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内蒙古武警、边防、公安年终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 年内,临时来全区境外人员198 992人次,比上年下降8.7%。全区共审批发证33 247人(次),比上年减少9.8%。其中,出国31 063人(次)。向乌海市、兴安盟、巴盟公安局下放了部分事由因私出国审批权。下发《关于加强查处非法入境朝鲜公民的紧急通知》。全年共查处非法入境朝鲜公民23人,并及时遣送出境。在全区开放旗、县(市)中,1999年有42个地方外管基层基础工作达到公安部《规范》标准,达标率57%。基层公安机关对外管工作更加重视,不敢管、不会管的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变,发现和控制能力得到提高。从自治区党政机关、自治区教育厅、旅游管理部门、新闻单位及部分大专院校和厅机关有关部门聘请19位特邀监督员,召开座谈会,颁发聘请书,并制定《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12月初,又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8月份完成厅出入境管理处与呼市、包头地区常住境外人员微机联网,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管理工作。年内完成接待蒙古国警方6个访问团组47人次的任务,其中东戈壁省及扎门乌德市访问团1个。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的部署,公安厅、呼盟公安局等组成赴俄打击中国人在境外犯罪联合工作组到达俄赤塔州开展工作,与俄警方进行会谈、交涉及境外调查工作。8月份完成经厅党委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第十五届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刑侦协作会议代表赴蒙古国工作考察任务。应蒙古国东戈壁省警察局邀请,8月份,公安厅派代表团参加东戈壁省警察局建局60周年庆祝活动,受到热情友好接待。
(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边境管理】 年内,全区公安边防部队继续坚持把维护边境社会政治稳定摆在首位,针对形势变化要求,积极强化工作措施,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主动出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在边境地区先后开展排查重点人口、清查暂住人口、清枪治爆、追逃、取缔“法轮功”等专项严打斗争,消除一大批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确保边境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全年,全区公安边防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6起 (其中重特大案件90起),查处治安案件277起,抓获逃犯87名(网上抓逃13名),收缴非法枪支50多支及一批危爆物品,查破种植罂粟案件2起,打掉邪教组织3个。与此同时,针对边境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分地域、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反走私、反偷渡、反盗畜和打击越界生产及非法狩猎等专项整治行动,破获一批跨国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管边控边能力。年内,共查处各类涉外事件17起,清理沿边非法生产及狩猎人员上万人次;破获走私案件7起,查获汽车、香烟、酒精、皮毛等走私物品价值45万余元;截获边境偷渡案件4起30人,抓获“蛇头”及组织运送者14人,维护了正常的边境秩序。

【边防检查】 坚持把提高为国家安全把关的能力和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作为重点,积极推进边检勤务制度改革,深化“为人民服务,树边防新风”活动的内容,有效地提高查验工作效率和口岸通关能力。尤其是针对形势发展需要,提出把1999年当作“规范年”和“素质年”的口号,结合实际,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狠抓边检执法执勤的规范化建设,从软、硬件两个方面对边检执勤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推动全区边检业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狠抓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不放松,加强对国际移民大气候和国内偷渡活动动向特点的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全面加大了对编造假资料、骗领合法证件、藏匿交通工具及伪造出入境记录等突出偷渡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年内,全区各边防检查站共检查出入境人员145万余人次,检查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24万余辆 (列、架、艘)次;从中查处违法违规人员1 500余人次,查获口岸偷渡案件184起318人,确保口岸的有序与安全。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对外工作交往优势,进一步扩大与俄、蒙边防部门的工作交往,圆满完成双方高层会谈和互访工作,为增强口岸功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

【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年内针对大事、喜事多,不安定因素也比较多的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积极化解民间纠纷和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脱逃率持续下降,对全区监狱系统572名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和劳教系统191名所外就医的劳教人员进行了复查,将73名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果断收监,开展集中追逃行动,监狱系统捕获历年在逃服刑人员18名,劳教系统追回历年在逃劳教人员16名,清理收回逾假不归劳教人员13名,减轻了社会治安压力。自治区党委成立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亲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排查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这期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 13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94起365人,使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重点纠纷,主要是农民负担过重、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政策不落实、职工下岗分流、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和违法行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消除了一批群体上访苗头,共制止群体上访352批15 600多人次,为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做出了贡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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