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印第安人与中亚诸民族图腾文化的比较研究

“图腾”(Totems)一词起源于北美印第安奥吉布瓦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亲族”。加拿大人类学家认为,图腾是一个群体或部落里的后代追念本民族祖先的一种形式,它把动物、植物或无生命的物体,与现实中的生产、生活、宗教、感情和对未来的追求结合起来,并融入了神话色彩。


  早在3.5万年以前,在冰川尚未融化时,中亚蒙古利亚人种发现并大举迁居到北美,现今考古发现的大量材料足以证实,历史上曾有一千英里 的狭长陆地把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相连接,从而使迁移成为可能。

  矗立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一尊尊色彩斑斓的图腾柱巍为壮观,这是蒙古利亚人种,后称之为印第安人的杰作。每件作品都是一部部落历史、家族历史,是一帧无字的家书、雕塑的家谱。那栩栩如生的麋鹿虫鱼,鹰隼神鹫,向现代人透露着古老的印第安文明气息。

“图腾”与印第安人的宇宙观

  曾几何时,人类史学家曾把“图腾崇拜”现象简单地视为一种原始、落后的思维沉疴。事实上,印第安人比现代人更早地、深刻地意识到人与动物的关联、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印第安人执著地肯定人类与大自然,与这个古老而神秘的世界存在着一种内在联系。图腾文化是印第安人传统宇宙观的形象写照。他们认为人类身处三个世界,物质的、精神的和玄奥的。物质的世界因为有了玄奥的王国才会生机勃勃,而玄奥的王国又反映出精神的来源。例如,空中的鹰鹫由于其神奇的躯体而充满生机,使之具有以下特点:耀眼夺目,自由翱翔于太阳和大地之间,所以鹰鹫可以一次存在于世界三个层次。人类也是如此。

  “三个世界”并存的宇宙观有助于我们理解印第安人的图腾文化。图腾向人们昭示了那个玄奥世界的权力以及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表现。

印第安与中亚民族图腾二者的传承关系

  在中央亚细亚,北方渔猎、游牧部族崇拜着各自的图腾,也同样揭示出他们对宇宙、对自然的理解。狼、熊、乌鸦、鹰等飞禽走兽常常被冠以部落及民族的图腾。法国学者列维·斯特劳斯在其名著《野性的思维》一书中写道:“熊和狼是极其警觉的动物,因而它们对于维护和平是有用的。”

  《蒙古秘史》更是开宗明义:“当初的人祖,是天生一个苍色的狼,与一个惨白色的鹿相配了,同渡过腾吉思名字的水来(额尔登泰、乌云达赉《蒙古秘史》校勘本)。”蒙古先民认定自己是苍狼、白鹿两个图腾的后代。前者为父系图腾,后者为母系图腾。以狼为图腾、为崇拜动物并非蒙古一族。突厥也以狼为图腾,突厥人中流传着许多关于狼的故事,在他们行军出战的时候,军旗上也绘着狼的图形。居住在北美西北海岸的印第安林基特人以及大湖东南的伊罗克人当中有“狼”姓氏族。土库曼族11个部落以狼为图腾。乌兹别克人认狼为祖宗写家谱。白令海一带的因纽特人的武器和用具上,甚至在人的面部上都涂有各种图腾,为数最多的要数狼、隼和大乌鸦的标志。在今天的德国,沃尔夫冈(狼)仍是一大姓。

  图腾崇拜者坚信,大祸临头时狼会保佑平安,化险为夷。几十年以前还保持着氏族形式的乌兹别克人虔诚地相信,狼(祖先)会使他们遇难呈祥。在欧洲一些国家的传说里,狼被尊为保护神。

