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少数民族自治运动

在新疆、西藏和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区域内的歧视现象非常明显地反映在政府在国家统一旗帜下的反分裂主义运动中。该运动导致了大量的人权侵犯事件,包括为了镇压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宗教自由而任意羁押,并草率审理这些政治案件并进行处决等等。 官方长期推行、备受争议的鼓励汉人移居自治区域的政策已经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经济方面的歧视。在内蒙古,蒙古族在大量汉族移民后反而变成了少数民族。由于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普遍较差,加上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高等教育又都是以汉语为主,他们在接受教育方面明显处于不利位置。总体来说,汉语在教育制度、公共事务和商业方面的主导地位已经影响到少数民族公共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发展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没有得到尊重。而城乡在教育经费方面的重大差异是导致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占多数的中国西部地区学校条件恶劣及教育素质低下的另一主要原因。这也反映在少数民族儿童和农村儿童较城市儿童识字率低,且少数民族儿童辍学率高等方面。

如果注意到中国境内的主要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等)占中国领土的一半以上,而且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归入中国版图的时间并不太久,那么就会对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的意义产生更深刻的印象。

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藏族流亡政府正在寻求藏族地区的真正自治,这一坚持了40年以上的民族运动获得了大多数藏人的认可。

新疆地区众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对他们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文化特征被侵蚀表示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和抗议。

内蒙古的蒙古人对这个地区日益严重的"汉化"趋势感到深切的忧虑。

尽管中共政权对少数民族自治运动施加了持续不断的压力,但是完全中止这一运动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少数民族自治运动在两个方面削弱了中共政权:在广大地区产生着对中共政权的整个民族的离心力;使中共政权在漫长的陆地边疆面临着潜在的战略不稳定。

但是,由于中共政权拥有对少数民族占明显优势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因此,如果不能在中国确认民族自决原则,少数民族自治的目标很难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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