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际人权宪章及核心人权条约以外,还有许多其他与人权有关的世界性文书。下方列出了一些未能尽录的文书(PDF格式)。这些文书的法律地位各有不同,其中的宣言、原则、准则、标准规则和建议不具有约束力,但它们无可置疑地具有道德影响力,并对缔约国的行为提供实务指导;其中的公约、规约、议定书和条约对那些已批准或加入的缔约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欲了解有关这些文书批准状况的详情,请点击此处。如需这些文件的印刷质量版本,可从《人权:国际文件汇编–世界文书》光盘中下载。
世界会议及千年大会
自决权利
土著人民和少数群体的权利
防止歧视
《同酬公约》,1951年(第100号公约)
《歧视(就业及职业)公约》,1958年(第111号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种族与种族偏见问题宣言》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设立一个和解及斡旋委员会负责对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各缔约国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端寻求解决办法的议定书》
《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
反对种族主义世界会议,2001年,《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儿童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973年(第138号)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1999年(第182号公约)
残疾人权利
执法方面的人权:保护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囚犯待遇基本原则》
《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有关医务人员, 特别是医生, 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面的作用的医疗道德原则》
《有效调查和记录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原则》
《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
《执法人员行为守则》
《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刑事司法系统中儿童问题行动指南》
《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利雅得准则)》
《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
《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
《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
《有效防止和调查法外处决、任意处决和即审即决事件的原则》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宣言》
《关于受害者赔偿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准则》
《保障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尚未生效)
《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
《世界消灭饥饿和营养不良宣言》
《利用科学和技术进展以促进和平并造福人类宣言》
《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
《发展权利宣言》
《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
《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
婚姻
健康权利
工作权和享有公平就业条件的权利
结社自由
奴隶制、类似奴隶制的习俗和强迫劳动
《禁奴公约》
《关于修正1926年9月25日在日内瓦签定的禁奴公约的议定书》
《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
《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第29号公约)
《废止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第105号公约)
《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防止、 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
国籍、无国籍状态、庇护和难民
战争罪行和危害人类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行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
《关于侦察、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规约》
《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 各人权公约的批准状态(英文)
- 国际文件汇编–世界文书
- 联合国大会决议内可找到的公约、宣言和其他文书(自1946年起)
http://www.ohchr.org/CH/Issues/Pages/UniversalHumanRightsInstrument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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