化的权利、讲述历史的自由、在故乡以自己本来面貌生活的权利,以及海外人士自由发声的权利,是国际性的人权问题。

中国政府大谈「民族团结」。然而,没有平等权利的团结,就不是团结。如果剥夺母语、改写历史、将文化变成展品、把民族的声音与「分裂」或「外部势力」挂钩加以压制,那不是团结,而是同化。

南蒙古呼拉尔泰呼吁国际社会持续关注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在南蒙古的具体实施情况。尤其需要注意蒙古语教育、民族文化、草原与牧民生活、宗教与信仰自由,以及针对海外南蒙古人的跨境镇压。

南蒙古需要的不是徒有其名的团结。

需要的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真正共存。

需要的是蒙古人能够学习蒙古语、守护蒙古文化、讲述蒙古历史、作为蒙古人生活的权利。

绝不能在「民族团结」的招牌下推进民族同化。

绝不能在「进步」的名义下抹去民族的记忆。

绝不能在「共同体」的名义下稀释蒙古人的存在本身。

现在,自由社会应当正视南蒙古正在发生的事情。南蒙古的问题,是关于民族尊严、人权、自由、民主以及国际秩序的问题。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该法学习、宣传、实施的相关报道

・Reuters, “EU concerned by China’s new ethnic unity law which targets people overseas,” 2026年7月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ina: New ethnic unity law set to entrench assimilation of minority groups,” 2026年6月

・美国、欧盟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政策及跨境镇压的相关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