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1月27日,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处原鄂尔多斯蒙藏医学院院长巴图张嘎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据报道,法院在1月15日对巴图张嘎的案子开庭审理了10个多小时,法官无法定罪,宣布择期宣判。
巴图张嘎在2001年创办鄂尔多斯蒙藏医学院,先后共设有藏医、蒙医药剂,蒙藏翻译,蒙藏护理等五个专业。据报道,巴图张嘎的学校曾经得到当地政府的扶贫款项支持。学校从开始的5名学生发展到近300名学生。
巴图张嘎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2008年西藏“3.14”事件之后,他的蒙藏学校受到政府的怀疑,政府最后收回了拨给他的土地,造成他无法继续办学,迫于压力他只有远走他乡。
巴图张嘎说:“当时我们学校是蒙藏学校嘛,他们怀疑跟藏族或者西藏有关系。所以一直怀疑我嘛。为了防范少数民族,就把卖给我的土地取消了。中间好多利息,政府一分钱不给。最后没法办学校了,不得不走。”
巴图张嘎说,当初他以500万元人民币从政府那里购得土地,后来地又被政府没收,尽管本金退还了,但是政府没有补偿他们利息。
巴图张嘎一家三口2009年5月26日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前往蒙古国,抵达蒙古后到联合国难民署驻乌兰巴托办事机构递交了政治庇护申请。难民机构当时接受了他们的申请,并于5月29日给巴图张嘎一家人签发了为期3个月的联合国难民申请人被准许逗留在蒙古的寻求庇护者证,等待政治难民审理的结果。
乌兰巴托联合国难民机构三个月后向巴图张嘎签发了第二份寻求避难者证,有效期至2009年10月26日。10月3日,巴图张嘎一家人突然被中国警方从乌兰巴托带回中国。巴图张嘎认为是难民署和当地警察跟中国警方串通,将他出卖。
他说:“难民署和他们的警察局,因为我住的地方,只有难民署两个工作人员知道,其他谁都不知道。”
美国之音记者致电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处,了解有关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该办事处负责中国大陆,港澳,蒙古和朝鲜的难民事务。
巴图张嘎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的判决不服,已经委托律师提出上诉。他的律师呼和宝力高对记者说,巴图张嘎根本没有犯罪。但是他对上诉能否胜诉, 把握不大。理由是,在中国究竟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一直有争论。呼和宝力高说:“如果是法大于权,我们这个案子肯定胜诉,但是如果权大于法,我们肯定能败诉。”
呼和宝力高律师说,在庭审时法官出具的所有证据都能证明他的委托人是无罪的。巴图张嘎的上诉预计在3月初开始受理。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0202-Inner-Mongolian-Batu-Zhangga-Case-115095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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