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

从大西藏理论看中共“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错误

访:桑东仁波切谈“大西藏”问题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在达兰萨拉流亡政府首席噶伦办公室采访了桑东仁波切。以下根据录音整理翻译。录音英文稿经桑东仁波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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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一九五一年,西藏是被分开的。中国统治(部分)西藏。从中国方面来说,那部分可以称为“内藏”,就像蒙古,有“内蒙”,“外蒙”之分。“外藏”是独立的。一九五○年,(中国)军事力量进攻昌都,在昌都展开军事行动,该地发生了很多抵抗,还爆发了一场内战。至一九五○年底,当时的昌都总督阿沛·阿旺晋美先生当了战俘。现在中国称之为“武力解放”...

一九五八年,骚动开始了。一九五九年,达赖喇嘛尊者和其他藏人流亡到境外。桑杰益西委员会无能为力。一九六五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但是西藏被进一步划分,成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省的一些自治州,自治区和自治县...

如果参照其他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都只有一个自治区。蒙古人是一个蒙古自治区,维吾尔人是一个维吾尔自治区。只有藏民族被划分为如此之多的区域。为此,汉族沙文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必须被摒弃。

从哪个时代算起?

桑:(笑)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怎么同意历史上并非真实的说法呢?从历史上来看,这不是事实。直到一九五一年,整个西藏从未成为中国的一部分。西藏被蒙古统治了一些年。从一二二○年到一二六五年,西藏被蒙古完全占领。事实上,成吉思汗的儿子入侵西藏,此后西藏在蒙古的统治之下。一二六五年,忽必烈皇帝让八思巴管理(西藏),也就是将西藏主权交还了藏人。然后西藏在一九五一年才成为中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