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禁 牧

禁牧指在特殊的草原区域内不得放牧利用。一般是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或具有特殊利用方式(如割草场)的草场进行禁牧。禁牧的期限是以年为单位。

  禁牧休牧制度是保护建设利用草原的一项重要制度。禁牧是对草原实行一年以上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休牧是在一年内一定时期对草原实行短期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推行禁牧休牧制度,是推进依法治草、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对于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推动我国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禁牧休牧草原已超过13亿亩,国家在退牧还草工程中安排草原禁牧休牧任务4.4亿亩,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据农业部全国草原监测显示,退牧还草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产草量与非工程区相比,分别提高了29%、64%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