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目前有200多个来自世界各国的民族。在全国3000多万人口中,除法裔和英裔居民外的其他族裔的人口约占47%。加拿大华裔的人口已达100万,华语已成为英语和法语之后的加拿大第三大语言。
加拿大的民族问题:主要就是土著人问题,此外还有魁北克问题与亚裔民族问题。土著人问题主要有二点:第一是土地和资源问题,第二是语言和文化问题。
印第安人与白人在土地和资源上的冲突一直持续现在。在安大略省北部有一条瓦必古温河,印第安人以捕鱼为生,但白人公司在这里开设浆厂和造纸厂,水银污染河流,威胁到印第安人的生存。在魁北克省的北部,克里族人花了800万加元控告14家公司的水银污染他们的土地。其中有一家公司是在安大略北部,它的水银污染是最严重的。这家公司不但没有关闭,相反,它另申请扩大77平方公里的森林开采权。这项申请遭到印第安人的强烈反对,但却得到当地领导人和商业界的支持。
语言和文化是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要素,是一个民族情感维系之所在。语言是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内涵,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因为语言连带着一个整体性文化——心理基座,倘若这个基座被彻底抽去,这个民族的文化悲剧就会不可避免地到来了。所以民族语言是与民族自尊心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的,法国作家都德在其脍炙人口的《最后一课》中,就将这个道理揭示的淋漓尽致。没有文化,也就没有民族。二战以后,维护本民族文化成为世界上所有土著民族的共同使命。土著民族在加拿大生活、繁衍已有几万年。这使得加拿大政府推行民族同化政策不太可能。事实上,在英属殖民地时期以及1867年联邦建立后的多年里,加拿大政府一直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和民族同化政策。但是,当局越推行同化政策,土著人就越反抗。
印第安人是加拿大的“第一民族”,但其社会政治地位远不如英裔、法裔加拿大人。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观。例如,1976年,村落社政府管理的学校只有53所,现在已增至300多所。另据1978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印第安人儿童入学人数实际上已达到全国水平。印第安人青少年进入中学的比例,自1965年以来增加了一倍,并在1972-1973年达到了高峰。最近15年来,印第安大学生人数也有很大增长,其入学比例达到全国比例的50%。
贝尼马教授(加拿大北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BC)历史系教授)认为,近代以来加拿大的民族政策又可以分为五个时期:(1)保护和磋商(1815-1880)。(2)种族歧视和同化(1880-1945)。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期间,加拿大对土著民族实现强制同化政策,历史证明这一政策失败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了转机,土著青年被征募参战,其在政治上的活跃和英勇善战引人注目。(3)公民身份、平等、同化(1945-1970)。二战后,种族歧视变得声名狼藉,”文化”替代了”种族”。1969年加拿大批准了《加拿大权利法案》(Canadian Bill of Rights),反对以民族、种族、肤色、宗教或性别为理由进行歧视,该法成为第一部禁止歧视的联邦法律,也标志着同化政策在加拿大的结束。(4)公民身份附加和苏醒(1970-1980)。土著人拒绝同化,要求”公民身份附加”(Citizenship Plus),即要求政府不仅承认土著人具有平等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同时具有”第一民族”身份。(5)平行主义和土著人自治(1980年代至今)。
1981年,印第安人作为”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出现。随着多元文化政策的推行,英裔加拿大人与法裔加拿大人被称为”建国民族”(founding ethnic groups)。1982年,《加拿大宪法》修正案承认土著民族在土地和历史上条约方面的权利,土著居民在法庭上赢得了许多胜利,如土地要求、渔猎权利等。
贝尼马教授最后指出,土著人在加拿大社会中仍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临着许多挑战,诸如贫穷、封闭、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缺乏必要的教育和就业技能。此外,由于受到来自主流社会的歧视,从而使他们丧失了许多参与较大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总之,印第安人作为少数民族在加拿大仍然处于边缘地位。
2007年7月13日,“21世纪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未来”座谈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举行。来自加拿大政策研究所(Policy Research Initiative)的骆菁(Jean L. Kunz)博士为与会者作了主题演讲报告。她说,就理论和目的而言,加拿大在民族文化多样性方面的政策和立法的主要目的是:构建包容的公民身份、减少边缘群体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障碍、增强加拿大经济面对全球化的适应能力。然而,理论和现实存在一定差异。尽管加拿大采取了许多保障公平和减少歧视的措施,但调查表明有色民族与非有色民族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较大,甚至在加拿大出生(即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的有色人种也能感到歧视和排外。多元文化主义可能是二十世纪的梦想,那么它会成为二十一世纪的难题吗?尽管加拿大与其他国家相比有更高的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移民,但不少人认为加拿大应该实行同化政策,放弃“马赛克”式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多元文化主义指加拿大人关于平等、宽容和相互尊重的价值观。自1971年以来,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经历了这样的演进过程:即由最初的颂扬差异,到制度上的迁就融和、再到最近的包容和完全参与四个阶段。(1)20世纪70年代,可称为“民族性的多元文化主义”,其焦点是“颂扬差异”,参考点是“文化”,训令是“民族性”,问题来源是“偏见”,解决途径是“文化的敏感性”。(2)80年代,称为“公平性的多元文化主义”,焦点在“管理多样性”,参考点是“结构”,训令是“种族关系”,问题来源是“系统歧视”,解决途径是“就业公平”。(3)到了90年代,则被称为“公民性的多元文化主义”,其焦点在“建设性的结合”,参考点是“社会构建”,训令是“公民身份”,问题来源是“排外”,解决途径是“包容”。(4)到了二十一世纪,则变为“融和性的多元文化主义,其焦点在“包容的公民身份”,参考点是“权利和责任业务”,训令是“认同”,问题来源是“全球化和公共安全”,解决途径“尚在探索中”。
仁政善治,是当代多民族国家的少数民族政策的基本趋势。比如加拿大对土著人的政策,由先前的多元文化主义主张转变为允许土著人建立高度自治政府,可以说明这种发展趋势。然而,也有少数人认为:“加拿大魁省的法裔闹独立,就是多元文化政策在作怪!理由是加拿大联邦政府鼓励他们保持特色嘛!既然让人家保持传统特色,人家等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壮大了,当然要独立。”
当然这一观点是经不起反驳的,难道剥夺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权利?难道让少数民族弱化?就可以保持国家的大一统与稳定?难道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就是让一部份民族的权利凌驾于另一部份民族的权利之上?就拿华人移民来说,尽管他们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尽管他们是少数,但他们的包括文化与生活习惯的各项权利,是神圣不可剥夺的。
摘自:民间藏事 http://tibet.woeser.com/?p=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