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蒙古人誉为民族英雄的内蒙古(南蒙古)民主与人权领袖哈达先生是16年前的今天在家里吃晚饭时被内蒙古公安厅一群警察抓走的,后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15年徒刑,罪名是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分裂国家罪主要是“因为”哈达组织了内蒙古(南蒙古)民主联盟并任主席,还出版了《南蒙古的出路》一书。间谍罪是“因为”哈达与一些蒙古国的人士有来往。事实上,蒙古国人和内蒙古的蒙古人都是一种民族,而且100年前是一个国家。哈达从被抓的那刻起直到16周年的今天,他始终不认罪,他一直认为那是当局的政治迫害和汉族统治者对蒙古人的欺压。
以上是记者近三、四年来对哈达的妻子新娜和他们的家人以及朋友无数次采访所获得的信息。
一年前的世界人权日是哈达把15年的牢底坐穿应该被释放的日子,可是直到今天哈达仍然被秘密关押在呼和浩特的一个地方。
记者透过在呼和浩特的老朋友了解到,内蒙古公安厅根据内蒙古党委的指示先不给哈达自由,具体如何计划,当局也没有主意。就像内蒙古人权组织的负责人席海明说的那样:“用哈达的妻子和儿子作人质给哈达施压,以促使哈达不得不屈服投降。”结果是不但没有动摇这家人的信念,还加强了哈达以及妻子新娜的意志。时间拖得太久了,就不得不尽快地释放哈达的儿子以及妻子新娜。预料新娜最近被释放。
该信息来源说:“哈达主要有两个仇恨心结,就是当局判了他的刑,另外一个就是他早有的民族心结。”记者还获知,最多一两年后,如果内蒙古的形势很稳定,也没有外蒙古等国外的干扰,新娜和儿子威勒斯也听从当局的要求,那时就会考虑让哈达和妻子以及儿子住在一起,但是监控还是非常严密的。内蒙古公安厅设有专门的“哈达专案班子”,直接由公安厅的一位副厅长领导,所以可以随时报销一些花费,当然也有预算专项拨款。干警们都喜欢干看管哈达的工作,因为危险性小,各种待遇好,车辆配备一般不会很差,很舒服的工作。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11/12/201112102244.shtml
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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