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星期二

在城市內畜牧有害週遭環境

蒙古法律規定,禁止在都市內的綠草原區牧養牲口!因為非常多人口居住在都市,一旦家畜之間爆發出疾病的話,政府就得要耗費大筆資金對許多人進行檢疫。都市內的牧地土壤易受污染,而且畜牧對土地負擔過重,在這個被垃圾包圍的都市裡,畜牧乳製品容易出現品質不合格的問題,所以在都市牧養牲畜壞處多多。

那萊(Nalaih)、巴嘉努爾(Baganuur)、巴嘉杭愛(Bagahangai)及松根海爾汗20、21號區,汗烏拉12、13、14區,巴央柱日赫11、20區以外的地方,皆嚴格禁止畜牧!然而在綠草原區仍有一些牧民違反以上規定,依舊在都市牧養牲畜。不管怎麼教導,怎麼叫他們離開都市,他們都不聽從。城市鄉村事業部與該地區相關單位便一起合作,不定期進行檢查。在最近的一次檢查時,共搬移了擁有8頭以上牲畜的13家戶人家,不願搬走的人被罰以5萬蒙幣,並警告他們盡快搬去允許牧養牲畜之地區。

城市鄉村事業部牧民組組員巴雅瑪(TS.BAYARMAA)表示,若這些違法的牧民願意搬去允許畜牧地區的話,該單位也願意努力為他們爭取該地的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