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铁木尔(蒙古族,前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今天有机会参加这样的会议很受启发,我第一次参加此类会议,今天也有些话想说一下。上午,刘澎先生讲到了我国的宗教问题,宗教文化和宗教管理问题,
我是干什么说什么,我原来是做民族工作的,本人又是蒙古族,是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有更多的理解和感受,而且,做工作的年头比较长。我想说的是,宪法里有
非常明确的条款,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括十八大胡锦涛报告中,也讲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且,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列为我们国家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但这方面,我略有一点遗憾,即很多关注改革的朋友,对民族问题这方面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太够,
如果要在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往前推进我国各项事业,民族问题绝对不能忘记与忽视。
我国有1亿多少数民族人口,拿到外国就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在中国13亿人口里,只占8%。而且,国家2。1万公里陆地线,1.9万多公里都是在少
数民族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内蒙古自治政府就率先成立,以后从《共同纲领》开始,到1952年《民族区域自治纲要》、54宪法、82宪法、
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化》都在讲自治,把自治作为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民族问题上,特别是
在实行宪政时,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很大。
如果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保证,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权得到了保障,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发展。我
们确实看到,因为斯大林体制走到了尽头,苏联只能崩溃,改旗易帜,当然,不是变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就算了,而是分家了,苏联的分裂为什么?各个民族在一
起,一起走也是可以的,但为何一定要分开?原因是,民族问题没有解决好,斯大林对少数民族实施了很多暴行与暴政,这因时间关系不会讲得太多。
我们国家一定要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十二大时,胡耀邦做政治报告讲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重大问题。以
后,每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无不讲这个问题。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问题,某些人脑子里,少数民族地区一出点情况,就是分裂主义在作怪,绝大部分少
数民族的知识分子、干部是维护国家统一的,不是要搞分裂的,至于想搞分裂的可能有极个别。
如果政治体制改革往前走一步,人们的话语空间扩大,少数民族相应的话语空间,也会扩大,他们说什么,怎么表达他们的诉求?是否有一些比较极端一点的想法也会说出来。这种情况在今天来讲,有所准备,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且,通过讨论、交流可以达成共识。
特别是这几年,我个人感觉确实要善待少数民族,特别是善待藏族和维吾尔族。我国西南部是西藏,西北部是新疆,国家西部边境安全,民族关系的和谐,国家西部大开发将来的发展战略都和这个有关,所以,我希望,下一步进一步搞好改革开放,搞宪政、搞民主、讲人权,别忘了这个。
在这个会上,从我干的工作里体会说几句,我觉得还是应该的,特别是,我希望,学者们呼吁。这里不得不提到有一些学者(少数),本身不是研究民族问题
的,可脑子里就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他们认为,现在要搞第二个民族政策,实际是想同化民族。今天上午,谢小庆讲到了语言问题,我想讲一个小小的例子,改
革开放后很多人到美国、欧洲、日本以及其它国家留学,留学以后工作定居,在那儿成家立业,有了下一代,有些下一代不会说代表中国的汉语,他们的爷爷奶奶感
到很痛心。如果国内的少数民族下一代,自己的民族语言不能学好的话,他们的爷爷奶奶是不是也会有同样感觉?所以,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问题,在下一步改革开
放中是很大的一部分。
把改革开放往前推进,少数民族也要跟上去,少数民族地区不稳定,整个国家就不稳定。比如3•14事件后,中国在国际上陷于非常麻烦的境地,如果不是
汶川地震,西方国家还要继续攻击一阵子,我们都看到了。有些问题怎么解决?我觉得,要学习胡耀邦,1986年新华社内部材料讲到新疆提出反对三个主义,这
个东西胡耀邦同志看见以后写了一个批示:有什么问题就实事求是的、恰如其分的解决什么问题,不要轻易提反对主义,历史经验证明反对主义往往搞错。上午,何
方老先生谈了两个问题,何方老先生不是研究民族问题,而是研究国际问题,可他成为党史专家,写党史笔记。在纪念胡耀邦的一本书里,他写了一篇关于民族区域
自治的文章,我看这篇文章后,对他非常钦佩,一个老人不是原来干的工作,对中国的民族问题有那么好的理解,这是我今天开会的另一个很大收获获。谢谢!
维吾尔在线:http://www.uighurbiz.net/archives/12030
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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