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朝格图报道)8月28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蒙汉师范生因工作问题进京上访,8月12日12个师范毕业生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包头市达茂旗政府得知情况后,进京将6名女生(5名蒙族,1名汉族)以“非访”为由,于8月13日进行扣留,15日又将其6名女生送进包头市古城湾看守所非法拘禁! 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这6名女师范生关押至今,已经10余天了! 既没有拘留证,也没有逮捕证! “非法拘禁”的六个人是: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 入学时间 专业 毕业时间
傲登图亚 女 34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旭仁其其格 女 33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苏伊拉其其格 女 33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乌吉莫 女 31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陶德格乐 女 32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5 美术 1999
高芳 女 27 包头师范学校 1999 音乐 2001
另:8月28日下午,又有两名参与上访的同学被当地政府拘留,一位叫付斌武,另一位叫布合。
为此包头师范学生特向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紧急求助:
尊敬的自治区领导:
我们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1994——1999级未分配的蒙汉师范毕业生,毕业十几年,工作问题一直没有落实,无数次向旗政府反映我们的情况,都没有结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走上了上访路,也有同学因此被拘留。希望领导们能在百忙中给予帮助,释放我们的同学,协调解决我们的工作问题。我们反映的问题是:
一、编制问题(应分配理由):
1994——1999级未分配的蒙汉师范毕业生,都属于国家统招统配生,依据是:
内政发[1998]46、[1998]44号、[1999]46号《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的通知》规定:“应届定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定向生仍实行定向分配”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特别是蒙语授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要优先予以安排”,“师范毕业生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工作。
内教师训发[1998]4号、包府发号[1999]33号、包人发[2007]148号明确规定:中师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从旗、县、乡、苏木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必须返回原所在旗县的乡、苏木任教。” 其中内教发[2002]87号文件对内教师发[2000]6号文件中有关全区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提出了调整意见:“2002年以前招收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凡本人服从分配,愿意到基层学校任职的,由盟市统筹负责安置。”
依据上述文件精神,我们这批毕业生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师范生,可到目前为止,达茂旗政府未给我们落实教师岗位。
二、上访情况:
从1998年到现在,我们没有间断地进行上访。
首先,不同届的毕业生多次向地方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询问分配情况,却始终没有结果。
其次,不同届的毕业生在不同年里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解决毕业分配问题。
1、2000年8月,蒙古族师范毕业生及家长在开展全国性的三讲教育时,到包头教委反映毕业分配问题。
2、2000年11月,汉语师范毕业生到包头市教委、市委政府信访局反映解决毕业分配问题。
3、2001年7月,师范毕业生赴京上访,反映解决毕业分配问题,达茂旗政府于8月分配了大部分汉语授课师范生,蒙语授课生和少数汉语授课生未给予分配。
4、2005年5月,达茂旗政府对外招聘人才,学历条件限制在大专、本科生,从而限制了我们的报考条件。达茂旗政府在有编制的条件下对外招聘,在无奈的情况下,我们经上访与政府协调,从30个名额中争取到10个名额,但必须服从旗政府的“凡进必考”条件进入。
5、2001到现在,蒙古族师范毕业生没间断地上访,多次到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信访局反映解决毕业分配问题。
⑴、2002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宝英德力格尔给包头市道尔吉副市长批示道:“请道尔吉副市长和达茂旗协商解决”,道尔吉副市长写道:“牧民培养一个孩子不容易,务必安排”。
⑵、2002年8月26日,达茂联合旗委员会向市委并张铁网副书记上报案件时的几点说明中:“我旗乌盟蒙族师范学校98届毕业生家长子女分配就业问题频繁上访,引起了上级的关注,自治区岳福主席、宝英德力格尔副主席、以及市委胡忠书记、市政府韩志然市长、市委孙桂芳副书记均有过重要批示。”从这段话可以说明有过许多盟市领导都为此我们的毕业分配问题都给以重要批示。
⑶、2002年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办信处对我们致乌主席书信以《信访条例》原则将书信转给了包头市委邢云书记,经邢云书记批示道:“要按政策规定研究解决”。2005年3月,达茂旗委举行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函,我们向领导班子提出意见或要求,要求达茂旗以执行国家政策,解决分配问题,但没有结果。
⑷、2005年5月,中央王炜同志对我们的书信所反映的毕业分配问题非常重视,以积极的态度与我们电话联系,并表明对三届蒙语授课毕业生正常分配安置就业问题,中央巡视组已签注了:“要让自治区妥善解决的反馈意见”。
而达茂旗政府的答复意见有:《2000年第46号提案答复》、《秘字(2001)第6号》、《2002年第64号提案的答复》、《2002年几点说明》、《2005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答复》、《人民来信办理通知单》办理意见等都以财政紧张、编制短缺、凡进必考等理由拒绝我们的毕业分配问题,而又以提出改进、化解矛盾等意见:“积极寻找新的安置途径,本着‘能安置一个就安置一个’原则,尽量减少未分配毕业生的存量”。“对于这部分学生旗委、政府的意见是待我旗经济和就业形势好转后按照有关政策和一定的录用程序给予安置,特别是对蒙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大中专学生,将按照党的民族政策给予优先安置。”“正在想办法解决”意见等编造出的谎言进行欺上瞒下。还有,以18名蒙古族师范生岗前培训1个月,以16人上岗为由进行上报,而事实是无一人上岗,隐瞒了事实真相。
