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

中共错误的民族政策搞得民族自治区域非常贫困

2009年3月19日 香港中通社特约记者庄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出现在内蒙古,以“赴内蒙古中央代表团团长”身份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而在二00五年,率团庆祝西藏成立四十周年与新疆成立五十周年的中共高层分别是贾庆林和罗干。

一九四七年,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两年,内蒙古即成立省一级自治地区,此后被官方认定为实践中共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典范”,如今则成为中国第一个迈进六十年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

自七月末以来,中国各官方媒体均以“内蒙古辉煌六十年”为题,掀起一波宣传内蒙古的舆论攻势;此间分析人士指出,中共此举旨在借内蒙古这一民族政策“样本”,彰显其应对民族问题的政治智慧。

作为民族自治地区,分裂主义在内蒙古未成气候。尽管流亡海外的“蒙独”势力屡屡透过互联网指责中共同化“马背民族”蒙古族,破坏蒙古族传统文化,但内蒙古并未出现类似藏独、疆独的重大威胁,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也鲜有耳闻。

中共应对民族问题可谓有两大“法宝”,这在内蒙古表现突出。其一是“民族区域自治”,该制度的一大特点是规定各民族自治地区在中国国家宪法和法律框架之下,拥有半个”立法权“,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民族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以此享有更大自主权利和政策空间。

在内蒙古,即便人口只有几万人的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拥有半个“立法权”,可自行制定涉及民族教育、生态保护的单行条例。这种一视同仁的“小民族、大政策”策略既维护了内蒙古各民族团结、也给中国国家形象加分不少。

一九七八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时任“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曾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此后,大力扶持民族自治地区发展经济成为中共民族政策另一“法宝”,内蒙古经济现状对此体现尤为明显。

自二000年以来,随着中国“煤电油运”的日趋紧张,号称“遍地煤”的内蒙古经济总量一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经济总量排名在五、六年间从第二十四位升至第十七位,人均GDP在二00六年排名第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对媒体也不讳言,今年内蒙古经济总量将会超过广西,排名第十六位,成为中国发展最快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内蒙古有“血缘关系”的邻国?蒙古国经济发展落后,至今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下;现在内蒙古已有企业进入蒙古国开采煤田和铁矿,很多蒙古国青年则纷纷奔赴内蒙古留学。

经济高速发展让“蒙独”势力在内蒙古几乎没有市场,也让内蒙古成为秉持“发展就是硬道理”的中共眼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样本”,虽然在海外流亡的异议人士屡屡指责中共在发展经济之际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损害了其文化传统,但相信未来中共民族政策仍会遵循“发展”主线,以民族地区经济总量的增长与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应对与化解外界对其民族政策的各种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