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蒙古政府两年内收回1860个矿产特别许可证

据蒙古《今日报》,蒙古国政府决定,近期国家将收回254个金矿特别许可证,以后陆续收回的矿产许可证将达到1700多个,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矿证收回后,政府将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补偿,但具体补偿规定还未公布。

据悉,此次收回矿证的措施主要与蒙古之前出台的《河流水源地、林地禁止采矿法》实施有关。据蒙矿产管理局统计,2009年2月,在该局登记的共有5200多个矿产许可证,占蒙国土总面积的32%。为规范矿产领域管理,该局在两年内收回了1860个矿产特别许可证。目前,蒙全国登记矿产特别许可证下降至4122个,占国土面积的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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