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

新疆蒙古族风俗

作者:吐 娜(蒙古族)
卫拉特,是蒙古族的一部分,元代称为斡亦刺,明代称为瓦刺,清代称为厄鲁特、额鲁特。我们通常所说的西蒙古也主要指卫拉特蒙古。历史上,卫拉特蒙古曾从事狩猎经济,信仰原始的萨满教,活动于叶尼塞河上游地区。至13、14世纪,才逐渐迁徙到阿尔泰山及整个北疆草原地区,社会经济也由狩猎转变为畜牧,宗教信仰也逐渐改宗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但萨满教在人们的生活中仍存在较大的影响。现今新疆的蒙古族,大部分都属卫拉特蒙古,他们主要分布于巴州、和布克赛尔、乌苏、精河等地,仍然从事畜牧经济,保持着喇嘛教的宗教信仰。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绚丽多彩的文化传统和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现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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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蒙古族的衣着式样,富有特色,男女款式相似,都穿长袍,蒙语为“拉布锡克”。其样子为右开襟,不开衩,袖长而窄,高领,而且袍子的袖口、领子、袍边都镶有图案。蒙古袍不仅美观大方,而且适合于牧区生活,如在骑马放牧时,起到护膝、防风的作用。过去,穷人们白天当衣穿,夜晚作被子。由于季节的不同,袍子的选料也不一样,天气暧和时,王公贵族都喜欢用绸缎等上等布料缝制长袍,穷人们则穿粗皮缝制袍子,寒冷季节用羊皮裘皮制作长袍,也用羊毛、驼绒制作棉袍。另外,男人们也有穿光板皮衣裤的。蒙古族还讲究男子穿长袍时都扎腰带,并且在腰带右侧佩挂一把别致的蒙古小刀,腰带左侧挂一个烟荷包及打火用具,显得英俊而骁勇。蒙古族妇女的袍子多为红、绿、兰等鲜艳的颜色。长袍的领口、袖口、胸襟、下摆均有搭配诸调的刺绣。卫拉特蒙古已婚妇女不束腰带,因此,称已婚妇女为“不束开”,即不束腰带的人,她们穿的袍子有“特尔利克”,其式样是长袍的前面有襟、腰围都有折子。还有一种“策格德格”,其式样是前面开衩、无袖,似同长坎肩。

蒙古族妇女爱好装饰,喜欢留发辫。姑娘时梳两根,有的还梳十几根,都喜欢在发辫上把绸缎绢做成的长穗和金、银圈、铜片、碧玉、珊瑚坠上,特别是有钱人非常讲究首饰,佩戴珠宝、金银制作的耳环和手镯、戒指、项链。

无论男女都喜欢穿马靴。冬季还穿一种叫“恰日”的毡靴,这种靴象毡袜,底子用皮子缝制。头戴一种叫“托尔齐克”的圆帽,其式样似同瓜皮帽、尖顶,而且顶上结有朱英。男子戴用狐皮等制成的皮帽和毡礼帽,土尔扈特妇女还戴一种叫“厄登”的金丝毡帽,顶结绒或红丝长穗。

近20—30年以来,居住在新疆的卫拉特蒙古穿民族服装的人很少,人们大都改穿中山装、西装等,特别是妇女们穿各式裙子。民族服装只是在节日、婚礼时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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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 卫拉特蒙古的食品主要为奶食品、牛羊肉、面食。奶食品的原料都用鲜牛、羊奶及奶皮子,蒙语曰“厄日木”。黄油:蒙语称为“夏日托思”。做好的黄油一般都放入经过加工的牛羊肚子里便于贮存。奶疙瘩是牧民们放牧或出远门时用作充饥的干粮。以上这些奶食品香甜可口,而且营养丰富,是待客的上等食品。蒙古族喝的饮料主要以奶茶为主,其次有清茶、马奶子、酸奶和奶酒。牧民是离不开奶茶的,早午餐都喝奶茶,并佐以奶食品、烧饼、炒面、炒米等,大多数家庭每天只做一顿饭。

蒙古族的肉食主要为绵羊肉,其次是山羊、牛、马等野生动物肉。忌食狗肉和驴肉,猪肉虽不忌食,但不喜欢吃。秋季和冬季以肉为主,一般不宰杀大牲畜,如牛、马等,只是在它们老了才宰杀食用。卫拉特蒙古招待远方来的亲朋好友和客人一定要宰羊,做“手抓手”,就是清水煮羊肉,在汤内放些洋葱、盐。蒙古族用肉食招待客人很讲究,对待尊贵的客人要煮羊背子,就是将全羊由背上第七肋骨至尾部割为一级,四肢筋、胛各为一件,带尾入锅,煮熟后放在大盘子上。蒙古人称这种食法为“乌查”。招待妇女们将煮胸部肉(又叫胸岔骨)。

