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

海外内蒙人权主席席海明评莫日根案判决

6月8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法庭就牧民莫日根被压死事件开庭并宣布对肇事司机的一审判决,一人死刑,一人为无期徒刑。 对于这个宣判,流亡德国的蒙古族人权团体保卫内蒙人权同盟主席席海明认为,当地民众在人权和环境问题上维护自己生存权利的努力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莫日根事件法律层面的问题还远远没有结束。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席海明认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更深层的原因必须从根本上解决。

席海明说,“这个事情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实际上根本上涉及的是,怎么样落实执行刑事法,怎么样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草原法。”

席海明说,在刑事法问题上,现在走出了第一步,但是,莫日根事件涉及的更为根本的有关当地民众生存权和环境问题的法律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

对于这两个涉及根本问题的法,席海明说:“我认为在贯彻过程中必须具体化。内蒙古人大要制定一个特列、特行的具体的地方法规。草原法,破坏草原要判几年,必须有个明确规定。要不然草原法很抽象,到时候,仍然是草原法一直存在,但是破坏一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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