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蒙古警察总局对私有枪支弹药开展调查整治行动

据蒙古"今日报"11月3日报道,蒙古国警察总局为加强社会枪支弹药的管理,最近在首都乌兰巴托开展为期1个月的"2009--枪支弹药"调查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调查登记范围是公民手中的所有私有枪支弹药、包括猎枪、猎枪子弹及其它各类武器弹药。据悉此前在首都乌兰巴托持有警察机关颁发的私有枪支许可证的持枪者达8000多人。

多数持枪人在持枪许可证“持枪用途”栏内填写为猎枪、运动枪、收藏、企业警卫用枪等。蒙古国政府规定,在蒙古国境内购买枪支弹药,必须在国家特许授权并且由警察总局治安局监管的指定商店购买,目前蒙古国只有一家特许授权经营枪支商店----"Их ав"(大猎)商店,其他任何商店,企业、团体,个人不得从事枪支弹药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