卫拉特蒙古吃面食主要是用面粉(小麦)制做烤饼、吃肉汤面条。过年过节则做油饼、包饺子。还喜欢吃炒面,蒙古人称“塔勒合”,就是将炒熟的麦子、青稞、玉米先磨成面粉,吃时加些奶茶或奶子,和些黄油拌着吃。

过去,牧区的蒙古族饮食是比较单调的,蔬菜几乎吃不上。还几十年来,由于经济文化交通运输的发展,牧民们也可以吃上蔬菜了。特别是住在农区、城镇的蒙古族受维吾尔族的影响,还喜欢吃烤馕、拉条子、抓饭。在汉族的影响下吃鸡鱼、各种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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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蒙古族是一个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因此,春、夏、秋、冬四季随之搬迁。富有智慧和创造性的蒙古族劳动人民,创建了随时都可拆搭、轻便、保暧、适合于游牧生活的具有民族风格的住宅,俗称“蒙古包”。“包”是满语“家”的意思。蒙古人不这么称呼,而称之为“衣西合格尔”。蒙古包是由天窗、包顶、侧壁、门组成的。包的骨干是木架做成的,包顶是用柳条编成的扇形椽子撑起来的。包顶蒙语称为“乌尼”,中间有四根横撑子的圆型天窗,称为“哈拉其”,白天透风亮光,夜间用专制的方毡覆盖,以防风保暧。包之周围用皮绳串成柳条网为侧壁,蒙语称之为“特日木”。乌尼和特日木结合处用细毛绳系紧,成为全架形,包顶和侧壁都盖上羊毛毡用毛绳系住、侧壁门的固定处,将木板门捆上,一座完整的蒙古包就塔好了。一般蒙古包高约一丈左右,宽一丈二、三尺。蒙古包的特日木越多,扇形椽子则越长,随之包也越大。这种包,卫拉特蒙古族称为“拜拉格尔”。

蒙古族是一个爱美的民族,他们喜欢把自己的住屋布置得美观大方。搭包用的毛毡和包内铺地的毡子都嵌有图案、花纹,显得很雅观。包的内壁挂有带刺绣的绸帘子或毛毯,条件好的则用挂毯。包内的陈设与布置也比较有规律:门必须朝东开,包的正中对准天窗的地方置有火炉,炉子周围都铺有毡子。正门正上端是供奉佛龛处,偏右安置重要家具,如衣柜,木籍,以及来客的坐卧处;偏左放有被褥,是主人的卧榻,包的前半部分放物品,靠门右端放食品厨柜和锅等饮具,左端放马鞍子、僵绳、猎绳、猎枪等用具。

冬季不少牧民则搬进冬窝子。本世纪50年代以前他们住的冬窝子比较简单,用大石大堆砌起房子,再上泥巴就行了。本世纪初在阿勒泰地区的蒙古族受俄罗斯人的影响,则用圆木造房。新中国成立以后,居住在新疆的蒙古族牧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冬季,许多牧民都住进了土房或砖房内。不少包内都摆有缝纫机、录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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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卫拉特蒙古族无论放牧、转场、外出所用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骆驼和牛。马是蒙古族牧民的伙伴,他们爱护马,歌颂马,“马和歌,是蒙古人的两只翅膀,没有骏马,牧人难飞远方”。蒙古族牧民训练出来的走马,走得又平又稳,被人们称之为草原上的“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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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卫拉特蒙古在13世纪时就形成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古代富贵人家也有多妻的,其婚姻形态,在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的斗争过程中,曾盛行边男子抢婚,后来聘婚代替了抢婚,但男子的抢婚余波尚未消失,元代以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婚姻制度。

按照蒙古族民间传统,男女婚姻均由父母包办。一般是在男子未成年时,其父母为之物色对象,找亲家。物色好了即托一媒妁去说亲,如果女方父母有意,那么男方的父亲或长辈一人及媒妁带着酒和哈达、糖果去正式提亲。经过数次登门求亲,女方家长同意这门事后,双方家长开始准备订亲,订新是由男家去女家,仪式也是很讲究的,男家要带着活羊、酒、肉等,女家设宴邀请亲朋好友,请他们尝酒,以示自家姑娘已与某家小伙子订婚。自此,男方家要常去女家,特别是在女家困难时给予帮助。

