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文化的教育或离开教育的文化都是不存在的,文化与教育是相辅相成的有机体。文化赋予教育以内涵,赋予教育以品质,教育则通过自己的文化功能作用于文化,使文化得以升华。作为文化群体的蒙古人,长期以来基本保持着“逐水草而游牧”的生存方式。我们把这种北方的特色文化统称为草原文化。蒙古族游牧文化是草原文化的主体,但是草原文化不局限于蒙古族游牧文化。草原文化是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融合体。蒙古族传统文化具有以下教育价值。
一、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
一个民族文化的生成与分布取决于这个民族历史上长期特有的生产方式。对于蒙古族来说,其文化的面貌离不开它的长期所拥有的经济形态的影响。这些民族文化反过来成为保护生态系统的知识体系。比如游牧、轮牧、转场等蒙古族的畜牧方式都有其科学的内涵。作为文化群体的蒙古人,长期以来基本保持着“逐水草而游牧”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当它成为一种长久的历史实践时,必然地创造出了与之相应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我们把这种生存方式和相应的“财富”称之为蒙古族游牧文化。
它是以人、家畜和环境三个要素构成的特殊的生活方式。在这个生活方式——由人、畜和自然构成的人工生态系统中,牧民通过家畜的中介反馈来适应环境,扮演着生态调节者的角色,与此同时牧民在萨满教的氛围中体验着敬畏自然、注重和谐、崇尚自由的审美境界,这使得蒙古族游牧文化具有一种深刻的生态内涵和强烈的艺术气质。《蒙古族的传统生态观与可持续发展论》一文中指出:“蒙古族人民的游牧生活恰恰构筑了天(气候环境)、地(生物多样性)、人(人群社会)的复合生态系统,是历史条件下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高效和谐的组合。游移放牧的完整规范,可以保持草原自我更新的再生机制,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演化,满足家畜的营养(能源)需要,保障人类的生存与进步。这是草原复合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协调有序的耦合效应。存在决定意识,这种优化系统组合必然成为生态观念的客观依据。所以,在蒙古民族文化中,从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伦理规范、民风习惯、宗教信仰等诸多方面都蕴含了鲜明的生态观点与环境思维。”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在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以农耕文化居于主流的汉族文化歧视草原生态系统的文化。光绪三十一年,“畜牧业落后论”者姚锡光曾经说:试观此方(指蒙古———引者注)数万里之区,自汉以来……历两千年……绝少进步,则游牧之不足恃为生计”,并断言:“游牧生活断无持久幸存之理,……恐不出五十年,游牧之风将绝境于地球上。”因此,他积极倡导“移民守边”。憎恨草、仇视草,视草为敌,是单一种植业的特征之一,这种文化意识扩展到草原地带后就成为破坏草原的一种巨大的制度力量。
因为,“靠天种地的粗放农业对牧场草地来说是一种破坏力量。而且凡是丢荒之地,在天旱地区植被破坏后,很快就会沙化,农耕所及草场荒废。加上农业社区人口增殖,一定要扩大耕地面积,即使在较高的轮作和施肥的农业水平上,也会和牧民争夺土地”。对“牧区来说,由于牧场缩小,单位面积载畜量相应增加,超过了自然恢复饲草的限度,引起草原退化。这一系列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形成了恶性循环,引起一般所说的农牧矛盾,在民族杂居地区又表现为民族矛盾”[1]。由此导致对草原文化的排斥,成为草原生态环境破坏的深层次原因。
调查显示,近十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的生态系统更加脆弱,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不断加剧。根据有可比资料的统计,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 500亿元,因生态破坏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恢复费用比这一数字还要高出数倍。调查指出,近四十年来气温波动性增高和部分地区降雨减少,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西部地区生态退化的进程,但人为因素是造成西部地区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传统的游牧文化早就注意到了资源的再利用和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每一个合法公民的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发扬和传承蒙古族灿烂的传统文化精神,避免出现人为生态破坏问题、支持国家推出的退耕还草还林以及实行严格的封育政策,提高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破坏的意识。
二、蒙古族自由精神的价值
一定程度的自由是游牧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一个较显著的特征。游牧民族的生存空间是非常宽阔的,人的活动余地也是相当大的。这种人们在空间上的自由行动为其内在自由精神的形成奠定了客观的物质基础。就其普适价值而言,制度经济学对自由的价值做了阐述,“对个人行为的公正:即个人和权力机关应对同等情况下的他人一视同仁(无歧视、程序公正);或者程序公正要求不分种族、宗教、贫富或亲疏地保护同等的基本权利。在经济生活中,这个意义上的公正意味着,原则上,在凭自己的资源进行竞争并获得平等待遇上,人人都有同样的自由权。但它决不意味着人人都同样幸运或在竞争中获得同样的”[2]。
三、蒙古族务实、顽强精神的价值
对于古代蒙古人来说,面对现实,直面人生是他们最基本的人生信条。严酷的自然环境、动荡的社会现实,使他们养成了反对玄想空谈,而崇尚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不论是在宗教信仰、民间文学中,还是在伦理道德、政治生活中,都显著而深刻地表现出了这一点。在古代蒙古人的伦理道德生活中,务实的态度同样是其所固有的。蒙古文化的性格是很顽强的。
