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蒙疆身份证


近日,一个特殊的身份证——蒙疆时期的蓝皮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是赵元玉的母亲赵郭氏的。这个身份证十分珍贵,因为蒙疆政府政权从1939年9月组建,到1950年结束,时间不是很长,存世文物也不是很多;

春节前,赵元玉在家中清理衣柜时,无意中发现了一本蒙疆时期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同现在的户口簿很相似,上面记录着赵元玉的母亲赵郭氏和姐姐赵满玉的年龄性别等基本情况。据赵元玉介绍,这个身份证是1944年建立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为所在区人民办理的。这里当时隶属察哈尔省张家口地区,因此称为察南。身份证上这样记录:察南延庆县小河屯村小河屯甲,赵郭氏,女,年龄43岁,有照片,号码模糊不清;赵满玉,女,年龄18岁,照片已不存在,编号为37820,上面还有两人左右手食指指纹,并加盖县长郝熹手戳和延庆县县长之钢印。

该证于成纪736年12月2发,到738年12月1日止,按照成吉思汗纪年,相当于解放前的1944年至1946年,有效期三年。尤为重要的是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共有十条,这是当时政府限制群众人身自由的罪证。第1条,本身份证须随时携带,不随时携带者处拘留或50元以下罚金;第8条,改篡、伪造或改造本证书者按照刑法第二百十一条及二百十二条处罚之;第9条,贷予本身份证书与他人者处三个月以下之徒刑,或拘留、或二百元以下之罚金。不幸的是,这个身份证的拥有者赵郭氏和女儿赵满玉只使用了一年就患病辞世了。

当时西北地区时期,冀、察、热、北平、内蒙古等大部地区老百姓必须持有蒙疆自治政府制作的身份证方可进城进行买卖交易,否则就当作共产党人对待,而一旦丢掉身份证,还将受到罚金的惩罚。当年赵元玉只有8岁,母亲43岁,为了办身份证,母亲带他步行15里到县城去。一路上,他们走走停停,路两边是零散的杨树和低矮的庄稼。也不知走了多久,才来到县城草场街。工作人员让母亲照了像,他也顺便照了一张。后来,他们把照片贴在一个小蓝皮本上,又盖上公章,就办妥了。中午,他和母亲吃了两个火勺,就一块儿回来了。这样,母亲凭着这个身份证才可进出延庆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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