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众发布的命令称为“扎撒”。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将原有的训令写成法规,史称《大扎撒》或《扎撒大全》,汉语译为《令》。《大扎撒》是蒙古部落时期的成文法典,太宗窝阔台曾重颁。
《大扎撒》中有这样的规定,“蒙古人在狩猎结束后,要对伤残、幼小和雌性猎物进行放生;保护水源,不得在河流中洗手;保护草原,草绿后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失火致使草原被烧的,对全家处死刑”。对伤残、幼小猎物放生,可能是从“仁爱”的角度所为,但对雌性猎物放生,大概是出于雌性可以进行繁育的目的。不得在河流中洗手和不得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规定,就是当时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条。这些法律规定形成的习俗至今仍然保留在蒙古族民俗生活中,并不断传承和延续。
自古居住在赤峰敖汉地区的土著蒙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个习俗——砍柴留半堆,他们上山砍柴时,从不“砍净挖绝”。比方说,敖汉蒙古人对一堆“雪里洼”柴,决不砍净,必留半堆,他们的理由是一堆柴砍半堆利用,另一半留着继续生长,永续再用。这就是敖汉蒙古人的简单朴素的原始生态环保意识。
笔者自幼生长在敖汉,对居住在敖汉的蒙古人生活习俗多有了解,这样的砍柴习俗,至今在敖汉地区的敖润苏莫、木头营子的蒙古人中仍然保留着。
砍柴留半堆,看似事小,其实则不然。自古以来,普通百姓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柴为首,可见“柴”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俗语说: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其实无柴之炊同样难为。在没有电、没有煤气的时代,没有柴是无论如何没有办法将生米做成熟饭的。柴是当时生活的必需品。不能砍净用绝,在利用时加以保护,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途。
砍柴留半堆,其实意义重大,砍一半,留一半,既解决了烧柴,又保护了生态。自古以来敖汉地区十年九旱,生态及其脆弱。不留根苗的大面积砍伐柴草,极易造成生态危机,这可能是敖汉蒙古人多年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总结。
砍柴留半堆,是对生态环境的敬畏。当下全球变暖,与人类活动,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无关系。怎样利用身边的生态环境,在利用的同时加以保护,永续利用,敖汉蒙古人砍柴留半堆的习俗给我们当今社会的公民留下了深刻的启示。现如今,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在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时,应该想到什么?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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