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有许多旅行社或中介机构以高薪利诱大批量招收赴蒙古国的年轻力壮农村劳务人员。他们的宣传口号是以比国内当地高出几倍或几十倍的工资作为诱惑,以采金、建筑、修路、开矿等明堂众多的理由不间断的向蒙古分批次输出劳务人员。
受这些“高薪”的诱惑,众多人员以有效期一个月的旅游或商务签证前往蒙古国的金矿、煤矿、建筑工地等地打黑工。有些人等到了蒙古国,他们才发现那些东北、山东、浙江老板给他们办的签证都不是劳务签证,这意味着这些工人都是“黑劳工”,人身一切权利不受保障。
这些人到蒙古国当地就会才发现他们都是非法劳工,老板给他们办的全是商务签证并不是劳务签证,一开始承诺的保底工资,医疗,保险等都没有,老板把他们的护照扣押不放,连合同都没有。
这些民工所在的位置有的位于蒙古国的南戈壁省,中戈壁省或其他偏远野外。5月初,一位温州老板以每月一万五千元保底工资、医疗、保险、劳务签证的待遇相诱惑,组织工人们通过商务签证分批进入蒙古国,在南戈壁省一家矿业有限公司从事地下深井开采金矿作业,金矿开采地点位于沙漠无人区,不仅工作环境极其危险,生活条件也相当艰苦,老板不但不签署任何务工手续,一到蒙古国就扣押民工护照不许回国,并限制民工外出,民工们与外界失去了联系,成为了“黑工”。
根据相关规定,蒙古国的商务签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而蒙古国劳务签证又很难拿到。如果没劳务签证就到蒙古国去务工则是违法的,属于“黑劳工”。如果在蒙古国境内遇到劳资纠纷,这些务工人员将被强制遣送回国,并被罚款,他们的工资很难拿到。
在蒙古国打黑工的中国务工人员大多分别来自湖南岳阳、怀化、娄底等地、还有浙江、陕西、贵州、云南等地。他们在蒙古国住集装箱、铁皮房、木板房和蒙古包,驻地被分隔,老板给他们的吃住条件非常差,平时限制自由,没有最起码的劳务保障。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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