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的处理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的处理意见
1968.07.20;内蒙革发〔68〕 352号

在伟大领袖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的光辉照耀下,内蒙古自治区广大革命群众正向 以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为代表的反革命势力展开全线总攻击,誓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在这场群众性的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斗争中,也涉及 到了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以下简称“内人团”)的问题。由于这个组织有其特殊的发展过程,并且人数较多,群众中的影响较大,为了区别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 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稳、准、狠地打击最危险、最主要的敌人,有必要对“内人团”作出正式结论,以正确对待其成 员。
“内人团”于一九四五年十月五日建立。一九四六年四月三日承德会议(内蒙自治运动统一的会议,以下 简称“四·三”会议)以前由地方民族主义政党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以下简称“内人党”)控制;“四·三”会议后逐步接受我党的改造和领导,于一九四九年三月 底转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历时三年零六个月。主要活动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等地区。到转团时,约有团员一万二千人。
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后,国内阶级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英明地指出:“从整个形势看来,抗日战争的 阶段过去了,新的情况和任务是国内斗争。蒋介石说要‘建国’,今后就是建什么国的斗争。是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呢,还是建立 一个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这将是一场很复杂的斗争。目前这个斗争表现为蒋介石要篡夺抗战胜利果实和我们反对他的篡夺的斗争。”在 这场斗争面前,内蒙古广大蒙汉各族劳动人民,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建立一个各民族平等的民主的统一的新中国。而一小撮民族反动派, 则要逃避人民的惩办,进而夺取人民的抗战胜利果实,继续维持他们的反动统治。他们为了拢络青年为实现其反动的政治目的服务,趁我党我军尚未进入内蒙东部之 机,以“民族解放”为幌子,在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和特古斯等一小撮民族反动派的一手策划下,于一九四五年十月五日在乌兰浩特成立了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 它的成员主要是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并有严重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而且采取了单一蒙族的组织形式。
“内人团”建立后,在“内人党”的控制了进行了“内外蒙合并”、“内蒙独立”的活动:通过它的《黎明》、《群众》等刊 物,大肆吹捧“内人党”,狂热地宣扬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大搞“内外蒙合并”的签名运动;积极支持哈丰阿、博彦满都之流为了控制内蒙东部地区的政权而成立的 东蒙自治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军。成了“内人党”推行地方民族主义路线的得力工具。
一九四六年春,东北形势 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毛主席《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伟大指示,我党我军先后从东北各解放区进入内蒙东部各盟全面开辟工作。同年四月三日在承德召开了内 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哈丰阿、特木尔巴根等勉强同意“内人党”停止活动。这时,“内人团”面临着一个向何处去的问题。由于广大蒙族知识青年,长期受帝国 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民族压迫,具有民族解放的要求,赞成民主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倾向当时社会主义的苏联、蒙古,这就决定了“内人团”这个组织有接受共 产党的改造和领导的可能性。中共东蒙工委按照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七日东北局对“青年团应切实地争取其领导权”的指示,对“内人团”采取了团结、教育、改造的 方针,同以博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为代表的民族反动派展开了争夺青年的斗争。我党通过举办各种训练班和组织参加减租反霸的群众运动,对广大团员进行毛泽东思想教育,使“内人团”逐步靠拢我党,而摆脱“内人党”的控制。一九四六年六月一日对团纲团章作了重大修改,把由“内人党”领导改为由我党领导下的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把为“统一合并整个蒙古”、“内蒙独立而奋斗”,改为“建设和平民主的、健全繁荣的新蒙古”、“为实现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而奋 斗”。一九四六年下半年,当国民党军队向内蒙东部地区大举进犯的时候,“内人团”号召“热爱民族的男女青年动员起来,坚决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在一九 四七年“五·一”大会上的两条路线斗争中,参加会议的“内人团”员绝大多数站在了我党一边,对斗争的胜利起了一定作用。同年七月一日中共内蒙工委公开宣布 成立后,“内人团”热烈拥护,进一步明确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参军参战,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召开了一些大型反蒋集会,声援蒋管区的民主运动和学生运动;积极参加了土地改革运动。
在轰轰烈烈的民主革命和解放战争中,“内人 团”得到了改造,它的组织基础也随着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的团员中,一部分叛变逃跑或公开反对民主革命而被淘汰(也有些坏人在乌兰夫包庇下,混进了革命队 伍);一部分接受我党领导,走上了革命道路。同时,在我党的领导下,“内人团”向广大工农兵开门,大批群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各族青年积极分子参加了“内人 团”,使它由一个单一蒙族的知识青年组织,变成了以各族劳动青年为主体的广泛的群众组织。
从整个历史全 面分析“内人团”的性质,我们认为,它是一个曾由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控制的民族主义的知识青年组织,逐步改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青年群众组织。
对其成员,要分别情况,具体对待:
对于“内人团”中的“内人党” 分子,按对“内人党”的处理意见对待;
对于混入团内的坏人按其本身的反动身份和罪恶进行处理;
对于自首变节、叛变投敌的,按叛徒对待;
除上述几种人外,“四· 三”会议以前“内人团”的成员(包括骨干),只要将这段历史交代清楚,可不予追究;“四·三”会议后的“内人团”员应视为进步组织的成员。
对于乌兰夫、哈丰阿反党叛国集团及其在“内人团”的代理人,长期推行的民族分裂主义路线,必须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 命中,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进行革命的大批判,肃清其流毒,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和青年的毛泽东思想觉悟。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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