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星期日

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合法权利


作为内蒙古蒙古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享有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一切合法权益。这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所赋予蒙古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蒙古人,你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时候,行使过与蒙古语言、文字相关的合法权利吗?

那个“著名”的蒙古语邮件的官司,应该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了。

我也听身边的朋友说起过他们经历的事,包括蒙古语邮件被要求写汉字的问题。当然,更多的也许还是类似下面的事吧:

一个朋友带着伙伴儿们来到了一个所谓的“蒙餐馆”(个人一直认为还是叫蒙古餐比较好)。招牌和屋里面的装潢体现了蒙古味道。他们进去了以后,当然的使用了蒙古语和服务员说“有。。。。吗?”但是,女服务员很直接,“听不懂,说汉语。。。。。”。当然他们生气了,用汉语讲:“"蒙餐"馆的服务员听不懂蒙古语!!???还叫什么"蒙餐"馆!??”。。。。。。。。

这个也许应该是申张合法权益的一个类型事件吧?毕竟显示了这样的一个信号:没有蒙古语的服务,这类人群是不满意的。

现在,虽然有很多蒙古人自己在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但是,在内蒙古搞民族产业的更多是汉人,但打的牌子可是草原文化、蒙古文化、蒙古艺术、蒙古工艺。真的要去那样的地方消费,遇到人家不懂蒙古语是不奇怪的。

我记得我和我的朋友说:下次再有这样的事,不要生气,生气也没有意思。但是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整个过程里面不要说汉语,一个汉字都不要说,她听不懂就换人嘛,店里面没有懂的就换别的一家店嘛。

用脚投票是非常有效的做法。但是,别说一个汉字,绝不!!!

当然,我们的社会生活不仅仅是去蒙古饭店,蒙古工艺品店消费一下。那些社会性服务部门,并不是蒙古人开的私营小企,所以,没有懂蒙古语的员工是非常普遍的。

但是,蒙古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只停留在纸上。而且,很多蒙古人已经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

那么,作为蒙古人,你行使过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权利了吗?你写过蒙古语信件吗?你要求过车站、交警、银行职员为你提供语言服务吗?或者,像有的老同志说的那样,开会的横幅或者通知没有蒙古语的就不到场吗?

内蒙古新闻曾经报道,呼和浩特好多餐馆的老板禁止蒙古族服务员说母语,理由是他听不懂。难道他们就不知道,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也是通用语言文字吗?

今年过年时候,我带着儿子去参观呼和浩特新建的“内蒙古博物院”,进去之后发现大厅里有很多讲解员,我也决定请一位,到售票口交钱并提出要求请蒙语讲解员,结果很意外,居然没有。售票口的工作人员叫来一个负责人模样的人,向我解释说:全博物院只有一个蒙语讲解员,但他是下午的班,所以无法满足我的要求,问我可不可以下午参观。当时我感到非常的意外,也很气愤,后来他们也叫来了一位蒙古族女孩,她是这里的讲解员,蒙汉语兼通,但从来没有蒙语讲解过,女孩告诉我,她到博物院工作以来第一次遇到我这样要求蒙语讲解的人!由于她自己没有自信,我最终还是要求博物院给我安排专职的蒙语讲解员。后来那个负责人打了一圈电话,又向上级请示,最后,临时把那位唯一的蒙语讲解员请来了。讲解员来了以后,我感觉他好象是一位搞蒙古文化研究的博物院工作人员,他对蒙古文化部分展厅很通,但对其它的展厅讲得也不够深度。不过,不管怎么样,他的蒙语非常流利,对蒙古文化有比较深的研究,还有,对休息时间突然被叫来一事毫无计较,对我和儿子非常热情。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到火车站、航空售票处;电信、煤气、供电营业厅……等等国营地方,我们都可以试着说蒙古语(如果你不是很着急办事,有充分的交涉时间),不管你汉语水平多高。这是权利,也是对民族的爱。
如果所有蒙古人都这么做,相信会有效果。大家想想,那么多草原孩子,大学毕业找不找工作!
我们做不了大事,总可以做点这样的小事吧?这不违反汉人法律,绝对带不了什么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