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犯法了! 控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鄙视蒙古语言文字 (见图)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口口声声的说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和风俗,实际上根本没做到,就这个政府网站上没有蒙古文网页,更让人震惊的是把蒙古文写反了,怎么读,只能拿着镜子才能读,这就是所谓政府说的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吗?

再说了,这个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是犯法了,你们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六节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和第一章第十条,还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列》,然后再看看这个网址,http://www.nmg.gov.cn/main/nmg/这个是不是犯法了?

再看看这些重要网站: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impta.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m12333.cn/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网  http://www.nmgwh.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  http://www.nmgat.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  http://www.nmgov.edu.cn/

这些网站都没有蒙古文网页,蒙古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范围缩小到已经不能再缩小了!其根本原因是不是就因为这些网站根本就不重视或不视蒙古文为内蒙古的主要民族语言文字?从而根本就没想过制作蒙古文网页呢?这是不是客观上限制了在内蒙古范围内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权利行为?中共内蒙古政府不重视蒙古语言文字是犯罪,蒙古人应该改控告中共内蒙古所谓自治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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