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内蒙古自治区”选派2009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中国与蒙古国的文化教育交流,增进两国的友好往来,推动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受国家汉办的委托承担2009年选派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

  今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选拨:

  一、主要从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中选拔。具有教学经验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年龄在22岁至35岁之间;

  四、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蒙语者优先。

  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将于6月上旬参加为期8周的培训,之后由国家汉办根据培训成绩和国家汉办组织的测试成绩确定志愿者人选。

  联系电话:0471- 6203749/6203750。 传真:6203748。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7号 010010

  Email:nmgedu407@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