婚礼前要举行送聘礼仪式,蒙古族称之为“哈德格太布呼”。聘礼,旧时都是牛、马、羊等牲畜。现在聘礼由牲畜转为姑娘四季穿的衣物、首饰及被褥为主了,附加3到5只羊。

婚礼,蒙语称为“胡日木”,是蒙古族最盛大的喜庆日,仪式很隆重。卫拉特蒙古的结婚仪式,仍保留着男到女家娶亲的传统习惯。正式举行婚礼时,男女双方家里都热闹非凡,各自都要邀请远近亲友及村落人。届时,新郎穿着崭新的礼服,在伴郎的陪同下,随着众人组成的迎亲队伍骑着骏马、带着酒、哈达等礼品出发。迎亲队伍在临近女方家不远处下马,一人代表他们向女方的长辈及父母献哈达、敬酒。然后,新郎拜见女方父母,并敬酒献哈达,然后给在座的人一一敬酒,新娘临出门前给自己的父母敬酒辞行。礼毕,新娘、新郎在包外共持一羊胛骨朝着太阳跪拜,先拜天地日月,然后向活佛或喇嘛叩拜,最后向女方父母叩拜。届时活佛喇嘛诵经,祝愿他们平安无事,白头偕老。女方家同意接走新娘以后,新郎则抱起新娘上马,届时,新娘啼哭,抱着母亲不愿意离开,最终新娘还是被“抢”去了。在有些边远山区,新娘家人为“考验”新郎是否坚强,还捧打新郎,甚至出现了致残的悲剧。这都是原始的抢婚习俗留下的痕迹。新娘离开家时,除了新娘的父母亲外,哥嫂等亲戚及伴娘若干人一同前往男方家。到了新郎家,首先新娘拜见公婆,婆婆端一碗鲜奶让新娘尝一口以示吉利,然后新娘在嫂嫂及伴娘的陪同下进新房。于是,新郎父母办的结婚大宴开始,婚礼一般要举行3天。

卫拉特蒙古旧时的习惯,儿子娶妻后虽然另置一蒙古包,但置在离父母包不远处,家产仍是统一的,如果另起炉灶,那么将家产分开。如果父母去世,由幼子继承财产,因此,蒙古人称幼子为“奥特根”即“守灶者”。由于蒙古男人在主要生产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家庭中男人占有支配地位。家庭琐事则有主妇料理。妻子一般要做到早起晚睡,终日操劳,对公婆孝顺,对丈夫贤惠,对子女慈爱,虽然辛苦,而毫无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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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 卫拉特蒙古人家里有人去世时,忌讳说“死了”,而说“走了”、“升天了”、“成佛了”。其传统丧葬有天葬、火葬、土葬三种形式。

天葬:人死后,将尸体用白布裹上置于荒野,任野禽兽啄,如果尸体在3天内被吃掉,则认为是吉祥事。否则,便认为不吉祥,认为死者生前可能有罪过,因此请喇嘛念经,为死者改忏悔求佛开恩,以便使尸体早日被吃掉。为招来野兽还把酥油、羊油涂在尸体上,这种古老而原始的葬法,多在贫民间采用,上层富户极少采用。火葬:先堆起一堆柴禾,让死者盘腿坐在柴堆上,并在尸体上盖上白布,活佛喇嘛念经以后,点火焚烧,待尸体焚化后,把骨灰放入用黄、兰、白等颜色制成的布袋里,有些存放于寺庙表示成佛。也有些不存骨灰,把骨灰撒在高山或江河里,表示死者已升天。这种葬法比较繁琐,旧时的王公贵族在火葬时,其家属为使尸体早些焚化,将十几袋、甚至几十袋装有黄油的牛羊肚子放在干柴上烧。的以这种葬法大多为达官贵人及活佛喇嘛采用。土葬:入殓时有放棺材和不放棺材的。但都必须在葬前给死者洗身、刮胡子、剪指甲。然后,用白绸布或白布裹身。如果用棺材就将死者放放底宽而上部窄的棺中,不用棺材就在墓穴内铺一层白毡及一条褥子,将尸体放在上面。尸体必须侧卧。女的左则,男的右侧。

卫拉特蒙古的丧葬习俗受黄教的影响较大,人死后,家属速去寺庙报丧,请喇嘛念经,为死者祈祷超渡,确定送葬时辰,并且葬后招待念经的喇嘛膳食,富裕人家还送银子、牲畜给寺庙,贫穷者则给寺庙献哈达。入殓时也要请喇嘛念经。入殓第七天和第四十九天要为死者过“布音”,意即吃丧,届时要邀请死者亲属和邻居。而且讲究子女为父母、妻子为丈夫服丧百天,平辈则49天。服丧期内不穿华丽的衣服,不赴宴喜乐,不理发。

