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胡春华: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
中共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委书记荣天厚:
中共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长张国华:
中共阿巴嘎旗旗委书记 斯琴毕力格:
中共阿巴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包苏雅拉图:
1, 抗议事件:关于将阿巴嘎旗蒙古小学跟汉人学校合并问题以及在内蒙古地区已经合并和即将合并的蒙古学校之事。
2, 抗议原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为首的领导机构以及其下属机构,对于蒙古人的文化、教育政策,已经违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不用说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原住民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通违约了。同时违约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条例。尤其,最近提出的对于阿巴嘎旗蒙古学校跟汉人学校合并的事情,属于典型违宪事件。还有,盟长张国华,公开承认是汉人,为何当成行政职务的一把手,其已经违宪。
3, 目的:为了维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4, 提出的抗议:必须恢复已经合并的所有蒙古学校,以及与汉人学校合并的学校,并恢复和改善原来的教育教学秩序、设备、师资队伍。同时,给每所学校赔偿从合并以后至今的一切直接经济、精神损失和间接损失;恢复蒙古学校增经所学的《蒙古语语法》教程;消除各蒙古高级中学的校长、书记,欺骗上级,对于高中生进行不会考之事。近几年,大多数蒙古学校校长、书记带领学校,为了盲目追求虚假的升学率,对高一的理科类班级学生,不开地理、历史课程,不让其应该学习的地理、历史基本知识。学校上层跟教育厅上层勾结,使学生不通过原来的会考制度,不开起码的地理、历史课程,共同欺骗学生、家长以及上层机关,在社会上反响很严重。其结果,理科类高中毕业生,不知道北京在哪个方向,也不知道秦始皇是何人、毛泽东是何人、希特勒是何人,更不知道自己的祖先--成吉思汗了;及时就地免职一切违宪的领导人物,并不是张国华一位,也很多很多张国华类似的违宪领导。
5, 陈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中国共产党为首的一部分没有通过合法选举产生的、所谓的人民代表起草、修改、制定、公布的。所以现在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不是属于合法之法、有没有正当性,其另谈。倘若宪法没有合法性,那么其他所有法律、法规都失去其合法性,当然此类法律之下产生的政权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公民有权产生质疑。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60余年,内蒙古地区,在各方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发展了、还是倒退了,这个问题按着党中央的传统理论来说,《摆事实、讲道理;实践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是谁怎么说、谁怎么讲、谁怎么宣传,看看大多数公民的生活水准、文化教育素养、健康状态、精神支柱等因素来决定。按着《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讲,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来看问题。那么我们就按着政治学理论来说,哪一个政权,不管他怎么说,最后看看其结果。尤其,看看大多数蒙古人的生活水准、文化教育素养、医疗社会保险、宗教信仰自由等几个最基本要素。如果这些最基本要素达到了、大多数公民心底里真的满意了,那么这个政权就有他的合法性、正当性,否则其反。当然,这里所讲的满意度,公民必须自然状态下的,即不受到任何恐怖、威胁、诱导、迷惑等等状态下的心底里的评价。
一个社会有没有公正、公平、公益,必须看看大多数成员的生活水准,不是只能看GDP、经济增长率、高楼大厦、高速公路。一个小煤矿,10个人里一位是100万元富翁,九位是穷光蛋,那么他们的人均GDP是10万元,这是真实GDP,何况还谈什么虚假的数据呢;而且现在的通信工具很发达,不是58年的亩产137680斤,全世界都知道每天每个地方都发生了些什么,人们都知道《皇帝穿什么衣服》呢,到底是《新装,旧装,无装》,一目了然。
抗议者:南蒙古地区海外留学生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