6、2009年5月,金书记接待了我们,6月2日,达茂旗人事局、教育局、信访局三方下达了答复意见是:第一,“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时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第二,按照《包头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09]55号精神,对大中专毕业生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推荐,提供劳动技能培训等服务,推荐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风电等企业。第三,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优先给予发放小额代款,享受政府贴上政策等理由拒绝我们的分配问题。
我们对此答复不服,到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
2010年6月7日,达茂旗政府为了缓和上访压力,以达茂联合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下发达人劳字【2010】37号《关于处理王保和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书》,按内政办字【2009】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备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民政协管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临时安置我们为达茂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协理员,每月工资680元,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234元,实发446元,合同期限3年,来处理我们的就业问题,我们于2010年6月20日,收到此处理意见书。
我们对此处理意见不服,按照此处理意见书中提到的“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我们于7月7日将复查申请书递交内蒙古信访局,那里的工作人员以“属地管理”打回原籍,不予受理。而达茂旗领导以越级访为理由将我们带回达茂旗,并承诺回去后安排主要领导接访,回去一个月后,无领导接访。在此期间,我们将复查申请送往达茂旗信访局,信访工作人员以“应送往达茂旗人事局”为理由,拒接收我们的复查申请,我们又将复查申请送到达茂旗人事局,人事局工作人员推到教育局,三个部门来回推脱,不予受理。
2010年8月12日,我们12个师范毕业生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包头市达茂旗政府得知情况后,进京将6名女生(5名蒙族,1名汉族)以“非访”为由,于8月13日进行扣留,15日又将其6名女生送进包头市古城湾看守所非法拘禁!!! 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这6名女师范生关押至今,已经整整10天了!!! (既没有拘留证,也没有逮捕证!)不知道她们在里面会遭到怎样的折磨?!!! 其他6名一同进京师范生至今流浪它乡不敢回家。被“非法拘禁”的六个人是: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 入学时间 专业 毕业时间
傲登图亚 女 34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旭仁其其格 女 33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苏伊拉其其格 女 33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乌吉莫 女 31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4 普师 1998
陶德格乐 女 32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师范学校 1995 美术 1999
高芳 女 27 包头师范学校 1999 音乐 2001
三、达茂旗政府行为:
达茂旗政府一直以旗财政紧张、没有编制、凡进必考等理由拒绝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问题,而旗政府又是如何做的呢?
1、1998年,达茂旗政府没有通过考试分配中等师范毕业生18人。
2、2000年,因计算机、英语刚步入学校,缺乏计算机教师,达茂旗政府向社会招聘计算机、英语教师30名,其中分配4名,共34名,招聘公务员12人。
3、2001年8月,达茂旗政府没有通过考试分配中等师范生50多人。
4、2005年5月,达茂旗政府向社会招聘30人。其教师10名,分配9人,共39人。
5、2006年8月,达茂旗政府向社会招聘教师70名,分配5人,共75名。
6、2008年12月,达茂旗政府向社会招聘事业人员 人, 其中教师18人。
7、2010年6月份,达茂旗政府通过内蒙人事厅向社会招聘特岗教师50名。其中小学教师35名,中学教师15名。
试问:
1、达茂旗政府的行为怎能说明旗财政紧张、没有编制这一问题呢?
2、达茂旗政府以凡进必考拒绝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问题,但每年都有未参加考试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又怎能说明凡进必考这一问题呢?
3、从1997年开始旗政府就以编制紧缺,无法安置大中专毕业生为理由,而旗政府为什么又在以后的年限里根据旗人才短缺,向上级部门提供培养招生计划呢?
4、达茂旗政府分配和招聘那么人,为何不能解决我们的分配问题呢?
通过上述上访情况,可以看出,政府根本没有诚意来解决我们的毕业分配问题,也没有诚意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责任。例如:
1、考试制度没有透明度,不公开不公正。
2、以专业不对口、学历不高限制我们的分配工作。
3、达茂旗现在空编184个,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旗政府以没有编制为理由,拒绝我们的请求,使我们有编不能就业。
4、同是包头市范围内,九原、石拐、土右、白云、固阳等旗县都以安置(附:解决方案),而我们达茂旗怎么就搞特殊呢?
四、我们的实际情况:
1、身份没有确定,户口挂在亲属或朋友户籍上,还有部分毕业生至今没有落户。
2、我们都是自谋生路,有的摆摊设点,有的给别人打工,有的在学校代课。
3、社会资源无法享受,由于没有完整户籍,农村考生没有土地,国家的各种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我们无法享受,城市不列入统筹范围,城市的各种优惠政策无法享受,我们介于农村与城市的边缘人。
五、我们的请求:
我们希望能通过网络让更多的人帮助我们。为我们指点迷途,我们需要您的帮助! 好心人啊,帮帮我们吧!真的是身在异乡的人走投无路啊 !……
附件:
1、关于中共达茂旗联合旗委员会给市委并张铁网副书记《关于达茂旗乌盟蒙族师范学校98届毕业生家长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情况的几点说明》。
2、包人发[2007]148号《关于做好2000—2002级包头生源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招聘就业工作的意见》。
3、包府发[1999]33号《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的通知》。
4、内教发[2002]87号《关于调整我区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意见》。
5、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办信处对孟格宝力格同志的简复。
6、包头市各旗县对中师生及大专小教毕业生解决分配实施方案。
达茂旗1994——1999级大中专生师范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