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

中共面对的“敌对势力”

毛泽东之后的中共,不再提“阶级斗争”,却换上一个新名词:“敌对势力”。目的依然是,将所有矛盾、冲突、及其负面后果,都归结为“敌对势力的破坏”。比如,动辄将一些国内矛盾,硬说成是“外国势力插手”。

鉴于中共执政,并非经由选举,即并非来自民众授权,于是,中共上下,心怀忐忑,坐卧不安。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在他们眼里,处处都是“敌对势力”。反对他们的,是“敌对势力”;批评他们的,是“敌对势力”;甚至,向他们建言的,也是“敌对势力”。一句话,凡是危及或触及他们既得利益的,就是“敌对势力”。哪怕有时候,这种“危及或触及”,仅仅出自某些中共当权者的想像。

无处不在的“敌对势力”,可能是外国人,也可能是中国同胞,中共通称为“国内外敌对势力”。中共划定“敌对势力”,范围越来越广,民运人士、法轮功学员、宗教人士,以及西藏、台湾、新疆、内蒙古等具有自治或独立倾向的部分,都被划为“敌对势力”。甚至于,用中共自订的“法律”维护自身或民众权益的“维权人士”,也被划为“敌对势力”。

可见,正是中共自己,与越来越多的民众为敌,与世界潮流为敌。实际上,靠暴力起家、以独裁为本、开历史倒车的中共,从来就是文明的天敌。中共本身,是全中国的“敌对势力”,也是全人类的“敌对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