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

蒙古民族文化历史已经断代了

近几年来,在旅游热潮-这个商业利益与政绩需要相结合的双重要素的驱动下,内蒙古各地竞相建设具有蒙古民族或民族团结符号特征的建筑物,召集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召开什么“蒙元文化”、昭君文化之类的会议,意在通过加强被官方称之为“地方文化特色”来吸引游客,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发展经济的初衷本无可指责,关键是应该怎样看待文化发展的问题。难道建几个标志性建筑物、命名几个以蒙古民族历史文化人物、事件为名称的街道、桥梁就意味着发展、发荣民族文化了?要是这样,这个民族的文化也过于廉价了,廉价到就如同灰姑娘甚或娼妓,任人都可以自己的需要为标准进行装扮,让其表演。

从历史中寻找民族文化的支撑点,是凝聚民族认同,提高民族自豪感的有效途径。但是,笔者在网上走马观花内蒙古恢复所谓蒙古文化特性的政策举动或商业操作,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些建筑物无一例外都是古代的,即从蒙古民族的起源到兴盛时期的东西,最晚的也很少有超过元朝末期的。这就奇怪了,难道蒙古民族的历史到元朝就结束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进入80年代以后,中国在所谓的“振兴中华”的口号下,逐渐摈弃毛泽东时期的阶级路线,代之以从儒家文化、汉文化中寻找民族认同,以提高民族自豪感,实现“中华之腾飞”。当然,由于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的宣扬还需做到用官制的中华民族作为凝聚不同民族的巢臼。于是就出现了持续至今的从历史中寻找民族的发展轨迹的文化寻根活动。其结果就是承认历史的延续性,承认自古代尤其是近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内地历史的连续性,承认连接这种历史延续性的就是文化的同一性和在抵抗外来侵略、巩固统一方面表现出来的爱国、爱民族的精神。可是,这种承认历史延续性的话语体系到了周边非汉民族地区就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有点躲躲闪闪、语焉不详了。

纵观近代内蒙古的历史,其实就是为保卫草牧场,并为此寻求国际帮助以达到民族文化和matherland完整性的历史。这是任何想真正弘扬蒙古民族文化的有学术良心、底蕴、自信的学者和公众所无法回避也不应回避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只有直面历史、顾及现实,我们才会在弘扬民族文化的活动中找到真正的立足点,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若不然,只会带来对蒙古民族文化的片面的理解,以为所谓的蒙古文化只有装饰、观赏的价值,而没有深刻的历史内涵,没有贯穿至今的爱草原、爱故土、敬天地良知的神圣感。当然,从政治层面考虑,如今的所谓繁荣民族文化其实就是早在50年代从原苏联引进的、斯大林的“民族的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在现今时代的翻版罢了,只不过随时代的变迁而少了阶级意识形态时期的“社会主义”而代之以“民族的形式,统一、团结和经济第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