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混血与汉授--谁之过?

在一些蒙古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对混血蒙古人和汉授蒙古人的批评和不满。让人形成一种错觉疑问,蒙古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狭隘了呢?一个一向以宽容大度而著称的民族,为什么开始变得保守,变得“种族主义”了呢? 究其原因,我们只要考察一下他们批评的理由,就可以悟出,其中暗含的是文化危机担忧,而不是种族主义偏见。他们往往不会去排斥一个满口流利蒙语的混血儿。反过来,只要你不会说蒙语,哪怕血统再纯正,也会遭到某些人的抱怨和批评。

他们排斥混血儿的主张,也体现在反对蒙汉通婚上。但是,如果你问他反对蒙汉通婚的理由,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会说,通婚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汉化。那么,假如有个统计数据显示,蒙汉通婚的人几乎都把孩子送到了蒙语学校,他们的反对理由也就不存在了。事实却完全相反,我们不得不承认,蒙汉通婚的后代,大多数都汉化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们反对蒙汉通婚,并不是出于种族偏见,而是出于对民族文化流失的担忧。于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他们看来,蒙汉通婚并不是过错本身,其汉化结果才是他们要反对的内容。试想,如果蒙汉通婚者的后代都变成了能说一口流利蒙语的人群,他们也许会反过来鼓励蒙汉通婚,以便扩大自己民族语言文化的人口数量。就像现在的汉族大多数都鼓励蒙汉通婚一样。因为在现实语言政策环境下,蒙汉通婚符合汉民族利益。

于是,我们就搞清楚了问题究竟在哪儿。问题的根源,显然是在现存语言政策的不公平性上。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语言官方语言化与义务教育化,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设想一下这样的语言政策是否公平: 居住在蒙古人自治地域内的所有公民(包括汉族),必须学习和使用蒙古语,所有法律行政文件,只有用蒙古语书写才拥有法律效果;住在非自治地域内的所有公民(包括蒙古人)必须学习和使用汉语,所有法律行政文件,必须用汉语书写才拥有法律效果。

如果上述语言政策成立,那么,混血与蒙汉通婚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邻居家女儿嫁了汉族,亲戚家的男孩娶了汉族,但是他们的孩子必须上蒙古语学校,因为这是法定义务。与此同时,汉授蒙古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但是,我们却无法阻止居住在上海和北京的蒙古人家庭把孩子送到汉语学校,因为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这就叫语言平等政策,这就叫真正的自治。其实,抱怨汉授蒙古人也好,抱怨蒙汉通婚也好,其根本原因还是语言政策的不公正。我们应该抱怨并努力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现状,否则,我们只能一直喋喋不休地抱怨到所有的后代都被同化掉那一天为止。

还是那句话:一个正在失去文化的民族,再也承受不了失去血统。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纯血统的汉授蒙古人正以每年6600多人的速度增加着,虽然暂时保住了血统,却在失去文化。归根结底,如果我们不肯承受失去文化,就必须抓住问题的根本。呼吁蒙古人找蒙古人结婚,呼吁送孩子上蒙语学校,这都是隔靴搔痒,杯水车薪。我们应该找准方向,找到真正的罪魁祸首,并设法除掉它,这是唯一的出路。

所谓的“义务”应该是针对公共部门和政府而言的。现在应该努力实现的是在民族地区,民族语言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同样的通用语言的地位,而且是客观上的通用语言地位。换句话说,在内蒙古使用蒙古语而不使用汉语,在公共部门、政府、国有服务机构内部或之间从事社会政治经济活动无障碍。任何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和有能力提供随时的蒙古语言文字服务。


蒙古族对于自己族群传统语言文化正在被弱化被侵蚀的现实和前景感到忧心如焚。随处感受到这种深深的叹息、焦虑和愤懑。应该充分理解和支持这种担忧。没有哪个伟大的民族不热爱和维护自己的文化,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作为缓解和舒慰的解决之道,语言立法比较现实的第一步,是自治区内全部公务人员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从领导到基层,无论蒙族汉族,都应依法学习蒙古族语言,并作为业绩考评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道理很简单,你听不懂讲不出蒙族人民的话,在蒙族人群中你就是聋子瞎子,你怎么能服务好蒙族人民?

具体可以实行类似英语的水平分级制度,从低级到高级实行梯度证书制度。不一定要求人人精通,但是基本的日常会话,工作中的相关专业用语,必须掌握。通不过基本蒙语水平考试的,将失去在自治区从事公共工作的资质。从而在法律上保证和落实蒙古语作为自治区法定语言的实际地位。

希望能够看到所谓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团体真正的行动,因为在既然从那片土地上得到资源收益后,不投入正比于其收益的资金来支持当地文化,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实在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汉授的没有第一时间掌握母语,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学会自己的语言,失去过才更知道珍惜,牧人找到迷失的羔羊岂不会更高兴吗?谁断定你的属性?别人说你不是你就不是吗?你是为谁活着?如果你还有为民族的心和行!你就远远比那些说着蒙古语但是却用异族的思维和行为活着的人更有资格成为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