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事件以及新疆事的件发生,还有内蒙古民族问题等民族问题越益引起国人的关注。是的,要妥善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首先有赖于中国的民主化;然而我们又都知道,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实行民主,本身就会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先前那些别的国家是怎样处理这些问题的呢?从中我们可以吸取哪些经验教训呢?
这里,我特地向大家推荐一部有关专着:《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Problems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s:SouthernEurope,South America,and Post-Communist Europe)。这本书通过对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这三个地区十几个国家在民主转型期间种种问题的全面描述和精湛分析,深入探讨了有关建立民主政体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称得上民主理论研究和比较政治学的经典之作。本书的两位作者都颇负盛名,一位是胡安。J.林茨(Juan J.Linz),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曾任国际政治学会主席,另一位是阿尔弗莱德。斯泰潘(Alfred Stepan),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曾任中欧大学校长,牛津大学教授。本书由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出版社于1996年出版(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6)。《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这本书内容相当丰富。这里,我只介绍其中一个方面,那就是,在多民族国家如何实现民主转型的问题。
从一开始,作者就告诉我们:在由多民族、多种语言、多种宗教和多元文化社会组成的国家之中,人口越多,政治就越复杂,这是因为就民主问题要达成一致意见将越困难。为此,就必须就民主规范、行为和制度进行认真的政治设计。有些处理国家性问题的方式,与民主内在地不兼容。
有这样一句格言:“任何国家应该努力成为一个民族-国家,而任何民族都应该成为国家。”作者认为这个观点最为危险。因为当今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的国家,要以民主的方式将其变成民族-国家非常困难。唯一可能的民主方式──让我以中国为例──就是:少数民族自愿接受汉化,不愿意汉化的少数民族自愿地移居国外或允许其独立,或者是他们以和平的方式脱离中国宣告独立并且被中国方面所接受。
如果你觉得这几条都很难做到,而你又强烈地希望中国能成为一个民族国家,那么你就只好放弃民主的方式,转而采取强制手段,强迫那些不愿意汉化的少数民族接受汉化。不错,历史上很多民族国家都是靠强制手段才取得成功的,问题是,作者提醒我们,在当代世界,我们还能够重复他们的做法吗?我们还愿意付出他们所付出过的那些代价吗?换句话,过去那些做法,在当代背景下还行得通吗?作者的回答是行不通,是注定要失败的。
那么,“在多民族国家,民主化如何可能?”首先一条是,承认平等的公民权。这一条很简单,估计没什么人反对。但作者还补充说,仅仅这样还不够,“多民族国家更需要建立以非多数票、非公民投票为基础的多样性制度”。在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由于人数少,如果各种事情都采取公民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那么少数民族的声音就很可能被忽略被埋没,所以作者提醒说,为了民主的巩固,要“减少多数主义”,“设计更多的具有共识性的政策”。作者认为,要在这样的国家实现民主巩固民主,需要“精心设计某种联邦或者联邦制度,或进行准联合民主实践”。
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海外异议人士就针对中国是多民族国家这一事实,提出了未来民中国实行联邦制的设想。《零八宪章》也肯定了联邦制。但是忽略了如何最终解决“少数民族”问题,只是,有很多人对先前这段思想积累太不了解,或者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鉴于此,我觉得更有必要向大家推荐这本《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