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建议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米高扬在1949年2月4日发回莫斯科的电报中,汇报了自己向毛泽东转达的斯大林对于中共民族政策的建议“:我已转告毛泽东,我们中央委员会建议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不要过分大度,如让少数民族独立并从而在中共执政后缩小中国的领土。应该让少数民族自治,而不是独立。毛泽东很赞赏这项建议,……”
众所周知,1947年我国的第一个所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建立,此后中国共产党改变了自党的二大以来以联邦制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纲领,不再提此前提出的民族自决,而是考虑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因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非完全出自苏共的建议,而是以毛泽东同志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但是斯大林的类似主张,表明苏共中央对于苏中两国国情的不同已经有所认识。而这同后来苏联对于我和平解放西藏的支持也是有着密切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