现在,卫拉特蒙古普遍实行土葬,天葬已经绝迹了。在乌鲁木齐市等地方,一些人采用殡仪馆火葬的方式。葬礼也从由喇嘛主持转为由单位领导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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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 卫拉特蒙古最盛大的节日是春节。其次有麦德尔节、祭敖包、点灯节。

春节。蒙古族称为“查干”,即“白节”之意。并且把元月也称为“查干萨日”,即“白月”。蒙古族认为白色是某些事物的开端和源泉,自古崇敬白色,把它作为美好和吉祥的象征。过春节很隆重,从农历12月开始准备食品、衣着,祭祀祖先的供物。除夕,同一家族,长辈带领全家人向家里挂的佛像行大礼,焚香点烛,然后祭“火神”,其方式是向火炉内倒一碗酒,然后祭祖。接着晚辈给长辈敬酒,长辈则向晚辈祝福。到了晚上,全家人团聚在一起吃“手抓羊肉”和饺子。卫拉特蒙古还有一种很古老的习惯,吃完牛羊肱骨肉后,将肱骨砸开,全家分吃骨髓,以示砸碎了鬼的肱骨,驱邪逐鬼、辞旧迎新。整个晚上家族人喝酒、唱歌通宵不眠。初一清晨,全家首先祭祖、祭天。将羊头、胸叉肉、油炸果子等放在敖包(用石头堆成,中间插有一根木杆,杆上系有哈达)上,献上哈达(哈达是蒙古族的珍贵礼品,用长丝绸或白绢做成)。向天上洒一碗酒,表示祭天。向敖包上洒一碗酒,表示祭敖包、祭祖先。接着由家族中德高望重者致祝词,祝福人们在老天爷的保护下成事如意。祭完敖包以后,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祝福,并送手帕、钱等礼物。接着亲朋好友们互相拜年,即使远离几十里地也要拜年。

麦德尔节。麦德尔就是弥勒佛,节期在正月15日。这是个宗教色彩比较浓厚节日。节日当天每个黄庙都挂出弥勒佛的像,附近的牧民都来寺庙内敬献供品,烧香叩拜。如果有活佛那么由活佛主持,没有活佛则有大喇嘛主持。拜完佛之后,大家由氏族长古孜代(旗长)带领进行射箭、赛马、摔跤等蒙古族传统娱乐活动。

点灯节。卫拉特蒙古称之为“祖乐”。节期在农历10月25日,是一种小规模的宗教节日。据说是为了纪念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这一天,当黄昏时,家家户户在一高坡处立一木架,并在架上放自制的灯,这种灯的灯芯是用芨芨草做成的。芨芨草的数量是按每个人的岁数来确定的,芨芨草头上包有涂上黄油或羊油的棉花毛。人们将灯点燃后,围着从左到右转三圈(如果有喇嘛,则有喇嘛领着)。然后洒酒祭天、嗑头拜佛,祈求佛爷保佑长寿、平安。在每个包内也有用面团捏成的小油灯,整个晚上都亮着,象征着世界永远光明,人们长命百岁。

祭敖包。蒙古语称为“塔克勒干”。卫拉特蒙古每年要举行一次大型的以部落为中心的祭敖包活动。时间在夏季。敖包是用石头堆成的,一般置在水草丰美的高山丘陵处。祭敖包可能是来源于古代的祭山,它是蒙古族对自然崇拜的表现。祭敖包时,同一部落的牧民们都骑着马、骆驼,拿上酒肉等来到本部落敖包的处的山上。届时,人们先献哈达,然后由活佛或大喇嘛领着众人绕着敖包诵经(此是妇女不能参加),愿老天降福于人间,赐于人们平安无事,如果遇上旱灾,那么祈求老天下雨,使大地水草丰盛,五畜兴旺。祭完敖包以后,开始进行赛马、摔跤、射箭等蒙古族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现在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塔克勒干节的形式也有些变化,“那达慕”大会这一名词代替了祭敖包。现在,土尔扈特蒙古聚居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规定每年农历6月4日在和静县巴音布鲁克草原举行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大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定于7月13日在赛里木湖畔举行。“那达慕”大会上要表演民族歌舞,举行摔跤、赛马、射箭等传统娱乐活动。巴音布鲁克“那达慕”大会又增加了赛牦牛等有趣的活动。更令人欣慰的是,现在的“那达慕”宗教色彩没有了,而增加了商业贸易这一新的活动。
(本文选自《新疆社会经济》1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