草原尽管常有宜人的季节,草原有如诗如画的美景,牧人也不乏悠闲,那也是一年四季中的短暂时期。蒙古高原的平均青草期只有140天左右,而长达220多天的枯草期以及相继出现的旱灾、白灾构成了严酷的生活现实,就像蒙古谚语中所说的那样,“美好的秋天不会长久”,牧人生活更多的时候是要面对暴风、骤雨、燥热和寒雪。因此,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是真正草原牧人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生活环境所逼迫生成的个体心理素质,逐渐上升为一种大众化的社会心态时,民族文化中就具有顽强的精神。中国孩子还没放学,家长就在学校门口等候,到草原上举办夏令营活动,有很多家长给自己的孩子送药,送吃,问寒问暖。学生本身缺乏自理能力,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孩子因为是独生子女或家庭条件优越,独立生活能力差、依赖性较强。这无不与蒙古族顽强的传统文化精神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的教育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是否应该传承民族文化的优秀精神,我们不仅意识到民族文化在培育我们下一代的民族精神时的重要意义,从而坚定一个基本的立场,那就是要弘扬民族文化的精华,延续民族文化的命脉,创造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文化,而且,我们还必须强化对民族文化的研究,扩大民族文化对下一代的教育机会,使我们的民族文化以宣传和学校教育的基本方式传达给我们的受教育者。
四、蒙古族诚信精神的价值蒙古人重诚信,对欺诈性的交换行为,非法牟利行为极其蔑视。他们在和对方交流、交换的时候特别守信用、讲诚信的。在不很久远的年代,蒙古人出去放牧或下地作农活包括晚上睡觉都没有锁门的习惯,这足以说明他们对彼此信任程度,没有丝毫的怀疑之心。
如今社会上常常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给人们的生活、生产甚至生命带来重大损失,各种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人为的灾难所造成的悲剧,无不与某些人的责任感欠缺、没有诚信精神有直接关系。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人又是具有丰富感情的人,是个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是值得信任的人。我们的教育需要培养有责任感、具有诚信精神的人。这是社会的需要、人类的需要。美籍日本学者福山在其所著的《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指出,美国、日本等国属于高信任度国家,因此可以大大节约交易成本。蒙古族诚信精神与现代经济学的新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五、蒙古族文化的行政管理价值
学者提出对民族地区要“因俗而治”,要由懂得该民族地区文化的人员来治理。这也是各级国家机关中需要大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成员的依据[3]。因为在草原,共同的文化遗产构成的无形制度提供了减少思维模式分歧的方法并形成了使统一的认识代代相传的方式。“因俗而治”中的“俗”体现了传统知识和内涵,当然包括文化。我们对内蒙古进行行政管理要深入了解蒙古族文化。这不仅仅指汉族领导同志,蒙古族领导同志也未必都有深入的了解。
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当内(本身文化)外(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相冲突时,监督外在制度服从情况的成本和执行外在制度的成本会限制政府依靠外在制度所能取得的成效。有学者估计,如果没有形成自发性服从,“政府靠强制在任何时候最多只能执行全部法律的3% -7%”。因此,所有层次上的外在规则都应符合社会的内在规则(有些体现于自然法中),这样才能确保这些规则对人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影响。在有些情况下,规则发生冲突,只有诉求道德才能化解矛盾。即使能从国外借鉴良好的正式规则,如果本土的( indigenous)、非正式规则因为惰性而一时难以变化,新借鉴来的正式规则和旧有的非正式规则势必产生冲突。其结
果,借鉴来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又难以奏效。
总之,已经移植过来的制度安排要实现其功能,则需要作更大的适应性调整。有些制度规范是植根在一定文化土壤基础之上的,如果这些制度规范离开了其相应的文化土壤,就很难有效了。因此,我们在用制度引进扩大制度选择集合时一定要考虑相应的制约因素。正因为此,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光辉著作中提出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好好研究以适合这些地区的实际[4]。
政府官员在懂得蒙古族文化的重要性后,在政府决策上才能考虑对这种文化的保护,比如在牧区生态移民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必然要求,而且关系到生物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多样性问题。因为,生态环境恶化必然会导致文化的消失,尤其是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会消失。生态移民既是经济行为,又包含文化意义,政府在实施生态移民政策中,应从生态环境、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民通婚等方面进行规划。同时,动态的把握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象。在生态移民过程中,要注意“人”对环境的影响,适应与抉择的关系,要把游牧民族中的“草原学”看成是文化人类学,文化生态学等,不能停留在经济学的层面上。对生态移民应从移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来理解,要充分认识移民成本应包括经济成本、文化成本、环境成本和心理成本等。
六、蒙古族文化的民族团结和文化认同的价值由于存在不同民族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在一种文化没有充分传播,深入到其他民族人心的情况下,一个民族会对另一个民族产生误解。比如长期以来,将游牧文化与落后愚昧画等号。而事实上正如俄罗斯著名学者古米列夫所评价的“游牧民族在他们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社会文化类型。对此,人们不应认为是粗俗、落后和停滞不前的”。所以尊重的前提是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才会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不会因风俗习惯不同而歧视少数民族。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正视民族心理素质的特殊性。在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中,照顾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体现民族平等,实现民族团结。蒙古族人民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的灿烂文化有巨大教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