  古人相信,狼懂人言。如果对狼不尊敬,狼就会施加报复。许多民族甚至不敢直呼狼的大名,以至流传着许多挖空心思的避讳狼的说法。斯摩尔棱斯克农民碰见狼以后问候:“您好,棒小伙子!”民歌管狼叫“叔叔”、“牧人”或“长尾巴”。立陶宛人称“野外的”。阿布哈兹猎人则说“幸福之口”。科里亚克人承认狼是鹿的东家、冻土带的老爷,不但禁止杀死狼,而且反对任何形式的伤害。在蒙古,狼的敬称是“富人”(bayan)。在美国南部,狼被称为熊和野猫的“叔叔”。在罗马,母狼养活罗穆尔和列妈的故事流传百世。关于他俩的传说与古罗马城的建立有关,当时古罗马城的标志是一只奶着婴儿的母狼。

  西伯利亚的鞑靼人从不食用熊肉,认为熊过去是人,他们的祷文中称熊为祖先,其祷文说:“吃黑桦之实的祖先呵,帮助我们保护我们的家,不使敌人来危害我们……”

  鄂伦春人称熊为“老爷子”,鄂伦春人把公熊叫成父辈最高称呼,把母熊叫成母辈的最高称呼。在两族的神话中,把熊人格化,赋予熊以人的性格。认为熊原来也是人,并且认定是他们自己的“祖先”。由于把熊人化和神化的结果,人们除恐惧之外,又增加了一层神秘的“亲属”外衣和图腾色彩。

  在古人眼里,人和动物并没有什么特殊差别。原始人相信,同样以捕食动物为生的兽类,大概是另外一些种族吧,并在它们身上发现了为之崇拜的神奇力量。甚至把自己看做是其属员,进而奉若祖先加以敬仰。原始人把这种或那种动物作为自己部落的标志,这就是所谓的图腾。

  中亚各民族先民坚信人与动物、植物有某种特殊的血缘关系,从考古学材料看,对熊这种动物的崇拜,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许多遗址中就有发现。在我国古代传说中据说黄帝的氏族是以熊为崇拜对象的,他率领的“六兽之师”,其中就有以熊和罴为图腾的民族和部落。据说周朝的祖先也是以熊为崇拜对象,周人不能直呼其名,而要敬称“大人”。例如,熊不仅是一种使人恐惧的猛兽,而且它在形体上与人有许多相似之处。熊没有尾巴,而且能直立行走,它能用前肢遮眼远眺,特别是熊的生殖器以及母熊的乳房与人相似,因而人们萌生了亲近与敬畏之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先民逐渐打破了过去不能猎熊的禁忌。尽管如此,仍有许多赎罪的礼仪和禁忌。

  西伯利亚的堪察加人、弗雅喀人、楚克奇人都是狂热崇拜乌鸦的北方民族。他们认为乌鸦是天上最高神派到地上来的,因此把乌鸦当做最高神来崇拜,他们认为乌鸦是和宇宙一起诞生的。汉族民间传说称乌鸦是神异之鸟,不能食用,它的眼睛可同时洞察阳界和冥界。

对于动物、植物的崇拜,是随着原始人类的采集、狩猎经济活动的发展而产生的。北方渔猎民族的祖先认为动物与人类都有灵魂,动物是精灵居住的实体,它是有生命的偶像。在古代鄂温克人的神话中,动物和人之间并没有特殊的区别。壮硕威猛的熊由于与人类的相似处,因此鄂温克先人把熊赋予人的性格,
幻想着自己源于熊,说熊原来是人,把熊人格化,当成自己的祖先来尊奉。恩格斯说:“由于自然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列宁曾说:“恐惧创造了神。”英国学者拉德克利夫·布朗说:“在神话中,动物被人格化,被看成人的先祖或是文化的先驱。”

  在鄂温克人的传说中,存在着人类源于动物的观念,这些幻想的动物祖先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并能使你逢凶化吉。印第安奥吉布瓦人相信存在着一个超自然事物的世界。 孟驰北 先生认为:“拥有图腾对原始初民来说,就等于拥有了超自然之灵,超自然之灵为我所有,自然就能为我所用,实际上是原始人的心理安慰,这也是人类最早的宗教感情。” 笔者认为,美洲印第安的图腾文化与中亚诸民族的图腾文化有着渊源关系。传承关系。可以说,现今保留完好的美洲印第安图腾文化,正是中亚诸民族古代图腾崇拜的“活化石”。只不过蒙古利亚人种迁徙美洲后祭奉鹰隼类图腾较多,反观中亚诸民族以祭奉狼熊图腾居多。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在其名著《文明与野蛮》中写道:“从阿拉斯加到提厄拉得尔佛伊哥,无论哪一种狗,全都是一种亚洲的狼的后裔,古代的印第安祖宗渡白令海峡时把他们带了过来。”这印证了印第安先民与狼、狗等图腾崇拜物之间的莫逆关系。

