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目前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出现严重的多种危机,比如:治理危机、信任危机、生态危机、稳定危机,不一而足,可以说是危机四伏;造成各种灾难严重,比如:人权灾难、生存灾难、环境灾难等等,可以说是灾难重重。
之所以出现这些危机、灾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共没有履行、尊重、遵守联合国的有关公约,这部公约就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笔者要重点分析中共是如何违反此《公约》第一部分中的第一条的。
请看公约第一条第一款的原文: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
中共60年对藏疆两地的统治,完全剥夺了当地原住民的这项权利。
首先,少数民族完全丧失了对本民族各项事务的决定权。
一切要听从中央政府的安排,虽然表面上自治区主席由本民族人士担任;但别忘了,后面还有一个比自治区主席级别高半级、有最终决定权的自治区党委书记。而自治区党委书记是不折不扣地执行来自党中央的各项民族政策,不管该政策是否合法、合理、合民意。
非常不幸的是,大多数时候,党中央的民族政策都是极左、非人道、一刀切、瞎指挥,造成当地大大小小的人权灾难和生活困难。这一切,就是因为藏维两区人民的民族自决权遭到中共残酷无情地剥夺,任何想挑战这种对本民族事务决定权的努力,都遭到残酷镇压、即时清算,还要贴上形形色色的标签:分裂分子、叛国投敌、敌对势力、民族败类、恐怖分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试想:如果相反,把民族自决权完全交给当地少数民族,让他们自己决定生活中的一切,中央政府再根据他们的要求,从立法、行政、财政、文化上给予积极、人道的帮助,过去60年历史上,会发生、产生那么多的悲剧和仇恨吗?
其次,两地少数民族还完全丧失了对自己民族未来命运的民族自决权。
任何民族都有权决定本民族与其它民族是合并为一国,还是毗邻而居。尤其是在中国,当本地少数民族遭受来自中原地区大汉族主义者的欺凌与迫害时,他们本应该有权举行全民公投来改变现状,以寻找自己的出路与子孙后代的未来前途。但是,在统一与稳定高于一切的汉族思维里,尤其是在中央领导人的眼中,这种民族独合的自决权是不可思议、不可接受、不可出让的;否则,他们就担心国家必将分裂、民族必将分离、领土必将破碎、主权必将亏损、国力必将削减、自己也必将背上“卖国贼和人民公敌”的骂名与恶名。
可中共忘记:是谁在少数民族心中播下如此深厚的仇恨?是谁使藏胞、维胞日益遭排挤、打压,成为自己祖先土地上的边缘人、局外人,成为遭汉人剥削与压榨的奴隶、仆役?
如果有一天,中国突然又发生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国难、民变,导致中央控制能力和国力一时大幅衰弱。少数民族地区正好可以借机趁势获得外力的帮助,寻求分裂与独立。中共却将力不从心、无暇以顾。请问中共又如何维持统一与稳定?即便中共届时跪下求情,都不会得到少数民族的回心转意、重归于合。到时候,分裂必将成功,统一必将徒劳。当然,中共有可能使用武力、暴力镇压,中共是不可能改变嗜血的爱好;但是,流血可能促使少数民族独立建国的进程,速度加快、加剧。
未来形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和目前台独的成因极为相似,都是和大陆中共中央政府的倒行逆施、祸国殃民、践踏人权、漠视人命,最后导致民心尽失、威信扫地有关。现在,表面上看,中共统治得强大无比、威风凛凛,少数民族都俯地而行,不敢声张自己的民族自决权。但是,不要忘记:民族自决权是写在联合国的公约里,而中国政府在1997年10月27日,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公约》。2001年2月28日,中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批准了《公约》的决定。同年3月27日,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的批准书。
所以,民族自决权是国际上解决民族纠纷问题的惯例,也是行之有效的和平解决民族问题的良方,巴尔干半岛的民族死结得以顺利和平解开,就是运用民族自决权取得的结果与胜利,也给世界带来了和平与稳定。中国政府不可能永远剥夺少数民族的这项神圣权利,一旦真的付诸实施,少数民族必将选择独立公投,决定自己民族命运的行动,必将风起云涌,势不可挡。
中共不思悔改,不得民心,破坏民族关系,在中央政府、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埋下“不定时炸弹”,早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食苦果,甚至还会在汉民族与西域伊斯兰国家的各独立民族间,埋下未来民间暴力与国家军事冲突的火种。
尊重、恢复、实施民族自决权乃当务之急,时不我待。
再请看公约第一条第二款的原文:
“二、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正因为中国的藏维两族完全丧失了民族自决权,才使得他们无法从自己土地上的资源获益;而是成为中国东部地区的供血器,挤奶站。石油、煤炭、棉花、牲畜、水力、铀矿、地热、天然气、木材、草药等等等等,被中央政策和机构源源不断地开发、掠夺、豪取,输送到东部富裕地区,当地人却获益极少。回报给他们的却是来自东部的大量汉人移民,占用了他们的城市资源、旅游资源、物质财富;践踏他们的千百年来的宗教信仰自由;漠视他们的传统风俗习惯;用现代拜金主义的庸俗低级趣味生活方式,同化、消灭他们的民族文化。
一个古老的民族竟然无权过问自己祖先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却俯首称臣地听任外族到此肆无忌惮地开采使用,这还不算,留给他们的竟是水土流失、资源匮乏、贫穷落后、道德败坏、治安混乱、环境污染,尤其是核废料、核污染,给当地的少数民族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健康隐患、生态崩溃。
这不是开发,这是开枪!
这不是造福,这是造孽!
这不是获益,这是奴役!
中共必须尽快改变长期实施的不人道、违反联合国公约的法规政策、统治方式。遵守公约,尊重人权,彼此尊重,和平共处,才是解决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困境、死结的唯一出路。
来源:参与 作者:李天明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订阅:
博文评论
(
Atom
)
没有评论 :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