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哈达子披露父亲向高院申诉要点 新娜获准开书店提两要求 -RFA
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的儿子威勒斯披露,他的父亲将向内蒙高院提交申诉,要点涉及被他被判刑15年的案件,他刑满后仍被囚禁至今,以及他的案件株连妻儿。哈达的妻子新娜表示,公安厅本周接纳了她开店的要求,他们的生活面临转机,她相信本台之前的五篇相关报道,触动了当局。
本台自3月19日至上周,先后发表五篇有关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刑满出狱三年多,继续受到当局羁押,妻子新娜及儿子威勒斯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尤其是新娜通过本台发出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公开信后,受到国保警告,又禁止其经营书店。
但时隔十天,新娜周五告诉记者,当局日前通知她可继续经营书店。
她说:“自从自由亚洲电台发了五条报道后,看来对内蒙古的当权者有点作用,昨天公安厅国保总队林科长给我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说宝主任(内蒙古政法委官员)让我转告两件事,一是让小威(威勒斯)抓紧找地方,并办理书店相关手续,二是关于我借给你们库房(存书)问题,宝主任答应帮助解决,我儿子当即给宝主任写了封信,大意是先解决赔偿问题,这样我们就有启动资金开店。”
新娜说,他周四上午给国保林科长回覆短信。
“第一,让再开店很高兴,但我启动资金,望你们好人做到底,借款给我们,否则此承诺便是画饼充饥,第二,威乐斯被诬陷毒品的经济赔偿款,也望及早审理诬陷我儿子的罪犯,还他清白,第三,我儿子接到短信后,当即写了一份书面的回应,昨天告诉您后,怎么至今没有来取,下午两点半,公安厅国保总队的林科长来取走我儿子的信。”
哈达的儿子威勒斯本周四在给内蒙古政法委官员宝主任的信中称,时至今日,有关当局也拿不出不许经营书店的相关依据,更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他特别提出两点要求。
他说:“我们现在提出的书面要求是第一,出示近四年来不让我经营书店的法律依据。这涉及到第二条,对非法查封书店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并对书店的损失予以赔偿。今天下午我跟国保林科长通信时,他们对此都不乐观,短信中的关于租借库房问题,宝主任答应解决,现在只停留在口头上,我们今天发信给他们,不知道有何反馈,现在全停留在口头上。”
新娜的书店因“非法经营”罪被查封后,她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而这一切都是十九年前,哈达因民族问题被内蒙古当局以“分裂国家和间谍罪”判刑十五年,2010年12月出狱后继续被羁押至今。
威勒斯披露,父亲下一步将提交的申诉材料,分三大部分,目前基本完成。
“第一就是关于他15年来的这个案件,他本身就有异议,要追究内蒙古国保总队,因为这个案子当时叫‘95101专案’,内蒙古公安厅国保总队立过集体一等功,说是建国以来第一起有根有据的阴谋颠覆政府和间谍罪,第二点,对于他被继续关押近四年,要提出上诉,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三点,是关于家属对我母亲和对我判决及关押,这是明显的株连,他新的申诉材料主要就这三点,他跟我提过。”
家人希望将哈达的申诉同时向国内及国际社会反映,但内蒙古当局认为,哈达只能向国内最高司法部门申诉。
威勒斯说:“我们作为家属有不同意见,我们希望在国内和国际同时申诉,所以在此前提下,我父亲那边有很多消息,他们对我们封锁,我估计申诉材料写出来了,但是没有给我们一份。”
本台周五多次致电哈达的手机,但显示关机。
威勒斯说,他的母亲准备近期前往包头筹措用于开店的启动资金。而本台将继续关注哈达及家人的情况。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林迪/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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