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南蒙古语言传承堪忧
加强保护势在必行
随着农村城镇化、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少数民族语言在传承发展上受到了冲击。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代理会长色·贺其业勒图教授呼吁——
“小学一年级蒙古语文第一册印数由1992年的68600册下降到2006年的22500册,14年间减少了2/3;报名参加蒙古语授课小学的学生数额从20世纪80年代的近10万名左右减少到现在的2万名左右。”2007年底,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公布的这组数据让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代理会长色·贺其业勒图教授忧心忡忡:蒙古语言传承已出现严重危机。
“语言文字及它所记录和传承的民间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最近10多年来,农村城镇化、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在传承发展方面受到了严重冲击。”色·贺其业勒图教授介绍,人们没有用长远的眼光看待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一些地区的牧民甚至赶着勒勒车,到旗所在地立起蒙古包住下来,就为让孩子上汉语授课学校。理应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被直接送进汉语授课学校,这造成语言文化传承危机加剧。按现在的情况发展下去,10至20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蒙古语将出现严重的断代现象。
一种语言消亡,它所承载的文化常常也会随之消亡。语言资源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文化资源,国家高度重视民族语言工作,并把语言的保护工作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头条项目中。
“语言不仅是交际的工具,更是文化的载体,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DNA。自治区正在实施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战略,其中就有“语言大区”的含义在内。没有民族语言的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是不可能实现的。云南、贵州等省在城市社区建立了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区,这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色·贺其业勒图教授说,民族语言要想得到很好的保护、传承,关键在于语言的民族性意识以及语言觉悟的提高。在语言意识和觉悟到位的情况下,失去语言的民族,可以把它恢复起来,没有语言教学环境的,可以通过家教来传承本民族的语言文化。
2007年,自治区财政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提高蒙古语授课住校生生活费标准,并设立了2000万元的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今年,我区将力争使蒙古语授课和加授蒙古语的学生达到蒙古族学生在校生总数的50%,民族教育力争率先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目标。同时将加快《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的立法步伐,以法律的形式体现民族意志,规范和约束全社会的行为,保证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地位的落实。
政府保护民族语言的各项政策让色·贺其业勒图教授很欣慰。他同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和网络化工程,争取使蒙古语言文字不在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中被淘汰。 (文/胡芳)