图腾与动物崇拜、萨满的关系

  在布利亚特蒙古人的传说中,对鹫十分崇拜,鹫被认为是善神派下来救助人类的。鹫和布利亚特女人之间,产生了最初的萨满(shaman)(先知、祭司、医师三合一),鸟就是萨满的化身。这一材料充分证明萨满教来源于动物崇拜。雅库特人、达斡尔人的传说也认为萨满是神鹰的后裔。萨满的医术被印第安人称为“通灵术”。美国学者罗伯特·莫非在其著作《文化和社会人类学》中写道:“通灵术在美洲也很流行,估计是4万年前印第安人由白令海峡到美洲来时带来的,他们的许多习俗与西伯利亚的部落相同。”

  吕光天在《北方民族原始社会形态研究》中论述说,在一批被尊敬的动物中,逐渐分出某一种和氏族血缘关系相结合的氏族标志,动物崇拜与图腾崇拜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血缘之间的联系,是否与萨满的精灵相联系。母权制氏族的,不仅是一个血缘的共同体,也是一个经济共同体,财产共有、共同劳动、共同消费,血缘纽带把同一氏族成员结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一统一整体的标记——氏族图腾,就是人人所崇拜的动物中分化出的一种动物。

  孟驰北 先生指出:“在动物形象面前,古人感到自己渺小,无法支配自然,就产生了崇拜,这是人第一次在自己的异化物前低头。由动物崇拜表现的图腾固然能鼓舞人的斗志,特别当人处在困境中,他们相信,他们崇拜的动物会来显灵支援。”

  图腾对保证族外婚制起着重要作用。氏族之间的区别,是以不同的图腾来表现的,具有不同图腾的人们之间才能婚配。这说明蒙古利亚先民在人类的天真(蒙昧)时代就懂得了远缘杂交、优生优育等生物学的科学道理。笔者以为这种学识的萌发与蒙古利亚人种常年从事狩猎业、畜牧业有密切关系,马、狗等较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可以凭气味、嗅觉来辨识亲族血缘关系,从不乱伦。这一点早已被游牧部落发现并效仿。每个氏族都尊敬自己的图腾。禁忌成了图腾崇拜的基本核心,图腾动物不仅本氏族不得伤害,而且也不许外氏族的人伤害,因图腾是氏族的保护神,在战争中他又是庇护神。

  综上所述,美洲印第安人与中亚诸民族图腾文化方面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从宗教心理足以证实印第安人与蒙古利亚人种确有族缘和亲缘关系。他们崇拜天、地、日、月、星,抱有天、地、人和谐相处的朴素的宇宙观。在他们的眼里,人与其共同生存于大自然的动物,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利。非但如此,蒙昧无知的人类,还应向灵禽异兽礼拜并学习生存技巧。反观今日,人类每一次在对动物的抗争中,都要受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猎捕雄鹰、旱獭使草原鼠害频繁;猎捕百灵鸟,使蝗虫成群,赤地千里。图腾文化的可贵之处,告诉我们人与动物就是生物链的重要一环,只有尊敬、爱惜和保护动物,人类才能得到物质与精神世界的高度和谐。

参考文献:
  1.吕光天:《北方民族原始社会形态》,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
  2.孟驰北:《草原文化与人类历史》,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9年。
  3.(法)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商务印书馆,1989年。
  4.(美)罗伯特·路威:《文明与野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
  5.(英)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
来源:《草原文化研究资料选编第二辑》 (经内蒙古社科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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