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吉林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称有205人被招到蒙古国劳务,但招工方不按合同给劳务人员发工资,并扣留劳务人员护照,使其无法回国,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解救。吉林警方展开调查。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男,1956年生人,家住吉林市)2009年年初以“吉林市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经查该公司董事长姓史,现工商执照已被吊销)为名,由犯罪嫌疑人马某(男,1957年生人,家住舒兰市)负责召收赴蒙古国劳务人员,马某在吉林地区共招收120名劳务人员,并与劳务人员签定协议,劳务人员提供本人护照。程某负责出国费用,月薪保底工资5000元人民币。4月27日,马某带领205名劳务人员由吉林市前往内蒙古二连浩特。由于签证问题,劳务人员在二连浩特停留一个多月的时间。6月12日,205名劳务人员由程某带领前往蒙古国乌兰巴托,在一建筑工地开始打工。该工程由中国驻蒙古国“新东方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法人朱某(男,1954年生人,户籍地吉林梅河口市)负责。
劳务人员反映,到蒙古国后程某、朱某没有按合同发工资,生活条件较差,因签证问题护照被当地移民局扣留,大家一时都无法回国。目前,在吉林市出入境管理处登记的95名赴蒙古国劳务人员已于9月8日、12日和19日分别返回国内。该案涉案人员马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涉案人员程某现在还在蒙古国,中国警察已实施边控。另一涉案人员朱某,中国派警察正在调查,并实施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